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3类食品3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48批次、不合格1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慈溪市崇寿佳坤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余姚市低塘清风纯净水厂生产的四季清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余姚市低塘清风纯净水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系假冒余姚市低塘清风纯净水厂产品。
(二)温州一米云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慈溪市阳海波食品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宁波雪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宁波赤岩峰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砖茶,三氯杀螨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宁波赤岩峰茶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舟山市定海区振兰水产品经营部在美团(网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杭州余杭亭趾农贸市场张元金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丽水市莲都区旭明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嘉兴市南湖区建设街道井俊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宁波江北冬凤水产商行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嵊泗县中心农贸市场刘益红摊位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淳安千岛湖南苑农贸市场夏家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舟山市定海区白泉农贸市场林善荣摊位销售的白果子鲞,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舟山、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舟山、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821
3.食品抽检合格—20240821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3类食品3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48批次、不合格1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慈溪市崇寿佳坤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余姚市低塘清风纯净水厂生产的四季清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余姚市低塘清风纯净水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系假冒余姚市低塘清风纯净水厂产品。
(二)温州一米云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慈溪市阳海波食品店在美团(网店)销售的宁波雪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宁波赤岩峰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砖茶,三氯杀螨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宁波赤岩峰茶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舟山市定海区振兰水产品经营部在美团(网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杭州余杭亭趾农贸市场张元金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丽水市莲都区旭明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嘉兴市南湖区建设街道井俊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宁波江北冬凤水产商行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嵊泗县中心农贸市场刘益红摊位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淳安千岛湖南苑农贸市场夏家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舟山市定海区白泉农贸市场林善荣摊位销售的白果子鲞,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舟山、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舟山、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821
3.食品抽检合格—20240821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