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1003148/2020-01927 主题分类: 医保类
      发布机构: 省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0-06-21
      住院医保结算浙江明年先改革!各大医院也要“挣工分”啦

      信息来源:浙江日报有风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11-21


      11月21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刚出台的《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暂行办法》,明年全省将启动住院医疗服务DRGs点数付费工作。浙江也成为全国首个在全省范围内推进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DRGs点数法付费的省份。

      提到DRGs点数法,或许许多人还比较陌生,但实际上这跟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如长期饱受诟病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就与医保对医院按项目付费的结算办法有着极大关系。

      而DRGs点数法则会按照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因素,先把疾病分为若干组。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前期数据测算,全省的DRGs组数可达到1760组左右。然后设区市医保部门以全市为单位,根据历史数据设定每组的点数,医院每收治一个病人就能得到相应点数,每一个点数的价值(即点值)是根据医保基金年度支出总额除以本统筹区所有医院的总点数得出的,年底医保部门根据各家医院得到的总点数乘以点值,计算得出每个医院实际应得费用。

      换句话说,今后改为按DRGs点数法付费,就相当于以前生产队计工分。医保定工分、医院挣工分,以此激发医共体和医生控制医疗成本的内生动力。

      据介绍,此类做法,在我省已有地市先行一步。2016年以来,先后有金华、衢州、台州3个设区市和德清、瑞安等县级统筹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取得较好成效,初步达到“控基金”和“提质量”双目标。金华也因此在2019年成为30个DRGs付费国家试点城市之一。

      记者了解到,根据刚出台的《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暂行办法》, DRGs标准由省级医保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联合颁布并实行动态调整。DRGs点数由设区市医保部门以全市为单位进行计算。DRGs点值由统筹区医保部门以全统筹区为单位进行计算。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考核奖罚点数管理机制。

      接下来,我省各设区市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在12月15日前,结合当地实际,会同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制订实施细则,确保2020年1月1日颁布实施。按照省委部署,我省将在2021年全面完成住院医疗服务DRGs点数付费工作。

      链接: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暂行办法》的通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