(一)承担自然资源征收征用的补偿安置、政策研究、实施评价、争议调处的具体事务。
(二)承担国家、省重大建设项目的土地征收征用、海域使用补偿、涉矿补偿的技术工作。
(三)承担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技术工作,开展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中土地资产调查、评价工作。
(四)提供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报批、重点项目及重点矿区范围勘测定界、竣工测绘的技术服务。
(五)承担厅政务服务窗口日常管理工作。
(六)完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