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R&D资源配置结构与成果转化研究
浙江省R&D资源配置结构与成果转化研究
发布时间:2014-09-1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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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内容提要 充分运用浙江省R&D资源清查等相关数据,对我省企业、公共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各类科技活动主体的R&D资源配置结构及其成果转化状况进行深入研究。以浙江大学为例,对该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做法和主要模式进行总结。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R&D资源;配置结构;成果转化;浙江大学
一、研究现状述评
科技是促进经济发展的第一要素。R&D活动是科技活动的核心,是其中最具创造力的部分,在技术创新带动科技进步从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中起着关键的作用。正因为如此,R&D成为国内外社会各界长期以来重点关注的热点问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早在1963年版本的《研究与发展调查手册》中指出,R&D是指为增加知识的总量(其中包括增加人类、文化和社会方面的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工作。
围绕R&D资源配置与科技成果转化,社会各界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并取得了大量成果。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R&D资源配置状况及存在问题。范保群指出,一个国家或地区R&D按经费来源结构可分为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和政府企业双主型三种类型。许轶、张英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R&D在投入总量、投入强度、投入模式和结构、R&D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不足,很难适应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也难以满足应对危机的需要。钟卫认为,我国虽然处于工业化中级阶段的后期,但R&D投入水平还处于工业化初级阶段的后期,R&D经费来源结构则带有工业化高级阶段后期的特征。张小芳运用第一次R&D资源清查数据,对河南省R&D资源配置的特点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李金保分析了湖南省R&D资源配置的现状,然后从省际比较的视角分析了湖南省R&D资源配置在中部地区和全国的水平,并提出了优化建议。陈瑶瑶、池仁勇、丁峥嵘等通过对浙江省R&D主体要素和R&D资源配置现状的分析,阐明了浙江省R&D资源配置的特征、存在问题,同时提出了R&D资源合理配置的途径和相关建议。董友、胡宝民等则对河北省高校R&D资源配置现状进行了总结分析,并从高校主管部门的角度出发提出优化R&D资源配置的对策建议。(2)R&D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董洁、赵晶从前期的研发成果转化能力、中期的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和后期新技术的经济增长效益三个方面构建了创新成果转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成玉飞在对科技成果转化概念和研究范围进行科学界定基础上,从成果转化基础、转化过程、转化效果等方面提出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苏俊宏、于小宁等在分析西部地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建立了西部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评价体系,提出了BP神经网络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的方法。(3)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周训胜提出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有三种模式,即高校自办产业模式、点对点模式、增长极模式,并分别对各种模式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张国永、张国献在分析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力量与科技成果总量的基础上,探讨了河南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现状,并从政府计划主导型科研管理体制与市场需求脱节以及业绩考核和职称评审中科研能力评判与科技成果推广背离等方面分析了该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
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学者对浙江省R&D资源配置与科技成果转化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余晓、王晓军等从总量和结构等角度对浙江省的R&D投入现状进行了分析,并运用DEA评价方法对浙江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R&D投入产出相对效率进行评价,研究发现浙江省R&D投入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R&D效率都较高,但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效率规模报酬递增明显,而企业呈现下降趋势。陈瑶瑶、池仁勇、丁峥嵘等通过对浙江省R&D主体要素和R&D资源配置现状的分析,阐明了早期浙江省R&D资源配置的特征及存在问题。程华、朱文晶建立了浙江省R&D投入与授权专利产出的模型,以1990-2007年浙江省年度统计数据为基础,运用协整分析方法对R&D投入和专利产出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两者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张娟、宁建荣等通过对浙江省内企业和重点合作高校院所的问卷调研,提出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针对性建议。褚超孚、葛周芳则以浙江大学为例,对高校科技成果商品化途径进行了案例调查。等等。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专门从工业企业、农业、公共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各类科技活动主体角度对浙江省R&D资源配置结构与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的研究还较为少见。总的来说,对浙江省R&D资源配置结构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不管从理论上还是实证上都还有待深入。而有关这方面的内容,正是本课题所要重点研究和探索的核心问题。
