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和审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4-05-21 信息来源:浙江省体育局访问次数:


 

为保证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的质量,根据《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和审核验收工作要求》(体经字[2013]41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省普查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做好普查数据质量的控制和审核验收,是确保本次普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的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各级普查机构要提高认识,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专门设立质量控制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工作,建立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确保浙江省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二)具体目标

1.通过三级审核,做到普查对象和范围“不重、不漏”;场地丈量准确;登记表填报规范。

2.做好拍照取证工作,确保“一场地,一照片”,做到体育场地、登记表格和场地照片一一对应。

3.全省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要求

   (1)各县(市、区)普查办的指标差错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2)各市普查办的指标差错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3)全省普查数据的指标差错率严格控制在0.5%以内。

*指标差错率:一个指标只要填错或漏填,即为一个差错指标,指标差错率=差错指标数/抽中的所有登记表指标数之和×100%。

*差错指标数:抽中的登记表中某项指标填错或漏填即为一个差错指标,汇总所有差错指标,即为差错指标数。甲乙丙表分别计算。

二、工作方法

1.书面审核与实地复核相结合的方法。一是在开展数据质量控制和审核验收过程中,各级普查机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必须依据《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登记表及指标说明》,以及《关于规范填报浙江省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登记表说明》中列举的表格填写注意事项,对每一张表格中的每一个指标和代码进行详细审查,审核过程中若有疑问应及时咨询,然后汇总所有差错指标,统计计算指标差错率。二是深入体育场地现场对数据填报情况进行实地复核、确认和审核。审核的重点包括:普查工作的实地到达情况、场地各项指标的真实性、场地面积丈量的准确性等。

2.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一是在各县(市、区)完成实地普查登记,全面审核表格后,随机抽取一部分普查单位进行实地复核;省、市级普查办随机抽取一部分甲表,对甲表以及配套的乙表和丙表进行审查,同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实地复核。二是各县(市、区)普查办针对场地类型较多,场地情况复杂的单位(如学校)进行重点抽查;省、市普查办针对普查工作进展迟缓、敷衍了事、表格错误率较高的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

三、工作流程

1.各县(市、区)普查办全面审核普查登记表。在收到普查员提交的普查登记表后,各县(市、区)普查办应在第一时间认真仔细对表格内的每项数据逐一进行审核并将登记表格和场地照片一一对应,发现场地重复统计、数据填报遗漏、错误或理解有偏差、照片与表格中的指标明显不符合的应退回普查员进行复查并修改。全面审核通过后,将数据提交市普查办审核。

2.各县(市、区)普查办实地复查。在全面审核所有登记表后,各县(市、区)普查办依据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地复核。根据各县(市、区)普查办普查方式的不同,抽查的比例及侧重点也不同。

(1)由体育系统组建的普查队伍,进行本地区普查工作的或外聘调查人员进行普查,普查办的工作人员全程跟踪监督的县市区,可按照不少于普查单位5%的比例进行实地复核。

(2)主要由乡镇村或街道社区的人员进行普查的、学校的体育场地由学校老师进行普查的或其他形式进行普查,而普查办的工作人员未全程跟踪监督的县市区,按照不少于普查单位10%的比例进行实地复核。同时重点抽查学校的情况,抽查的学校比例不少于总抽查单位的60%。

(3)在实地复核时发现体育场地遗漏或有多处普查单位与该单位表格数据有明显出入,则需退回普查员进行全面复查并修改,修改后再进行自查,直到实地复核通过。书面审查与实地复核都通过后,报告市六普办进行审核和抽查。

3.各市普查办抽查。各市普查办依据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完成自查的各县(市、区)进行抽查。

(1)若被抽查到的县(市、区)指标差错率高于1%,则需退回各县(市、区)普查办进行自查,再次自查通过后再进行抽查,直到指标差错率小于1%。市普查办书面审核抽查的总数不少于本市普查单位的10%,同时确保全市普查数据的指标差错率控制在1%以内。

(2)按照不少于本市普查单位1%的比例进行实地复核(所抽查的对象可以与县(市、区)普查办自查对象重叠,但重复率不得超过50%),在实地复核时发现体育场地遗漏或有一处普查单位与该单位表格数据有明显出入,则需退回各县(市、区)普查办进行自查,再次自查通过后再进行抽查,直到实地复核通过。

4.省普查办抽查。省普查办抽查组将依据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各级普查办的工作情况,对各普查机构进行抽查。采用书面审核法、实地复核法进行数据审核(书面审核不少于全省普查单位的5%,实地复核不小于全省普查单位的0.5%,所抽查的对象可以与市普查办抽查、县(市、区)普查办自查对象重叠,但重复率不得超过50%)。对书面审核发现较大比例数据质量问题或实地复核时发现体育场地遗漏或有一处普查单位与该单位表格数据有明显出入的,将责成相关普查机构对所有普查登记表进行再次普查和数据质量审核,校正后再报,确保全省普查数据的指标差错率严格控制在0.5%以内。

四、工作要点

1.场地照片与普查登记表一一对应,照片的名称为场地名称。同时,将场地照片与普查登记表按照隶属关系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市(地区)、省、中央逐级进行归档。

