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3-788499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浙水提〔2023〕6号 | 有 效 性 | ||
衢53号建议的答复
陆利红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衢53号《关于大力推进“数字河长”以河长制数字化 推动治水协同管理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委改革办、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综合集成,打造全省统一“数字河长”应用平台。2021年以来,我厅结合我省数字化改革的要求,在系统打造“浙里九龙联动治水”总体架构下,全力构建“综合集成、多跨协同、整体智治”的“浙水美丽”河长制数字化平台,通过建设“一仓三场景”(一个基础数据仓和河长在线、河湖健康、大众护水三个场景),基本实现河湖状况一览无余、河长履职一屏呈现、河长更新一健生成、问题处置一健智达。鉴于河长制数字化平台省市分级开发的历史现状,我厅严格按照“省级统建、市县共用”的原则,制定了“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全省统建”的推进计划,力争到2024年上半年实现全省统一的“浙水美丽”河长制数字化平台,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打通数据孤岛。同时建立应用平台的专人专岗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邀请运维开发单位派人驻地办公。
二、分类开发,满足不同层级河长移动端个性化需求。单独为基层河长开发操作便捷、易学易懂的移动端,以满足巡查和上报问题等基本功能为主,切实为基层减负。县级以上河湖长履职,重点突出河湖状况、任务推进、履职管理、问题流转与督办等,不断迭代更新,力求全面丰富、先进智能,实现“掌上办公”“一屏掌控”。同时,我厅进一步优化模块功能,不断提升体验感和操作性。指导各地加强河湖长培训和辅导,为河湖长提供数字支撑服务。
三、强化数据共享,提升应用实战实效。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强水利感知体系建设,新建7000多个水雨情、生态流量等监测站点,加强数据归集和共享,着力提升河湖水网感知能力和智慧化水平。整合河湖水域监管、河湖建设、河湖文化等场景,进一步丰富、完善河长制数字化应用。
感谢您对河长制及河湖治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浙江省水利厅
2023年6月26日
邮 编:3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