为此,本课题充分运用浙江省R&D资源清查等相关数据,对我省企业、公共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各类科技活动主体的R&D资源配置结构及其成果转化状况进行深入研究。以浙江大学为例,对该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做法和主要模式进行总结。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取得的成果对合理优化我省R&D资源配置、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有重要理论价值,实践层面上对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也有较强的实际指导意义。
二、浙江省R&D资源配置结构
(一)R&D单位和机构配置
R&D活动的单位和机构是开展研发活动的基础和组织保障。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和经济实力大大增强,浙江省有R&D活动的单位和机构数明显增加。如表1所示,第二次R&D资源清查数据表明,2009年全省有R&D活动的单位数8469个,是2000年的2.97倍。其中,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有R&D活动的单位数分别从2000年的80个和40个减少到了2009年的49个和37个,所占比重分别从2.81%和1.40%下降到了0.58%和0.44%,而企业有R&D活动的单位数则从2000年的2339个大幅增加到了2009年的8236个,所占比重则从82.01%增加到了97.25%。
表1 有R&D活动的单位数 (个;%)
|
全社会 |
科研机构 |
高等院校 |
企业 |
其他 |
|||||
单位数 |
比例 |
单位数 |
比例 |
单位数 |
比例 |
单位数 |
比例 |
单位数 |
比例 |
|
第一次清查 (2000年) |
2852 |
100.00 |
80 |
2.81 |
40 |
1.40 |
2339 |
82.01 |
393 |
13.78 |
第二次清查 (2009年) |
8469 |
100.00 |
49 |
0.58 |
37 |
0.44 |
8236 |
97.25 |
147 |
1.73 |
从有R&D活动的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数看,浙江省全社会有R&D活动的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数为6338个,是2000年1244个的5.09倍。其中,科研机构有R&D活动的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数从80个增加到了101个,高等院校有R&D活动的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数从380个减少到了205个,企业有R&D活动的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数从747个大幅增加到了6010个。从所占比重看,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所占比重分别从2000年的6.43%和30.55%减少到了2009年的1.59%和3.23%,而企业所占比重则从2000年的60.05%增加到了2009年的94.82%(见表2)。
表2 有R&D活动的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数 (个;%)
|
全社会 |
科研机构 |
高等院校 |
企业 |
其他 |
|||||
单位数 |
比例 |
单位数 |
比例 |
单位数 |
比例 |
单位数 |
比例 |
单位数 |
比例 |
|
第一次清查 (2000年) |
1244 |
100.00 |
80 |
6.43 |
380 |
30.55 |
747 |
60.05 |
37 |
2.97 |
第二次清查 (2009年) |
6338 |
100.00 |
101 |
1.59 |
205 |
3.23 |
6010 |
94.82 |
22 |
0.36 |
(二)R&D人员配置
从人员数量看,2009年全省R&D人员为23.91万人,其中科研机构0.49万人,占2.05%,高等院校2.50万人,占10.46%,企业20.12万人,占84.15%,其他0.80万人,占3.34%。如图1所示,全省R&D人员投入逐年增加,2009年全省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8.51万人年,是2000年的6.47倍。
图1 浙江省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投入情况
其中,科研机构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从2000年的0.29万人年提高到2009年的0.40万人年,高等院校从2000年的0.52万人年提高到2009年的1.20万人年,企业从2000年的1.83万人年提高到2009年的16.47万人年,其他从2000年的0.22万人年提高到2009年的0.43万人年。另一方面,从R&D人员配置结构看,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所占比重分别从2000年的10.14%、18.18%和7.69%下降到了2009年的2.16%、6.48%和2.32%,而企业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所占比重则从2000年的63.99%提高到了2009年的88.98%,提高了24.99个百分点(见表3)。这表明R&D人员配置明显向企业倾斜,形成了企业为主体的R&D人员配置模式。
表3 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 (万人年;%)
|
全社会 |
科研机构 |
高等院校 |
企业 |
其他 |
|||||
全时当量 |
比例 |
全时当量 |
比例 |
全时当量 |
比例 |
全时当量 |
比例 |
全时当量 |
比例 |
|
第一次清查 (2000年) |
2.86 |
100.00 |
0.29 |
10.14 |
0.52 |
18.18 |
1.83 |
63.99 |
0.22 |
7.69 |
第二次清查 (2009年) |
18.51 |
100.00 |
0.40 |
2.16 |
1.20 |
6.48 |
16.47 |
88.98 |
0.43 |
2.32 |
R&D人员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种类型的R&D活动。2009年浙江省全社会R&D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全时当量占2.96%,应用研究占5.18%,试验发展占91.84%。其中,企业R&D人员基本上都从事试验发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几乎可忽略不计,科研机构三者的比例为4.95:25.90:70.35,而高等院校三者的比例为43.43:48.92:7.96(见表4)。这一情况表明企业R&D人员主要从事试验发展,而高等院校则更多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表4 浙江省R&D人员全时当量按活动类型划分情况 (亿元;%)
|
全社会 |
科研机构 |
高等院校 |
企业 |
其他 |
|||||
人员 |
比例 |
人员 |
比例 |
人员 |
比例 |
人员 |
比例 |
人员 |
比例 |
|
基础研究 |
0.55 |
2.96 |
0.02 |
4.95 |
0.52 |
43.43 |
|
|
0.01 |
1.70 |
应用研究 |
0.96 |
5.18 |
0.10 |
25.90 |
0.59 |
48.92 |
0.01 |
0.08 |
0.26 |
59.44 |
试验发展 |
17.00 |
91.84 |
0.28 |
70.35 |
0.10 |
7.96 |
16.45 |
99.90 |
0.17 |
39.47 |
从区域分布看,浙江省R&D人员配置主要集中在杭州市和宁波市,两地合计占总数的49.87%,其后依次是嘉兴、绍兴、台州、温州、金华等市,而湖州、舟山、衢州和丽水等地R&D人员所占比重则比较低(见表5)。