2.要按照《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登记表及指标说明》以及《关于规范填报浙江省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登记表说明》的要求,采用书面审核法,对表格的每一项指标进行审核,审查登记表填报有无遗漏、有无错误、有无不完整之处;同时比对场地照片,针对登记表上的指标与照片显示的情况存在明显差异的,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实地抽查。

(一)针对普查登记甲表,要重点审核指标01项组织机构代码、02项单位名称、05项主管部门、0 9项隶属关系、10项单位类型、15项单位场地从业人员总数、16项收入合计、17项支出合计,特别关注这些指标的准确性、完整性、客观性以及其与乙表相应指标之间的一致性和逻辑关系的正确性;要写清楚单位负责人、填报日期、填报人,单位要加盖公章。

(二)针对普查登记乙表,要进行两个方面的重点审核,一是要重点审核07场地规模,审核其场地规格尺寸与其所应用的乙表表式是否符合;二是要重点审核指标05项场地归属、08项投资金额、09项场地从业人员、14项收入合计、15项支出合计,特别关注这些指标的准确性、完整性、客观性以及其与甲表相应指标之间的一致性和逻辑关系的正确性;

3.确认本区域范围内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是否需要填写相应普查登记表(丙表)。对于已经填写丙表的,一是要对其相应的乙表进行再次仔细审核,确认其观众席位填写的准确并符合大型场馆概念的界定。二是要特别关注“单位2013年财务状况”指标的填报,其填报的内容必须与场馆所在单位的2013年财务报表保持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制度

1.省、市级普查机构在组织数据抽查的过程中应当填写《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书面审核数据质量报告单》(见附件1);各级普查机构在组织实地复核的过程中应当填写《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实地复核数据质量报告单》(见附件2);

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要将存在问题的登记表随同报告单一并反馈给相关普查单位,待其完成校正后,才可再次提交有关登记表。

2.各县(市、区)普查办的普查数据必须经过市普查办或省普查办抽查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数据软件录入处理。软件操作培训

待抽查审核工作后进行,软件操作员必须经过统一培训和考核后方能上岗操作。

3.数据修订应保证字迹清晰,不能有大面积涂鸦,修订情况较多的表格应重新誊写,确保登记表清晰、准确。

   (二)做好数据质量控制的考核和激励工作

各普查机构要在省六普办总体质量控制目标的基础上,遵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时制定和实施相应质量控制方案,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各普查机构要建立起以普查员数据填报质量和工作数量为主要依据的考核激励机制,努力调动全体普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和审核验收工作。

普查数据的质量将作为普查工作情况评定与表彰的重要依据,请各普查机构,共同为高质量地完成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六、省普查办抽查细则

1.抽查时间:5月下旬至6月中旬

2.人员组成:省普查办人员、各市、县(市、区)普查办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

附件:

1.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书面审核数据质量报告单

2.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实地复核数据质量报告单

 

 

 

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

 

 

 

附件1: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书面审核数据质量报告单

抽查单位

抽查比例

(按甲表计算)

登记表总数量

甲表

乙表

丙表

抽取登记表数量

甲表

乙表

丙表

差错指标数

甲表

乙表

丙表

指标差错率

差错原因

抽查单位主管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抽查单位经手人(签字)

年    月   日

报告单位:                                填报人:

注:

1.各级普查机构在书面审核时,需要对下一级普查机构报送的数据进行随机抽查审核,并填报本《数据质量报告单》。

2.抽查单位:指被抽查的下一级普查机构。

3.登记表总数量:指抽查单位普查填报的各类登记表总数,甲乙丙表分别计算。

4.抽取登记表数量:指被抽中的各类登记表数量,甲乙丙表分别计算。

5.差错指标数:抽中的登记表中某项指标填错或漏填即为一个差错指标,汇总所有差错指标,即为差错指标数。甲乙丙表分别计算。

6.指标差错率=(甲表差错指标数+乙表差错指标数+丙表差错指标数)/抽中的所有登记表指标数之和×100%。

7.报告单位:指数据验收时,执行抽查审核任务的单位。

8.填报人:指报告单位中负责执行具体抽查审核任务并填报本报告单的工作人员。

 

附件2: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实地复核数据质量报告单

抽查单位

抽查比例

(按甲表计算)

甲表总数量

抽查单位数量

抽查单位分类

村(社区)数量

学校数量

机关企事业单位数量

差错指标数

村(社区)数量

学校数量

机关企事业单位数量

差错原因

抽查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抽查单位经手人(签字)

年    月   日

报告单位:                          填报人:

注:

1.各级普查机构在实地复核时,需要填报本《数据质量报告单》。

2.抽查单位:指被抽查的下一级普查机构。

3.抽查单位分类:指被抽中的各普查单位中,村(社区)、学校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数量。

4.差错指标数:在实地复核过程中,发现普查员未到达、场地面积丈量偏差大及登记表指标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即为一个差错指标数。各类普查单位分别计算。

5.报告单位:指数据验收时,执行抽查审核任务的单位。

6.填报人:指报告单位中负责执行具体抽查审核任务并填报本报告单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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