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285/2023-788500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浙水提〔2023〕5号 有 效 性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杭8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02 10: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江帆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杭83号《关于加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治理与库区建设协调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库区水源地保护和发展的关心与支持!针对建议中提到的有关问题,经商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库区发展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

一是加大库区等欠发达地区资金投入,“十四五”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16.48亿元,重点围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统筹用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人居环境改善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等方面,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中型水库和小型水库建设纳入水利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十四五”以来,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8.2亿元支持各地开展中、小型水库项目建设。二是加大库区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支持水库饮用水功能保护区内合理的乡村建设,按“增存挂钩”要求,统筹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保障库区内乡村污水外排等保护水源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三是持续优化水源与供水格局,围绕“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至2020年底,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已全面建立,基本实现城乡同质饮水。

下一步,将积极探索相关资金支持政策,加大库区乡村建设协同推进支持力度;落实农业标准地改革、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等政策,盘活农业建设用地。加快宅基地改革试点扩面,争取更多土地用于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持续推进水库、山塘等稳定水源建设以及城镇管网延伸等项目建设。

二、加强库区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一是科学划定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考虑库区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科学论证并合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是坚持农业污染防治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推进,全面推进养殖业绿色发展,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和规模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实现全配套,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92%;大力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肥药两制”改革,化肥农药已持续9年保持负增长。三是系统推进河湖治理与美丽乡村紧密结合,统筹流域区域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滨水发展空间,2018年以来累计建成省级美丽河湖585条,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下一步,将加强饮用水水源名录管理,考虑库区实际,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坚持农业绿色发展,扩面推进农田区域退水“零直排”系统建设,推行畜禽养殖业兽药减量化、饲料环保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强对库区农民的产业帮扶

2019年,省政府启动乡村产业“十业万亿”培育工程,重点发展现代种养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农产品加工业、乡土特色产业等十大产业,目前已创建114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35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实施农业全产业链“百链千亿”工程,建成82条农业全产业链,辐射带动478万农民就业创业。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倍增计划,培育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9491家、农创客47017名。加强库区原著居民权益保障,针对原住居民的非经营性新农村建设、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允许保留;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修复项目,带动当地旅游、餐饮等产业发展,为库区居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致富途径。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引导库区产业结构优化布局,发展蔬果、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为代表的农业优势产业,做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潜力较大的富民产业。

四、加大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

近年来,各地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统筹省级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当地财政投入,利用社会力量等各方资金,开展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全省常规在用的86个县级以上水源地中,67个建立了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大对水源地居民的补偿力度。

下一步,将持续支持地方建立完善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环境权益等市场化交易补偿模式,实现生态保护地区与受益地区的良性互动;积极探索引调水工程水源区与受水区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水源地保护支持力度。

再次感谢您对水库水源地保护和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浙江省水利厅

2023年6月26日


索引号: 002482285/2023-78850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机构: 省水利厅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水提〔2023〕5号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杭83号建议的答复
  • 日期:2023-08-02 10:18
  • 来源: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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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帆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杭83号《关于加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治理与库区建设协调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库区水源地保护和发展的关心与支持!针对建议中提到的有关问题,经商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库区发展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

一是加大库区等欠发达地区资金投入,“十四五”以来,省财政累计安排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资金16.48亿元,重点围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统筹用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人居环境改善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等方面,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中型水库和小型水库建设纳入水利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十四五”以来,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8.2亿元支持各地开展中、小型水库项目建设。二是加大库区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支持水库饮用水功能保护区内合理的乡村建设,按“增存挂钩”要求,统筹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保障库区内乡村污水外排等保护水源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三是持续优化水源与供水格局,围绕“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至2020年底,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已全面建立,基本实现城乡同质饮水。

下一步,将积极探索相关资金支持政策,加大库区乡村建设协同推进支持力度;落实农业标准地改革、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等政策,盘活农业建设用地。加快宅基地改革试点扩面,争取更多土地用于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持续推进水库、山塘等稳定水源建设以及城镇管网延伸等项目建设。

二、加强库区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一是科学划定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考虑库区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科学论证并合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是坚持农业污染防治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推进,全面推进养殖业绿色发展,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和规模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实现全配套,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92%;大力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肥药两制”改革,化肥农药已持续9年保持负增长。三是系统推进河湖治理与美丽乡村紧密结合,统筹流域区域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滨水发展空间,2018年以来累计建成省级美丽河湖585条,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下一步,将加强饮用水水源名录管理,考虑库区实际,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坚持农业绿色发展,扩面推进农田区域退水“零直排”系统建设,推行畜禽养殖业兽药减量化、饲料环保化建设;加快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强对库区农民的产业帮扶

2019年,省政府启动乡村产业“十业万亿”培育工程,重点发展现代种养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农产品加工业、乡土特色产业等十大产业,目前已创建114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35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实施农业全产业链“百链千亿”工程,建成82条农业全产业链,辐射带动478万农民就业创业。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倍增计划,培育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9491家、农创客47017名。加强库区原著居民权益保障,针对原住居民的非经营性新农村建设、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允许保留;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修复项目,带动当地旅游、餐饮等产业发展,为库区居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致富途径。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引导库区产业结构优化布局,发展蔬果、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为代表的农业优势产业,做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潜力较大的富民产业。

四、加大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

近年来,各地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统筹省级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当地财政投入,利用社会力量等各方资金,开展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全省常规在用的86个县级以上水源地中,67个建立了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大对水源地居民的补偿力度。

下一步,将持续支持地方建立完善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环境权益等市场化交易补偿模式,实现生态保护地区与受益地区的良性互动;积极探索引调水工程水源区与受水区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水源地保护支持力度。

再次感谢您对水库水源地保护和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浙江省水利厅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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