表5 浙江省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地区分布 (万人年;%)
地 区 |
R&D人员全时当量 |
所占比重 |
累计比重 |
杭州市 |
5.471 |
29.84 |
29.84 |
宁波市 |
3.671 |
20.03 |
49.87 |
嘉兴市 |
1.883 |
10.27 |
60.14 |
绍兴市 |
1.793 |
9.78 |
69.92 |
台州市 |
1.632 |
8.90 |
78.82 |
温州市 |
1.524 |
8.31 |
87.13 |
金华市 |
1.193 |
6.51 |
93.64 |
湖州市 |
0.633 |
3.45 |
97.09 |
舟山市 |
0.202 |
1.10 |
98.19 |
衢州市 |
0.200 |
1.09 |
99.28 |
丽水市 |
0.131 |
0.72 |
100.00 |
(三)R&D经费配置
2009年全省R&D经费支出为425.17亿元,是2000年的10.62倍,年均增长30.02%。其中,科研机构R&D经费支出13.57亿元,占3.19%,高等院校R&D经费支出23.91亿元,占6.02%,企业R&D经费支出382.26亿元,占89.91%,其他R&D经费支出3.58亿元,占0.88%。与2000年相比,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R&D经费支出占全社会R&D经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下降了5.05%、2.42%和4.06%,而企业R&D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则从2000年的78.38%上升到了2009年的89.91%,上升了11.53个百分点(见图2和图3)。
|
|
图2 2000年R&D经费分布 |
图3 2009年R&D经费分布 |
R&D经费支出可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两大部分。内部支出主要用于自主的R&D活动,构成了R&D经费的主体。外部支出主要用于与境内外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及企业的R&D合作。如表6所示,浙江省全社会R&D经费支出中内部支出比例从2000年的91.39%提高到2009年的93.81%。其中,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从2000年的89.58%提高到2009年的93.78%,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R&D经费内部支出比例则分别从2000年的97.58%、98.52%和97.47%下降到了2009年的94.69%、93.40%和95.98%,表明企业R&D活动的自主性有所增强。
表6 浙江省R&D经费支出 (亿元;%)
地 区 |
第一次清查(2000年) |
第二次清查(2009年) |
||||||
R&D经费支出 |
内部 支出 |
外部 支出 |
内部支出比例 |
R&D经费支出 |
内部 支出 |
外部 支出 |
内部支出比例 |
|
全社会 |
40.05 |
36.60 |
3.45 |
91.39 |
425.17 |
398.84 |
26.33 |
93.81 |
科研机构 |
3.30 |
3.22 |
0.08 |
97.58 |
13.57 |
12.85 |
0.72 |
94.69 |
高等院校 |
3.38 |
3.33 |
0.05 |
98.52 |
25.60 |
23.91 |
1.69 |
93.40 |
企业 |
31.39 |
28.12 |
3.27 |
89.58 |
382.26 |
358.50 |
23.76 |
93.78 |
其他 |
1.98 |
1.93 |
0.05 |
97.47 |
3.73 |
3.58 |
0.15 |
95.98 |
R&D经费内部支出划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种类型。2009年浙江省全社会R&D经费内部支出中,基础研究占1.69%,应用研究占4.99%,试验发展占93.32%。其中,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基本上全用于试验发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几乎可忽略不计,科研机构三者的比例为4.95:29.29:65.77,而高等院校三者的比例为25.33:57.03:17.58(见表7)。这一情况与R&D人员的情况相似,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主要偏向于试验发展,而高等院校则更多承担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任务。
表7 浙江省R&D经费内部支出按活动类型划分情况 (亿元;%)
|
全社会 |
科研机构 |
高等院校 |
企业 |
其他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基础研究 |
6.73 |
1.69 |
0.64 |
4.95 |
6.07 |
25.38 |
|
|
0.03 |
0.86 |
应用研究 |
19.91 |
4.99 |
3.76 |
29.29 |
13.64 |
57.03 |
0.69 |
0.19 |
1.82 |
50.92 |
试验发展 |
372.19 |
93.32 |
8.45 |
65.77 |
4.20 |
17.58 |
357.81 |
99.81 |
1.73 |
48.25 |
从区域分布看,浙江省R&D经费支出主要集中在杭州市和宁波市,两地合计占总数的51.95%,其后依次是绍兴、嘉兴、台州、温州、金华等市,而湖州、舟山、衢州和丽水等地R&D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则比较低(见图4)。
图4 浙江省R&D经费支出地区分布
三、浙江省R&D成果转化状况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复杂的科技经济活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是减少科研资源浪费,提高科技经费投入效益的有效途径。然而,遗憾的是,根据R&D资源清查结果,浙江省R&D成果转化情况并不容乐观。如表8所示,以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为例,2009年浙江省全社会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共2027件,转让及许可收入2.37亿元,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占全年R&D活动投入的比重仅为0.56%。分类别看,高等院校的比重最高,为0.70%,企业次之,为0.57%,而科研机构则只有0.10%。虽然R&D成果转化并不仅仅包括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这一项,进行如此简单的分析并不尽科学,但已很能说明全省R&D成果转化率偏低的问题。浙江省科协公布的《2009年浙江省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结果也表明,浙江八成科研成果未转化为生产力。该项调查结果显示,近3年(2007-2009年)浙江省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或用于生产的项目数,人均仅为0.9件,与2005年持平;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或用于生产项目数为零的占了86.6%,远高于2005年的75.7%。
表8 浙江省R&D活动投入与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 (亿元;件;%)
|
全社会 |
科研机构 |
高等院校 |
