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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7 16:0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厅法规处

各市商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浙江省商务厅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2023年度第7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浙江省商务厅

2023年5月12日

浙江省商务厅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3年省商务厅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认真落实《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坚持系统观念,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发挥商务工作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重要窗口”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为打造优质商务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 将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切实深化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商务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省商务系统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学习宪法为核心,学习《外商投资法》《电子商务法》《出口管制法》、国际经贸规则及自贸区政策法规等重点法律法规,引导商务系统干部增强宪法意识,培养法治观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自觉保障宪法实施。积极推动法学专家、商务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责任处室:法规处、各处室)

二、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推进商务领域高质量立法

2. 落实省人大立法计划实施方案及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进《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浙江开发区条例》等立法工作。认真落实“地瓜理论”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按照“地瓜理论”要求和核心,梳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立法需求,推进《浙江省外商投资促进条例》《浙江省国际经贸合作促进条例》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工作,健全完善开放提升相关法律制度供给。(责任处室:法规处、投资处、开发区处、商贸处)

三、提高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完善省商务厅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提高厅发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协议书、招标文件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及时公布省商务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好相关工作。落实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进一步发挥厅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作用,推进商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加强贸易政策合规性审查。(责任处室:法规处、办公室、各业务处室)

四、以数字赋能推进高效行政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 . 进一步梳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监管权限,指导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的运用,协调解决存在困难,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和商务系统整体监管水平。推动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的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探索包容审慎的新型监管模式。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综合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执法规范化,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加强对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移交工作指导和后续问题协调处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充分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厅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加大执法信息公示力度。(责任处室:法规处、各业务处室)

五、依法解决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5. 落实《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等制度,强化贸易救济应对指导,完善产业损害预警体系,丰富贸易救济政策工具。开展国家多主体协同应对贸易摩擦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贸易调整援助国家试点,实施企业外经贸合规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培育百家合规先行企业,深化“浙”里有“援”法律服务。执行《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推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和落实行政调解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处理信访投诉,健全“互联网+信访”服务体系。认真贯彻中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及时做好行政复议申请移送、意见回复、证据提交等工作,认真履行复议决定。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按时反馈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责任处室:法规处、办公室、贸易救济调查局、各业务处室)

六、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6.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加大厅机关预决算、“三公经费”、重大决策及重点、热点领域事项公开力度,加强政策措施解读工作。有效规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为,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制约监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完善组织、保障、制度、实施和考核评价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程序和答复内容合法合规。(责任处室:办公室)

七、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持续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工作

7. 拟制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普法主体责任,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按照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工作要求,落实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的各项任务,深入开展RCEP自贸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经贸规则的研究和学习宣传工作,开展多形式的涉外法律服务学术研讨活动和“走进浙江自贸区”活动。持续开展外经贸“法律服务月”活动,为全省企业提供贸易摩擦应对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开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等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活动与“三服务”结合,对基层及企业提出的难点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持续跟踪、及时反馈、精准帮扶。(责任处室:法规处、办公室、贸易救济调查局、各业务处室)

八、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

8. 以《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指导,落实厅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省商务厅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要点。完善厅党组法律学习制度,每季度组织集体学法不少于1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将商务系统内的业务工作与法治工作做好衔接,推动商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全面加强商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商务系统干部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开展商务系统法治工作人员专题培训,重点是涉外经济法律及国际经贸规则的学习培训。(责任处室:法规处、人事处)

附件: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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