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3〕1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释放家居消费潜力,促进家居消费提质升级,浙江省商务厅联合相关省级部门起草了《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10月24日前反馈至浙江省商务厅。
(联系人:樊峰旭,电话:0571-87051783)。
附件:《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商务厅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