企业 |
其他 |
|
第二次清查 (2009年) |
R&D活动投入 |
425.17 |
13.57 |
25.60 |
382.26 |
3.73 |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 |
2027 |
9 |
140 |
1873 |
5 |
|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 |
2.37 |
0.01 |
0.18 |
2.18 |
- |
|
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收入/R&D活动投入 |
0.56 |
0.10 |
0.70 |
0.57 |
- |
再从高等院校的技术转让情况看,也可以从一个侧面看出全省R&D成果转化偏低的事实。2009年,浙江全省共有高等院校78所,教职员工数77852人,其中专任教师49516人,全年共发表科技论文44553篇,出版科技著作1730部,申请专利5860件,授权专利3967件,专利拥有数9975件。2009年,全省高等院校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140件,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只占专利拥有数的1.40%。2009年,全省高等院校自然科学领域技术转让共533件,合同金额1.148亿元,当年实际收入0.838亿元(见表9),当年实际收入只占全省高等院校当年R&D活动投入25.60亿元的3.27%。虽然R&D成果转化不仅仅表现为技术转让,而且该表也未反映高等院校人文社科等其它领域的技术转让收入,但自然科学领域是高等院校技术转让的绝对主体,因此上述数据已充分表明浙江省高等院校R&D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规模还有相当有限的。目前,由于市场针对性差、竞争优势不足、短期效益不明等原因,相当一部分具备转化条件的科研成果被束之高阁,转化率与产业化率不够高,成为当前高校普遍面临的困境。事实上,浙江省高校存在的“成果多、转化少、推广难”问题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解决,许多成果长期未能转化甚至成了“死成果”,造成了R&D资源投入的巨大浪费。
表9 2009年高等院校自然科学领域技术转让情况 (万元;件)
|
合同数 |
合同金额 |
当年实际收入 |
合计 |
533 |
11482.6 |
8380.8 |
其中:专利出售 |
140 |
2310.0 |
1786.1 |
其它知识产权出售 |
146 |
5661.3 |
3510.7 |
数据来源:浙江科技统计年鉴2010。
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个案研究——浙江大学案例
高校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知识生产的重要机构,每年都有大量的科技成果产出,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有数据显示,迄今为止,影响人类生活方式的重大科研成果70%诞生于高等学校。可以说,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解决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中,高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浙江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高水平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是一流大学的重要标志,也是当前中国高水平大学服务国家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作为浙江的主要高校,浙江大学经历百年历史的浑厚积淀,已发展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研究型、综合型大学。长期以来,浙江大学努力在提高教育、科研水平的同时,面向科学技术前沿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面向行业产业经济发展的核心共性问题、面向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面向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迫切需求,紧紧抓住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这个根本问题,围绕国家和浙江省的重大战略需求,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的工作理念,立足浙江、服务全国,充分发挥学校在教育、人才和科技方面的优势,积极探索学校与各类创新力量深度合作,主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地方服务工作,不断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合理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在加强自主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浙江大学科研费从2005年的9.69亿元持续增加到2010年的27.52亿元,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经费近10亿元,从2008年起发明专利授权数连续3年居全国高校第一;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与全国万余家企事业单位共签订15295项技术合同,合同金额38.2亿元,输出技术成交金额持续多年位居全国高校最前列。
1.积极搭建科技成果转让平台。近年来,浙江大学系统组织和全面推动学校地方合作与社会服务工作,打造一流“技术源、人才泵、思想库”,搭建科技成果转让平台,积极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2001年10月,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正式开园,并在2001年5月被科技部、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首批2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之一。2005年,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成立地方合作委员会,设立地方合作处。2007年5月,浙江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正式成立。2008年,成立了全国首个高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09年6月,成立了工业技术研究院。2012年,学校又新成立了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专门从事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科研成果的引进与吸收、高科技产品的研发、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这些平台的搭建解决了供给与需求间的矛盾,使学校这个技术创新主体,与企业(农户)这些应用主体实现无缝对接。同时,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不再是“走到哪里算哪里”,开始有团队、有组织、有目标。科技人才可以整合校内资源,甚至社会的资源,实现科学技术的协同创新,共同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2.不断优化政产学研模式。政,即政府,通过制定战略规划和激励政策、提供资源条件,对高校发展起到引领作用;产,即产业,为高校成果转化、教育培训等提供舞台;学,即学校,是高校服务发展的主体;研,即研究机构,提供知识创新成果,是高校服务发展的载体。在中国高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四种典型模式中,“政产学研”四轮驱动的“浙大模式”是唯一以高校名称命名的模式。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的浙江大学,多年来立足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四大任务,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建立并不断优化完善“政产学研”四轮驱动的新模式,不断为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做出大贡献。如今,这一以政府为制度创新主体,大学为创新人才泵、技术源、思想库和文化传播者,企业为市场、生产、投入和受益主体的创新体系和工作模式,在浙大与地方的合作中不断被成功复制。
