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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 指导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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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指导意见(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3日 浙江省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指导意见(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实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生活幸福的重要途径,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和基础保障。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浙江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省委提出的“补短板”行动计划,确保“十三五”时期全民健身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构建更加完善、惠及全省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特制订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社会整体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进一步加强体育组织、场地设施、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等方面建设,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不断提升全省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建设体育强省、健康浙江和“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全覆盖、高水平”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全民健身各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的普及和提升。 ——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全省总人口的38%以上。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1%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 ——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建构“15分钟健身圈”,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努力实现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100%。 ——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每万人体育类社会组织(经主管部门登记和乡镇、街道备案)达到2个,推动体育类社会组织实体化迈出实质性步伐。 ——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全力推进群众性足球和校园足球运动开展,大力普及健身跑、健步走、登山、骑行、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气排球、网球、广场舞、轮滑等参与性强、普及面广、健身价值高的体育运动项目。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非奥项目教练员、裁判员等基层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全省各级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达15万人,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人以上,体育骨干的业务素质和技能得到较大提升。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推进各级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中心建设,积极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大力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不断提高科学锻炼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建设水平,努力实现便民体育设施全覆盖。 1.全面加强体育场地设施规划。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形成合理的空间、功能布局。推进体育场地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需求。严格落实国家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将新建小区体育场地设施及活动场地纳入建设评价和竣工验收内容。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体育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体育场地设施。 2.合理布局体育场地设施网络。合理布局大型体育场馆,满足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的需求。重点在全省实施城乡社区多功能体育设施普及计划,合理规划、分级投入建设一批社区多功能体育设施,建成1000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积极建设因地制宜、便民利民、形式多样的基层体育设施,实施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5500个,建成省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5个左右,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体育休闲公园)、轮滑公园等150个,游泳池(含拆装式游泳池)500个,足球场(含笼式足球场)500个。 3.加强体育场地设施改造利用。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有效开发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积极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结合公园广场绿地,加大城市健身(登山)步道建设力度,达到每万人1.8公里以上。 4.提高现有各类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利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通过抓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服务提升、补贴扶持、购买服务等措施,推动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加强室外健身器材的监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提高设施利用率和社会服务能力。 (二)提升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水平,努力实现乡镇(街道)“1+5”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全覆盖。 1.加强评估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抓好体育类社会组织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积极鼓励体育社会团体参加社会组织评估,构建信用体系建设。到2020年,省、市、县(市、区)50%以上的体育社会团体达到“3A”等级以上,有能力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 2.加强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建设。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体育总会工作网络,积极推动体育总会工作网络向乡镇(街道)延伸,探索县级体育总会和规模较大、群众基础广泛的体育社会组织在乡镇(街道)建立工作机构,推进体育类社区社会组织在县级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到2020年,力求每个乡镇(街道)实现“1+5”工作格局(即1 个体育总会工作站,5个以上专业体育社会组织工作站)。 3.加强体育社会团体自身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改革。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实施“省级体育社团三年孵化计划”。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原则,增强体育社团的自转能力。指导推动各市、县(市、区)同步推进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改革。引导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以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依据法律和各自章程规范运行、提升活力。 4.着力培育体育“自组织”的成长、转化。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工程,优化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和土壤,加强对自发成立、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体育“自组织”的研究,加大规范引导和服务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体育社会组织。 (三)提升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水平,努力实现常态化健身活动全覆盖。 1.构建“两区四带”全民健身活动网络。依据浙江山水资源和健身特点,划分生态体育健身区和特色体育功能区,提升打造钱江瓯江水系和京杭大运河体育带、浙西山地特色体育休闲区、浙东南海洋体育健身区和浙北环太湖全民健身圈,构建绿色、生态、文明的体育健身活动网络。 2.打造一批全省性全民健身品牌项目。不断完善全民运动会制度,结合地域特点和全民健身项目特色,办好省体育大会、省海洋运动会、省生态运动会、省智力运动会、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省女子体育节、省幼儿体育大会、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省体育社团运动会、省全民健身节等群众性体育赛会,积极促进群众性马拉松等赛事发展,着力打造成全省性全民健身品牌活动。 3.培育一批地方性特色体育活动项目。将城乡居民的健身需求作为民生需求,按照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通过片区联动、区域联动、全民健身展示、群众体育节等形式,推动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普遍化、经常化、多样化,提供丰富多彩的群众健身活动供给,形成“群众天天有活动、乡村(社区)月月有赛事、乡镇(街道)年年有运动会(体育节)”的局面,推动幼儿、青少年、老年人、妇女、社区居民、职工、农民、残疾人等各类人群体育协调发展。 4.创新群众性体育赛事组织方式。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全民健身活动,逐步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节日。为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发挥网络等新兴活动组织渠道的作用,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或资金补助等方式将群众性体育赛事交社会组织承办,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四)提升群众身边的健身指导水平,努力实现行政村(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及乡镇(街道)体质测试网点全覆盖。 1.努力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能力水平。通过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和非奥项目发展培训基地,不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类运动项目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吸纳优秀教练员、运动员成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增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规范管理,健全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制度和激励机制。整合全省体育院校和体育科研机构的专业人才和学术资源,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智库建设。 2.大力开展体育公益培训和服务等活动。开设全民健身科学指导大讲堂,定期举办科学健身讲座,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提高城乡居民体育健身科学素养。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科学发展。推进落实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实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鼓励单位为职工健身创造条件。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促进青少年培育体育爱好,熟练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终身参与体育锻炼的习惯。 3.有效发挥国民体质监测网点作用。进一步完善全省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服务体系,为群众进行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定提供运动健身指导。加强体卫结合,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乡镇(街道)基层卫生院场地和人员建立国民体质测定和健身指导点。继续实施《浙江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标准,引导各类人群积极参与科学健身。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并向社会公布监测和调查结果。 4.创新全民健身服务手段和方式。探索“互联网+全民健身”发展新模式,研发浙江省全民健身网络服务平台和全民健身基础数据处理系统,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引导广大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出版一批高质量的全民健身科普图书、培训教材、音像制品,提高公民体育健身的科学素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方案。 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责任,强化统筹协调,高度重视全民健身事业。各级全民健身计划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作为各级政府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经费投入,吸引社会投资。 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需要、相关标准和财力状况,增加财政经费投入支持“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公共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多元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三)坚持试点先行,分层次实施。 确定一批基础条件较好,有积极性的市、县(市、区)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并逐步在全省范围推广。建立完善“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评价体系,参照不同层级标准要求,抓好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个层级分类实施。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实际、具有推广价值的发展模式,创新服务内容和提供方式,拓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渠道。 (四)创新宣传手段,弘扬体育文化。 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开展线上线下的网络体育健身服务,提高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化水平。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重视和加强对本地区民间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和整理,发挥区域特色文化遗产的作用。 (五)完善评估考核,提高工作实效。 建立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对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申报和计划相结合方式确定实施单位,开展以第三方机构评估为主的绩效评价机制,每年进行督查和考核。 附件:浙江省实施“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评价计分表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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