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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365/2023-00047 公开日期: 2023-02-27
发布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浙卫办科教发函〔2023〕3号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3-06 15:04 信息来源: 省卫生健康委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一年一考”工作要求,定于5月份采用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在规定的培训年限内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过程考核合格,并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住院医师。

(二)往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未通过,需参加今年考核且符合考核条件的住院医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统一要求,科学型博士学员培训时间须满3年才能报名结业考核。

二、考核学科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神经内

科、神经外科、骨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小儿外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口腔科、全科医学科、助理全科,共25个学科。

三、报名与审核

(一)报名流程。符合报考条件者以个人账号密码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https://zjyxjy.wsjkw.zj.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学员进入“考试考核”模块,根据自身情况选填相应科目(结业理论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往年理论考核或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选择相应的科目考核。考核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3月1日8时至3月10日24时。

学员上传照片要求:2寸彩色免冠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正立清晰,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413*626,大小为150—300K。未按照要求上传照片,视作报名无效。

(二)审核流程。请各培训基地及各级卫生健康部门逐级做好审核工作。审核部门以单位账号密码登录信息系统,进入“报名信息审核”模块,对学员的考核资格、考核科目、培训轮转、过程考核、照片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工作与学员报名同步开展。

审核截止时间具体如下:培训基地3月13日24时,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3月15日24时,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高等院校3月17日24时。

四、理论考核安排

理论考核由国家统一组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

(一)考核时间。2023年5月20日(周六),分上下午两场,具体专业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核日期

考核时间

520

9:0011:50

14:0016:50

(二)考核内容。理论考核包括公共理论、临床专业理论和临床基本技能考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理论考核大纲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查阅。

(三)考场设置。各市卫生健康委、有关高等医学院校根据考核报名情况和《承担人机对话考核的考场标准》(见附件1)要求,落实人机对话考场,并在2023年4月18日前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考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考场信息填报和考场编排。

(四)准考证和签到表打印。考生于2023年5月15日至5月20日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各考点可于5月12日起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座位安排表》《签到表》等考务相关材料。

五、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安排

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按省卫生健康委统一考核要求,开展考官培训和考务巡考工作,各考点具体组织实施。

(一)考核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1日,其中5月8日进行全科医学科考核,5月9日至11日统一进行其余24个学科的考核。具体考核时间见各考点通知。

(二)考核内容。除全科医学科外,24个学科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按照我省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核方案,采用5站式考核形式,包括病人接诊、医疗文书书写、临床思维与决策、基本技能操作、专科技能操作。“医疗文书书写”包括“首次病程录”和“大病历”两个小站,其中“大病历”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一份病历考核打分;“基本技能操作”实行心肺复苏术和气管插管术二选一的方法。具体见《2023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核项目》(见附件2)和《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要求》(见附件3,请在“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下载)。

全科医学科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从今年起参加全国统一考核,具体考核方案见《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方案(2022版)》(见附件4,请在“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下载)。

(三)考核结果评定。除全科医学科外,24个学科实行单站淘汰,即只要其中一站不通过,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全科医学科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核结果评定标准为:总分=基本技能操作考站得分×0.25+医患沟通考站得分×0.15+全科接诊考站得分×0.6,总分达到70分为合格,不单独设定各考站合格线。

(四)考场设置。除全科医学科外,24个学科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基地要求根据《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基地要求》(见附件5)。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考官选派以《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考官选派条件和主要职责》(见附件6)为依据,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核基地名单见附件7。

全科医学科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基地要求参照《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方案(2022版)》要求。

六、工作要求

住培结业考核是衡量培训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结业考核结果将纳入基地质量管理重要内容,请各培训基地充分重视结业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组织准备、考前辅导、考核管理等工作,把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出口关,使我省考核成绩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联系人:省医疗服务管理评价中心 江玲、张阳0571-87567841,俞美英0571-87567876;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丁晖、顾海雷,0571-87709131、87709063。

网络支持:4008880052、0571-87062722。

附件:1.承担人机对话考核的考场标准.docx

2.2023年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核项目.docx

3.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要求.zip

4.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标准方案(2022版).pdf

5.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基地要求.docx

6.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考官选派条件和主要职责.docx

7.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核基地名单.docx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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