3.支持教师从事成果转化。近年来,浙江大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让科技人才明确目标,让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的教师能专心致志地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2008年,学校开始酝酿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制度。其中,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的教师主要承担的就是农业与工业技术推广、公共政策与其他科技咨询、医疗服务及教育培训等社会服务工作,对于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支撑与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等的教师,学校专门设立了技术研发与知识转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根据成果转化推广和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的业绩及对学校的贡献对他们进行评聘。2011年,为了支持部分具有较高科学研究水平和较强高新成果转化能力的教师短期全职从事成果转化工作,学校又出台缴薪留职的有关规定,对于聘在教学科研并重岗和研究为主岗岗位上的教师,如果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业绩优良且充满活力,经学校批准后,可在短期内全职从事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和技术推广等工作。有了政策的支持,学校的科技人才根据自身特长、特点和潜能,充分发挥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理直气壮地从事高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而卸下了教学科研“一刀切”考核体系的包袱。下一步,学校还将实施一系列高水平成果转化人才支持措施,努力营造“成果转化和创业有功”的氛围,用心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标志性成果。
(二)浙江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模式
近年来,浙江大学全方位多层次融入区域经济发展,以输送创新成果,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充分发挥集成创新优势,构建科技创新转化平台,通过科技项目联合攻关、技术转移与交流等合作途径,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形成了科技成果内部转化、校企合作转化、校地合作转化、联合转化等多种模式(见图5)。
图5 浙江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示意图
1.内部转化模式。包括学校自办产业、国家大学科技园和教师领衔创办科技企业等。
(1)学校自办产业。学校自办产业是由校方直接利用学校的人才、设备和技术条件等创办企业并自主孵化科技成果,用学校的科技成果服务社会,同时通过产业发展创造利益,支持学校教学和科研的发展。高校的优势在于科研成果和人力资源,应该充分利用这一独特的资源“参与”产业,用科研成果投资产业,经营和转化好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而自办产业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途径。2005年11月,浙江大学发文成立浙江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同年12月浙江大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下辖浙江大学企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圆正集团)、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科技园)、浙江大学后勤投资控股总公司(后勤集团)和浙江大学新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宇集团)。学校原来的校办工厂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基本上都归属圆正集团。其中,浙大网新、浙大中控等企业就是典型代表。
[典型案例] 2001年浙江大学利用在计算机学科方面的优势,整合资源组建了浙大网新信息控股有限公司(2006年更名为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之初学校共投入了3000多万元,但在2001-2006年短短的6年间,该公司就已上缴税收8亿元,平均每年向学校贡献科研经费1200万元。该公司以“智能+互联+协同”为核心理念,将创新科技与前瞻性管理思维进行有机融合,服务于中国智慧城市的建设与运营,为政府客户提供包括城市咨询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创新运营模式在内的一整套智慧城市管理解决方案,助力政府客户从行政管理向集约高效、服务型政府转变;为行业、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众多行业的解决方案、高效互联的公共服务平台、协同便捷的市民应用服务体系。
(2)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是将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孵化器。高校作为高新技术的重要创造者和拥有者,虽然每年都产生大量的高新技术成果,但真正能够转化为生产力的还不到10%。很多实验室成果没有经过二次开发,没有经过孵化,就不可能实现商品化和产业化。面对这种现实,高校在加强教育和研究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信息等优势,努力办好大学科技园,将实验室科技成果积极进行孵化,并向社会辐射,这是由它的基本功能和重要作用所决定的。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浙大科技园)创建于2000年10月,2001年5月被科技部、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首批2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之一,是依托浙江大学而建立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高新技术产业辐射基地,先后被认定为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浙江省重点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2011年在全国86家国家大学科技园考核评价中,浙大科技园被评为全国优秀(A类)国家大学科技园,总分排名全国第三。