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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法治型体育中心”是建设三型体育中心的首要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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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体育中心于11月4日专题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刻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传达了省体育局局长孙光明在局系统专题学习中的讲话精神。 会议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要求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依法治国对体育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紧密结合体育工作实际“依法治体”,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着力将全会精神及依法治体的思想融入到黄龙体育中心日常工作中,明确提出了将黄龙体育中心打造成“法治型、文化型、管理型”的三型体育中心,并将“法治型体育中心”作为首要任务。 近年来,黄龙体育中心严格按照市场法则,有章理事、按章办事。2014年以来,黄龙体育中心对国有资产、资金管理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梳理。在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的同时,严格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多管齐下,一年里采用法律、经济和协商等多种手段,通过公开招租和合作经营,在加大闲置物业开发、国有资产增效等方面为国家增加收益将近2300万元。 此外,黄龙体育中心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日常事务审批,做好了权力制衡。按照省局关于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的工作要求,黄龙体育中心结合现阶段行政班子一正三副的实际配备,按照党政有分有合、分工相互制衡原则,对党委班子进行了分工调整。中心领导实行AB角制,由非行政班子党委成员协助行政班子领导分管部门工作。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相应工作制衡机制,尤其是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由传统模式调整至条块结合的交叉审批,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黄龙体育中心负责人表示,在下阶段,黄龙体育中心将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为学习重心,加强主动“思考”,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队伍素质。依法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标准化、依法推进黄龙公司实体化、依法推进项目的规范建设,实现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均衡发展,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和谐共赢,切实引领全省体育场馆参与新时期的市场竞争。 (龚力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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