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3-788502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提〔2023〕3号 | 有 效 性 | ||
温49号建议的答复
季永机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对浙南山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温49号)收悉。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1.我省一直高度重视泰顺县等浙南山区水系治理。2009年以来累计安排省级以上资金1.86亿元,支持泰顺县开展洪口溪、寿泰溪、仕阳溪、三插溪等中小河流治理,治理河长84.54公里。近期按照水利部部署,指导泰顺县开展了莒江溪、仕阳溪等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全力支持浙南山区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项目,柯城区、景宁县、平阳县入围国家试点,占全省8个名额的3席。
2.2020年以来,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开展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由县级申报,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产生推荐名单,并报水利部、财政部审核后最终确定。我厅将加强对泰顺县试点申报工作的服务指导,按照项目申报和方案编制要求,将方案做实做优,提升浙南山区县水系连通和水美乡村建设特色,增强项目方案竞争力。同时,指导泰顺县通过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低息贷款、生态价值转换等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筹措更多资金用于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3.我们还将结合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积极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商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幸福河湖建设相关政策,加大对包括泰顺县在内的浙南山区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的省级以上资金支持力度。
再次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水利厅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