该科技园已成为浙江大学为社会服务和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浙大科技园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孵化这一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目前已有孵化场地7万多平方米,浙江大学的相关教师、学生在科技园专、兼职创新创业人员1000余人,累计创办各类企业800多家,创办科技孵化企业560多家;培育毕业企业250多家,其中上市公司(斯凯网络、莱昂国际)两家、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60多家;入园企业累计转化科技成果400多项,承担国家、省市等各级科技计划项目100多项,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孵化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浙大科技园将进一步整合政府、学校和社会等各类资源,打造一流的园区自然生态系统和企业成长生态系统,构建完善“四个平台”(园区建设与运营平台、科技创业创新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孵化平台、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实现园区“三个聚合”(资本聚合、技术聚合、人才聚合)。
[典型案例] 杭州国芯科技有限公司,由浙江大学教授发起创立,主要转化“数字电视核心芯片”技术成果,2011年产值近1亿元,有40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3)教师领衔创办科技企业。为鼓励和支持教师及时将科技成果转化,浙江大学允许教师领衔创办科技企业,实现科学研究与科技产业互动。早在2001年,浙江大学就出台了《停薪留职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教职工专职在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企业者,经批准可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2011年,为了支持部分具有较高科学研究水平和较强高新成果转化能力的教师短期全职从事成果转化工作,学校又出台缴薪留职的有关规定。
[典型案例]2001年,浙江大学光电系教师牟同升在浙大科技园创办了杭州浙大三色仪器有限公司。当时踏出这一步,幸亏有开明的政策,“学校给我们开了绿灯,允许老师在完成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去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型企业。”如今,飞利浦、GE、浙江阳光等知名企业,许多国家检测中心,甚至像美国国家标准实验室这样的国际顶级机构,都是浙大三色的客户。在高科技产业走向国际、赢得“话语权”方面,牟同升负责三项、参与十多项光电领域的国际标准制定,并获得了国际标准化大奖“IEC1906AWARD”。
2.校企合作转化模式。即传统的“产学研”模式,是一种“点对点”的合作模式,包括学校对企业的技术转移、技术合作和共建技术经济实体等不同层次。近年来,浙江大学与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了从零星开始走向一定的规模、从教师与企业的自发合作开始走向校企之间有组织的合作、从单纯围绕解决企业技术问题的适应性合作开始走向适应性合作与导向性合作相结合的转变,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合作层次不断提高,特别是学校通过与骨干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建立科技特派员、首席科技专家和科技服务团队等制度,推动了一大批高层次人才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凝练重大专项,转化重大成果。1982年,浙江大学创办了全国首个产学研联合体。目前仅在浙江省内,就有100多家重点产业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与浙江大学合作建立了技术研发中心和产品创新中心。浙江大学通过与企业的精诚合作,使学校这个技术创新主体,与企业(农户)这些应用主体实现无缝对接。同时,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不再是“走到哪里算哪里”,开始有团队、有组织、有目标。科技人才可以整合校内资源,甚至社会的资源,实现科学技术的协同创新,共同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典型案例] 2007年5月,由浙大举办的“大学-企业战略联盟合作峰会”发表了合作宣言,浙大和53家合作企业承诺要不断扩大开放实验室和研究基地的数量,共同建设交叉研究平台,促进研究资源的共享,并集中力量凝聚重大创新项目,通过合作,提高科技创新水平,缩短创新周期,共同推动技术转移。53家知名企业中有微软、IBM、惠普、壳牌、日立、飞利浦、三星、西门子、国家半导体、通用电气和通用汽车等著名外企,也有宝钢、华为、徐工、潍柴、淮南矿业、凤凰光学、沈阳重机、成都飞机工业等国内大企业。2010年5月,浙江大学与民营企业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共建的西子研究院挂牌成立。西子研究院将重点面向高端制造、节能环保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与相关发展领域,开展前瞻性与交叉性整合研究,探索新型高效的产学研一体化模式,打造现有产业不断升级改造的技术支撑平台与培育新兴产业的科技孵化和人才集聚平台。2012年8月,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和浙江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宣告双方共同发起的先进润滑油材料联合实验室正式成立,搭建了双方互相支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平台。该实验室瞄准润滑油的低碳生产以及润滑油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技术的研发,将以润滑油公司发展规划为指引,结合汽车行业及润滑油行业的发展现状及未来需求,共同进行前瞻性的新课题、新技术、新型润滑材料的研究和开发,结合国家的产业振兴战略,承接国家及省部级重大项目,共同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典型案例] 从1994年进入浙大开始,浙江大学化工机械所所长童水光致力于将研究所的科技成果推向社会,为企业节能减排、转型升级服务。其研发的“通用锅炉热力计算系统”系列成果,已经在国内30余家A类锅炉企业的数千台锅炉中应用,已累计为相关企业创造新增产值近40亿元,创造新增利税近7亿元。
3.校地合作转化模式。校地合作是一种“点对面”的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模式,是从“产学研”模式升级而来的“政产学研”合作模式。浙江大学积极构建“2小时对接应答,4小时辐射响应”服务新模式,在强化与浙江省合作的基础上,努力形成“长三角战略必争、珠三角和京三角战略合作、中西部战略互动”的区域科技合作布局。目前,浙江大学已与江苏、山东、湖南、贵州等多个省份签约建立了省级合作关系,与国内30多个经济强县市建立了全面合作或科技合作关系,与浙江省各地市均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合作关系。学校科学研究院和工业研究院则在省内外建立了37个技术转移中心以及23个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如工业研究院宁波江北公共创新平台尝试在电气自动化、电力节能技术、工业机器人、物联网、工业设计、生物与现代医药及车辆零部件等行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苏州工业技术研究分院则把目光聚集在电力电子器件、智慧城市与云计算等领域。
