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日,省体育局组织《浙江省反兴奋剂管理实施办法》立法论证会。局科教外事处、政策法规处、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等有关单位专家学者参与论证。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地方性体育法治体系,切实推进国家体育总局第20号令《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省体育局于年初就将制定《浙江省反兴奋剂管理实施办法》列入工作计划,并指定专人成立组织起草小组,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经过对福建、湖南、广东等地区和我省温州、绍兴等市的实地考察调研,结合我省体育工作具体情况,起草小组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反兴奋剂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在论证会上,起草小组就制定《浙江省反兴奋剂管理实施办法》的立法目的、管理范围、部门责任和有关法律主体的义务进行了说明,专家学者就草案中的条文表述提出了修改意见。 下一步,省体育局将在此次论证会基础上,加强调研论证,做好立法前评估,修改完善立法草案,力争将《浙江省反兴奋剂管理实施办法》纳入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