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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330000727183266J/2022-01170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省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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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吸引力持续提升 就业结构更趋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分析之十

发布时间:2022-10-0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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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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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全省人口发展呈现总量平稳增长、素质不断提升、集聚效应明显、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的良好态势,就业形势长期稳定,结构更加优化,人口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一、人口吸引力持续提升

过去10年是浙江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10年,也是人口增长较快的10年。

(一)人口总量快速增长

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654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4.6%,比2012年末提高0.4个百分点。人口总量比2012年末增加855万人,增长15.0%,年均增长1.6%,比全国平均增速高1.2个百分点。在各省(区、市)中,人口增量仅低于广东,居第2位;增幅仅低于西藏,居第2位,在经济发达地区中处于领先,显示出浙江经济社会极具发展活力和对人口的吸引力。

(二)人口流动更加活跃

浙江作为我国沿海发达地区,也是民营经济最发达的省份,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来浙就业,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浙江常住人口数量居全国第八位,流动人口数量却高居全国第二位,人口流动极为活跃。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比上年末净增72万人,其中机械增长(指由于人口迁移所形成的变化量)65.5万人,即当年常住人口增量中,91%来自于省外人口的净流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浙江每5个常住人口中就有2个流动人口,其中从省外流入的常住人口达1618.6万人,占总人口的25.1%。这些流入人口中,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为1411.4万人,占总量的87.2%;省外流入人口的迁移原因主要是工作就业,占总量的82.2%。对人的吸引力代表了经济的活力和未来的潜力,大量年轻人口流入有效缓解了浙江人口老龄化速度,是人口老龄化日益加深的当下继续发挥人口红利的重要方式。

(三)人口自然增长出现积极信号

人口自然变动方面,2021年,浙江人口出生率6.9‰,死亡率5.9‰,自然增长率1.0‰,自然增加人口为6.5万人。人口发展处于“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先后作出实施“单独两孩”、“全面两孩”、“三孩生育政策”等重大决策部署,从限制生育政策阶段进入逐步放开生育阶段,浙江生育率水平也从低位企稳缓慢回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浙江省总和生育率为1.04,虽然仍处于超低生育水平区域,但已经开始企稳,并在波动中缓慢回升。特别有积极意义的是,在优化生育政策的积极影响下,二孩、多孩的生育率呈现回升态势,2020年二孩、三孩及以上的总和生育率分别为0.44和0.06,比2010年上升0.13和0.03,随着生育政策效应不断释放,生育变动趋势出现积极信号。

(四)劳动力供给仍充足素质有提升

从人口结构来看,2021年末常住人口中,16-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4369万人,继续维持在4000万人以上的高水平,全社会的劳动力供给比较充足。从结构变化趋势来看,劳动年龄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从2010年的71.8%下降至2021年的66.8%,下降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劳动力素质有较快提升。2021年,浙江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年左右,比2010年(9.5)提高1.5年,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将从依靠人口数量红利转而更多地依靠劳动力质量的提高。

(五)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人口布局持续优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2021年末,全省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为4752万人,占总人口的72.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88万人,占总人口的27.3%。与2012年相比,城镇化率提高9.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1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64.7%)高8个百分点,低于上海、北京、天津、广东和江苏,居全国第6位,各省区第3位。地区间城镇化水平差距逐步缩小,11个设区市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差距由2012年的28.6个百分点缩小至2021年的25.5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化水平较低的衢州市、丽水市,2021年城镇化率分别比2012年提升12.4和10.8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增幅2.6和1个百分点。

二、就业结构更趋优化

近年来,浙江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就业形势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就业环境逐步改善。三次产业就业结构已演变为“三、二、一”模式,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更加匹配。

(一)就业总量稳定增长

全社会就业人员由2012年末的3407万人增至2021年末的3897万人,增长14.4%,平均每年净增逾5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均低于5.5%左右的宏观调控目标。

(二)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

2012年,浙江第一、二、三产业就业人数分别为499、1539、1369万人,占比分别为14.6%、45.2%和40.2%。随着三次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就业人员从第一、二产业逐步转移到第三产业,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升级。2021年,第一、二、三产业就业人数分别为206、1727、1964万人,占比分别为5.3%、44.3%和50.4%。第一、二产业比重分别下降9.3和0.9个百分点,而第三产业比重提高10.2个百分点。

(三)就业人员素质不断提升

就业人员规模不断壮大的同时,文化素质也在不断提高。2021年,全省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462.1万人,占全部规模以上单位就业人员的28.9%,比重比2012年提高12.3个百分点。随着执业资格制度的广泛推行和职业教育的大力推进,劳动力专业素质逐步提高,各类技术人员占比不断上升。2021年,全省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就业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比例为17.2%、47.7%,分别比2012年提高2.9、12.5个百分点。浙江尤其是杭州和宁波对省外高学历人才的虹吸效应越发明显,高学历、年轻化人才的大量流入有力地提升了浙江的劳动力整体素质。

(人口处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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