[典型案例] 2010年6月,浙江大学与湖南省政府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就先进制造等湖南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联合开展科技攻关。根据协议,浙江大学将充分发挥人才、学科优势,组织有关专家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工程、重大科技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双方将重点就先进制造、新能源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科技合作,联合组建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湖南将鼓励和支持省内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与浙江大学联合开展创新研究,共同申报重点课题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对浙江大学在湘实施的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湖南省将在政策优惠和经费配套上给予支持。
[典型案例] 2006年5月,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浙江大学与湖州市签订了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协议。这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目标的校地合作示范区,被媒体称之为“湖州模式”。浙江大学充分利用人才、科技优势,按照“聚焦湖州、服务全省、开发西部、面向全面、走向世界”的目标要求,全力参与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
[典型案例] 浙江大学与余杭区政府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浙大人才驿站海创园工作站”,对于来海创园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可以聘为浙江大学教授。浙江大学不仅给符合条件的海归提供教授身份,还向未来科技城企业开放学校的60多个公共技术平台和实验室,共享平台资源。
[典型案例] 作为龙泉市的蔬菜产业首席专家,浙江大学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教授汪炳良根据当地实际引进优良蔬菜新品种30余个、新技术10余项,进行技术集成和技术培训年均300余人次,培育特色蔬菜产业,使得山地蔬菜产业得到快速、健康发展。浙江大学通过构建一个机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聚集一支队伍和制定一套制度(分类管理),有效发挥了教师的专业特长与协同创新能力,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技术推广的有机结合,“湖州模式”、“1+1+N”农推联盟和现代农业创新基地等具有鲜明浙大特色的发展模式正在逐渐形成。据不完全统计,浙江大学全校每年有50多位农业首席专家和140多位农业科技特派员将他们的科技成果转化为农业果实,造福百姓,造福地方。特别是首席专家们深入一线,奔跑在田间地头,有效解决了“技术到位率不高”这个难题。
4.联合转化模式。即合高校、地方政府和企业共同进行科技成果的开发和转化,是探索建立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高科技企业培育有机结合的新型协同创新模式。这一模式将充分发挥浙江大学的科技和人才优势,地方政府的区域经济政策优势及企业的市场优势,力促科技、人才、资本、信息、市场等创新要素的深度有机结合,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衍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典型案例] 2012年5月,浙江大学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由浙江大学发起,以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化方式运行。公司注册资金5.05亿元人民币,由分别代表浙江省和杭州市政府的国有企业、浙江大学、民营企业和金融、创业投资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其中,浙江大学圆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55亿元,其余2.5亿元由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公司、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及康恩贝、新和成、天立环保、西子联合、正泰集团等12家国内多家知名企业联合出资。今后,浙江省、杭州市和西湖区政府将给予创新研究院税收等政策优惠,并将持续地给予财政资金的支持。创新研究院以台湾工研院为标杆,不仅介入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的产业化研究开发,还将积极引进省内外、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人才、资金、信息、市场等各方优质资源进行深化研究开发,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衍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未来每年力争实现20项成果产业化的目标。同时,在不断转化科技成果、孵化高技术公司、做大做强科技产业规模的同时,通过持有所孵化高技术企业的部分股权或转让部分产业化成果项目获取盈利,实现“科技项目研发投入―成果转化―企业孵化―高技术企业发展壮大―股权分红或转让、成果转让取得收益―高技术项目研发再投入”的良性循环发展机制。
五、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地方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企业等各参与方的共同努力和有力配合。
(一)地方政府:加强引导与政策支持
科技成果转化并不是简单的科研单位和企业行为,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对待科技成果转化问题,从根本上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加强引导,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各种有力的支持。
