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经丽水市人民政府同意,松阳县第一批27个单村水站0.2688公顷取得建设用地批复,第二批96个供水站林地报批材料提交县林业窗口先行受理、审核、查验及公示。省民生实事项目单村水站土地审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高位推动、部门协同
松阳县在这次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前已办理农转用或林地审批仅3座,而且存在较多无法避让生态红线的点位,土地审批推进难度较大。针对历史遗留问题,松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程进度、土地审批的专题汇报,分管县领导组织召开土地审批及行政处罚的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土地审批难点堵点;水利、资规、综合执法等部门高效协同,研究土地审批政策及路径,实行容缺受理、简化流程,为报批工作保驾护航。项目业主、乡镇、行政村通力配合,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材料确认盖章、行政处罚确认及罚款缴纳。
二、系统谋划、循序推进
早在2023年12月,松阳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就已下达单村水站土地审批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节点及各部门、乡镇职责。2024年2月,单村水站改造提升项目列入县级国土空间规划;3月完成全县单村水站现状调查外业调查及测量,4月完成三调数据比对;5月完成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调查报告编制,并开展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有限人为活动论证的外业调查及报告编制。
三、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结合全县单村水站土地类型及审批程序,本着先易后难、逐个突破的原则,分三个类型、三个批次报批。第一批为不涉及林地、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供水站,共27座,可直接办理农转用。第二批为涉及林地,但不涉及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供水站,共96座,先办理林地审批,再办理农转用。第三批为涉及生态红线,但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供水站,共32座,先取得省政府关于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再行办理林地审批,最后办理农转用。
信息来源:丽水市水利局 松阳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