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党委书记、厅长
主持厅全面工作。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分管火灾防治管理处、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省航空护林管理站。
党委委员、副厅长(兼)
负责省消防救援总队工作。
党委委员、副厅长
副厅长
分管综合协调处、指导督查处。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
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执法处、规划财务处、省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分管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减灾救灾处。
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安全生产基础处、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
分管应急指挥中心、科技与信息化处、省应急管理数字与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