1.提供完备的立法支持。科技立法是建立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环境的基础。目前现有的科学技术法律法规还难以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全面有力的法律保证,应尽快制定和完善以促进科技投入、科技成果推广、中试基地建设、中介服务机构规范、风险投资、知识产权抵押融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制定出适用的操作方法和程序,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2.进行科学的规划协调。地方政府高度竞争是各地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当前,地方竞争已从以前的单纯追求GDP增长,发展到现在追求GDP与产业转型升级并重的局面。特别是伴随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的推出,各地在研发、引进高新技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竞争更为激烈,由此也衍生出了重复建设等诸多问题。典型的如光伏产业,随着各地光伏产业的迅猛发展,目前光伏产业正由“发展之春”急转入“过剩之冬”。
3.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应对各级各类科研单位进行统筹规划、宏观布局,分别明确科技成果转化中政府、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等主要主体的功能和定位。引导和支持各高校和科研院所根据各自特点改革内部的微观科技和人才管理体制,提高科技研发的市场意识,引导科研单位科研方向的确定、重大科技工作的安排围绕企业的自主创新需求来展开、来统筹。从经费、立项等方面优先支持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特别是要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形成真正产学研利益共同体单位的项目立项。由于高校、科研院所在一般情况下没有能力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开展中试,而企业在技术的商业价值没有得到证实之前不敢投入中度,因此中试环节已成为科技成果转化链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甚至是缺失的环节[1]。大力引导和加强中试基地建设,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各个方面强化中试,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向中试环节靠拢,衔接中试缺口。
4.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一是通过税收等各项优惠,鼓励加快发展基础产业,提高配套能力。基础产业薄弱、配套能力差是发展中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率普遍低于发达国家的主要原因。二是加强利益与风险共担的政府性风险投资机构建设,大力发展以社会资本为主导的风险资本市场。三是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扶持力度,及时兑现科技型企业的优惠政策,建立企业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的激励机制,实施政策、立项、奖励等系列配套措施。四是积极改革科技经费运行模式,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以实现科技经费有偿使用、回收使用和滚动发展。比如,可以吸收发达国家经验,以商业合同方式向企业提供资助。
5.提供高效的信息支持。进一步完善网上技术市场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立权威的信息情报中心,完善信息情报网络,强化信息情报搜集工作,形成高效、灵敏的信息情报机制,为企业提供各种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高校与科研院所:明确定位与机制创新
1.面向市场优化科研选题。高校与科研院所作为科技成果的生产者和提供者,其提供的科技成果优良与否直接关系到成果的转化率和转化速度。因此,科研单位应破除重研究轻开发、重论文轻实践的思想观念,既要“顶天”进行原创性的基础研究,也要“接地”根据市场的需求选择研究项目,在项目源头吸收企业参与研究,并加强与企业的深度合作,与企业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甚至组建经济实体进行联合开发、联合生产。产学研之间要实现从科研人员与企业的自发合作走向有组织的合作、从单纯围绕解决企业技术问题的适应性合作走向适应性合作与导向性合作相结合的转变。从科技成果转化前期的培育到提高可供转化科技成果的成熟度,科研单位要努力缩小科技成果供需之间的差距,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
2.完善多元化的考评体系。建立和健全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考核体系,将科技成果与经济结合的广度和深度作为科研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多元化的考评机制和岗位分类管理制度,支持具有较高科学研究水平和较强高新成果转化能力的科研人员专门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理顺知识产权各方利益关系,尊重科研人员对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规范利益主体在成果转化和实施、利益分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落实对成果发明人的激励机制。
3.加强转化机构和团队建设。高校和科研院所要依托自身的人才优势,单独或相互联合建立高水平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和服务机构,有条件的可以考虑设立市场化的科技成果经纪机构。另一方面,还需要建立一支既懂技术又了解商业运作,并具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的人员组成的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队伍。科研单位有的科研成果非常前沿,要想实现成果转化、产业化,往往要经过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特别是产业化需要花大力气投入,光靠几个人是难以实现的,必须借助集体的力量,打造一个强有力的专业化团队。
(三)企业:增强有效需求与提升转化能力
1.增强企业对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企业对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是决定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关键因素。有条件的企业要跟踪行业发展前沿,建立长远的转化战略,提供持续的转化投入,强化转化过程的控制能力,全方位增强自身对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的合作与信任关系,畅通转化渠道,缩短转化准备期。
2.提高企业对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企业必须提高并发挥自己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把企业的现实情况跟科研单位提供的科技成果进行结合,对其进行二次改造,更好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企业的产品。另一方面,必须提高工艺和技术装备及其管理水平,提高技术工人素质,缩小与科研单位的知识势差,破除科技成果产业化阶段的工艺、技术装备约束。
课题负责人:朱允卫
课题组成员:张春森、李臣庚、徐徐、孙华平、王润伟
持笔人:朱允卫、李臣庚、徐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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