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65/2024-07933 | 公开日期: | 2024-07-05 |
发布机构: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浙卫建〔2024〕33号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台12号建议的答复
周彬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区26县高层次医疗人才专项培育计划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政策、创新医学教育改革发展、促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实施山区26县高层次医疗人才公费医学生专项计划。以浙大医学院、温州医科大学及省外985、211医学院校为定向招生学校,增加本硕、本博连读项目。针对26县紧缺医疗人才,省教育厅在每年高考招生计划中,面向本地生源,在提前批单列招生指标,每年每县2至5人,连续10至20年。考生须与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与回乡长期工作协议。参考省级公费师范生做法,在就读期间(包括硕博)的学费、生活费由省财政专项支持。各县教育部门要做好宣传,提前帮助拟报学生做好学业与就业规划,让更多有志于家乡医疗事业的优秀学子报考。 | 我省在2009年开始试点,2012年全面推行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计划。山区26县首批纳入定向培养覆盖范围,高考招生计划给予单列,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等优质教学资源和紧缺专业培养需求全部给予满足,并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考生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对录取的本科层次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由各委托培养用人地财政按4.6万元/人标准给予补助;对录取的专科层次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由各委托培养用人地财政按2.6万元/人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其中省财政按两类六档给予补助。医学生院校毕业后按照培养专业统一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基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截至2023年底,面向山区26县累计招收培养定向医学生7463名,经培养的4257名定向培养人员充实到基层卫生一线。 现阶段我省实施定向培养计划主要依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1198号)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有关文件明确的方向是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出发点是保民生基本。我省目前实施的定向培养计划在符合国家文件原则的前提下,结合我省实际,已经做了一定创新拓展。对山区26县进一步扩大至硕博研究生层次医疗人才,以及拓展至省内外985、211医学院校为定向招生学校,容易引发舆情并存在政策风险。省人力社保厅认为现阶段硕博研究生层次公费医疗生专项计划的实施条件尚不成熟。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教育、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逐步完善医学人才引育机制。一方面建立全省统一的“浙医聘”平台,面向全国加大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招聘宣传力度,积极吸引硕博研究生加盟山区26县。同时协调浙大医学院、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等优质教育资源,面向山区26县开展医务人员在职学历教育,优化山区26县医学人才学历比例结构。另一方面,持续完善医学生定向培养机制,按照以需定招的原则,结合山区26县医务人员编制、岗位、财政及人才培养规划,拓展医学生定向培养规模和专业,指导地方加强生源宣传发动,用足用好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择优选拔培养对象,助推山区26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
2 | 建立执业全过程培育成长平台。省卫健委为医疗生返乡工作后,在后续规培进修、职称评定、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在平台搭建、评选指标、科研经费支持等方面予以全过程专项支持,为他们创造在县级医院工作也能拥有省级医院医生的成长平台与发展空间。创新省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合作方式,逐步变医生下沉“授人以鱼”为培育医疗生“授人以渔”。 | 近年来,浙江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主动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帮扶山区26县补齐医疗卫生服务和人才短板,重点关注医务人员职业成长。一是人才招聘向山区26县倾斜。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建设“浙医聘”招才引智平台,充分整合人才招聘资源、人力系统资源、服务管理资源,为山区26县提供人才引智、交流互动、选拔聘用、人事服务、职业规划等各项服务,定期发布山区26县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需求与招聘信息,为解决山区26县基层卫生人才紧缺问题提供了新路径。二是人才培训向山区26县倾斜。省内优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优先满足山区26县人才培养需求,实行山区26县学员“提前批”招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向山区26县适当倾斜,近3年,26县共立项国家级项目20项、省级项目318项,为山区26县培训3万余名卫技人员。2024年在全省范围实施的基层“万医进修”三年行动将山区26县作为重点区域强化指导,共计划选派1219名医务人员赴上级医院进修培训。三是职称岗位评聘向山区26县倾斜。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实施山区26县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定合格标准,适当降低标准分数线;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可突破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等给予聘任。四是科技创新向山区26县倾斜。2022年起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设立县域专项,为山区26县单列推荐名额并优先资助,两年来共立项156项,资助率43.59%;2023年面向尚无省级县域龙头学科的5个山区县开展学科申报、专家指导和评审推荐,共5个学科入选省级县域龙头学科建设,实现了山区26县学科建设全覆盖。五是人才遴选向山区26县倾斜。扎实开展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育工作,面向山区海岛县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育政策,积极推动山区26县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育政策。2023年度省特殊支持计划医疗卫生人才项目,计划遴选领军人才培养对象30名、青年人才培养对象70名、医坛新秀培养对象100名左右,其中青年人才和医坛新秀设置山区26县和海岛6县专项,给予单列人才推荐名额,从评审结果看,山区海岛县共入选24人,其中青年人才12人,占入选人数的17.39%、医坛新秀12人,占入选人数的12.12%,有力推动区域人才培育协调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卫生健康现代化的总体目标,落实省委“三支队伍”建设决策部署,持续完善和深化山海协作机制,进一步改革创新“医护人员职业生涯一件事”,通过“浙医聘”、“浙医培”、“浙医管”等平台强化山区26县医务人员职业生涯全过程管理与服务,加大人才招聘、选拔培养、人员培训、职称评聘、科技创新资源等方面政策支持倾斜,通过综合施策提升山区26县医务人员职业吸引力和就业获得感。 |
3 | 地方政府出台专项配套支持政策。高层次医学毕业生返乡后,在安家补助、工作津贴、工作经费、子女教育等方面出台专项支持政策,让他们来的了、安的下、有地位、有作为,在待遇上感到不比省级医院有明显的差距,创造长期为家乡医疗事业做贡献的外部条件。县卫健委部门、医院要提高医院管理运行水平,让医疗生有地位、有作为,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 近年来,为提升山区26县医务人员待遇,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23年3月,出台了《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3〕11号),明确各地应建立山区海岛专项激励,加大山区、海岛等地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结合实际设立工作补助项目,并可根据医务人员所在医疗机构条件艰苦程度、医务人员所聘岗位等因素分档确定标准,专项激励不计入薪酬总量核定基数,提升当地医务人员收入待遇。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推进《关于全面加强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三支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各类人才“引育留用评”服务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各地在安家补助、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指导力度,保障薪酬待遇、生活待遇等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切实保障山区26县医务人员待遇,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
感谢您对医学教育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 顾海雷
联系电话:0571-87709063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