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现公布《浙江省商务厅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请承办单位按照《浙江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浙商务办发〔2018〕71号)有关要求执行 。
附件: 浙江省商务厅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浙江省商务厅
2022年4月2日
附件
浙江省商务厅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处室
完成时间
实施计划
1
浙江省开发区条例
开发区处
2022年12月
形成《浙江省开发区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