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20-40313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浙江省水利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与社会关切回应,深化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构建全方位公开平台,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和便民性,以公开推进工作落实、助力兴水惠民。
(一)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在决策公开方面,制定出台《浙江省水利厅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暂行办法》,全年主动公开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8件,编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公开征求公众意见10件,公开意见征集采纳反馈情况7件,全方位细化公众参与决策事项范围,完善公众参与方式,努力推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在执行公开方面,围绕2019年度水利重点工作,在浙江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建立“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美丽河湖建设行动”“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等专栏,向公众持续公布工作实施进展、政策法规、成效展示等内容,全年公开各类信息429条。研究出台《浙江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跟踪了解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检验评估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效果,着力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生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围绕公众关切,加强政策解读。一是提高解读权威性,领导带头解读公众关切的重要政策,主动释放权威信号。2019年,省水利厅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先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有请发言人”“政策面对面”等媒体栏目,带头问政访谈、带头宣讲政策、带头接受媒体采访,深入解读“美丽河湖行动”“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政策,当好“第一政策解读人”,使群众“信得过、有共鸣”。二是加强工作主动性,充分发挥起草部门政策解读第一责任人的作用,明确政策文件的解读责任和程序,优化内部处室协同,形成起草、合规、审定、发布的工作闭环。三是力求解读实效性,一方面不断创新解读形式,浙江省水利厅网站全年发布的18件政策解读分别采用了图解图表、音频视频、政策问答等多种方式展现,让民众“愿意看、能看懂”;一方面不断拓宽传播渠道,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媒体等发布平台发布解读信息23次,点击(访问)量35万余次。
(三)聚焦工作落实,深化重点公开。一是加大重点水利工作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省政府年度工作要点涉水事项,聚焦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美丽河湖建设、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水旱灾害防御、小水电清理整改和水利数字化转型等厅重点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有关政策法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建设标准和实施进展等各类信息565条。二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与工作职责调整情况,及时转移、清理权力事项,梳理公布最新权力清单32项。对标列入“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动态调整浙江政务服务网涉及水利的办事事项,及时完善更新指导目录和办事指南154项。三是突出公共资源配置、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水利重大项目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包括项目名称、批准方式、项目负责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时间等要素的149项清单。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明细至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逐项比对并就增减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四)提升服务功能,优化公开平台。一是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对浙江省水利厅网站栏目进行调整梳理,对无内容更新的栏目等进行删除整合,建立涵盖15个一级栏目40个二级目录的主动公开信息标准目录,同时不断完善搜索查询功能,不断丰富意见征集、回应关切等栏目,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二是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移动端信息平台方便快捷的优势,提供潮汐预报、水利建设市场、水土保持中介等便民服务,补强掌上办事功能。同时充分开发移动信息平台文件发布、政策解读、咨询投诉等功能,切实拓宽政务公共途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总体情况。2019年,浙江省水利厅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650条,同比降5%。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105条,政务动态信息2424条,专题专栏信息426条,公告公示信息214条,人事信息92条,互动交流信息47条,政策文件30条,其他312条。“浙江水利”政务微信发布信息568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44条。在人民日报、央视、新华社、浙江日报、浙江卫视、中国水利报等媒体发表报道442篇(条)。厅领导参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2场,厅领导、处室负责人参加其他广播电视访谈节目5期。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19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主办的27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并在浙江省水利厅网站全文公开了答复内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五项适宜以数据方式呈现且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受理情况。我厅开通网络、信函、现场申请等多种渠道,为方便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4件,同比增长55%。其中通过网上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信函申请4件。从依申请公开主体来分,个人申请9件,社会团体申请4件,企业申请1件。
(二)办理情况。2019年度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复。其中,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有3件,部分公开的有7件,公开率为71%;无法提供的有3件,占21%;不予公开的有1件,占8%。
(三)收费情况。2019年,我厅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一览表:
我厅2019年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咨询举报投诉情况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设立了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统一接受公众举报、投诉和监督。2019年,共接到各类咨询投诉举报376件,同比下降47%,受理率、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的来看,2019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升,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机关内部处室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提升、政务公开人员培训、力量配比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政策解读针对性、方式多样性、公开精准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和政策草案扩大公众参与的途径不够完备,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的有待完善。
2020年,省水利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建设。贯彻执行好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健全完善配套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切实优化工作分工配合,提高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工作水平。落实责任主体,突出解读重点,规范解读程序,丰富解读形式,努力提高政策解读实效性和群众接收度。三是进一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不断丰富重大决策和政策草案的公开渠道,试行邀请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参与部门重大决策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