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85/2018-40462 | 发布机构 | 省水利厅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一、浙江省水利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浙江省水利厅是主管水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拟订全省和跨地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
4.负责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省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编制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省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5.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水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地区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审批)并监督实施。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江堤、海塘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滩涂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滩涂围垦、低丘红壤的治理和开发。
6.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指导水事纠纷的处理。
7.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协同拟订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拟订有关标准,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组织、监督全省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10.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11.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及国际合作交流,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2.指导、监督省级水利资金的管理。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水利厅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厅属浙江省围垦局、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浙江省水电管理中心、浙江省农村水利局、浙江省河道管理总站、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浙江省水文局、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浙江水利水电干部学校、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省防汛技术中心(浙江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浙江省水利水电技术咨询中心、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中心(浙江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与发展中心(浙江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浙江省水利信息管理中心、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杭州管理处、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宁绍管理处、中国水利博物馆、浙江省钱塘江河务技术中心、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嘉兴管理处、浙江省浙东引水管理局、浙江省水情宣传中心共26家单位决算。
二、浙江省水利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浙江省水利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浙江省水利厅2017年度收入总计180,027.64万元,支出总计180,027.6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958.05万元,下降20.6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取消预算单位,不再进行决算汇总。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2,308.11万元,占总收入73.49%,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0,96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960.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50.53%;事业单位专户资金11,530.25万元,占总收入6.4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2,398.20万元,占总收入1.3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388.81万元,占总收入4.10%;其他收入20,030.32万元,占总收入11.1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5,927.03万元,占总支出81.06%。其中基本支出58,163.62万元,占总支出32.31%;项目支出82,118.51万元,占总支出45.61%;经营支出5,644.91万元,占总支出3.14%。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1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39,848.1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1.3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5.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7.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95,517.5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99.5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46.4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1,530.6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633.02万元,项目支出82,118.5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5,644.91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788.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6.48万元,其他各类资金支出48,792.4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浙江省水利厅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3,340.1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3,340.1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38.22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我厅水利相关工作任务增加,相应预算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浙江省水利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788.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3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942.67万元,增长36.6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我厅政府性基金都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以及我厅水利相关工作任务增加,相应预算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浙江省水利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1846.39万元,支出决算为96,78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8%,主要原因:部分以前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等。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2.00万元,2017 年决算为4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经费”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2017 年决算为1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GPA工作经费1.5万元在2017年度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2017 年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6194.30万元,2017 年决算为1701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提升地方办学水平专项”等项目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
(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005.30万元,2017 年决算为962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生宿舍扩建工程”等项目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30.8万元,2017 年决算为51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五水共治’水利业务培训”、“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水管单位岗位培训及执法技能竞赛”项目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
(7)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30.80万元,2017 年决算为38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高等教育质量工程考核奖补资金”等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8)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17 年决算为5.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10.00万元,2017 年决算为4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校基础公益研究”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1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2017 年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校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学校技术创新引导”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00万元,2017 年决算为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社科联课题补助经费”等项目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20.00万元,2017 年决算为10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重点文艺项目创作演出经费—动画评述片《浙水千秋》”等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06.23万元,2017 年决算为48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省直机关一次性G20专项奖金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701.69万元,2017 年决算为265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正常增减变动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89.19万元,2017 年决算为107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正常增减变动等。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3.45万元,2017 年决算为2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17 年决算为2.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调整2015年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项目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17.86万元,2017 年决算为11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正常增减变动等。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234.93万元,2017 年决算为119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正常增减变动等。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2017 年决算为1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水利关键技术研究集成与示范推广经费”、“省级项目(钱塘江管理局病死猪打捞经费)”项目尾款在2017年度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651.90万元,2017 年决算为592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行政运行结转结余经费在2017年度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年初预算为108.00万元,2017 年决算为9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经费”、“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1353.89万元,2017 年决算为2488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年中原在水资源费安排的项目支出转入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1555.65万元,2017 年决算为1205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钱塘江北岸海塘海盐秦山敕海庙段加固工程”等项目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025.86万元,2017 年决算为534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浙东引水萧山枢纽工程管理标准化项目(工程部分)”等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885.78万元,2017 年决算为217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防洪能力调查”等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38.00万元,2017 年决算为52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水土保持监测管理”等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17 年决算为78.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浙东引水水量水质监测系统(应急建设)运行与维护”等项目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11.16万元,2017 年决算为101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浙江省水资源监测中心改造工程” 等项目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368.91万元,2017 年决算为403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山洪灾害防治省本级项目”等项目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73.00万元,2017 年决算为93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监督管理” 等项目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26.6万元,2017 年决算为33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水利科技示范推广” 等项目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80万元,2017 年决算为25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小流域治理监督管理” 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3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378.08万元,2017 年决算为144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水库安全监督管理” 等项目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2017年度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17 年决算为1758.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均为历年结转结余项目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191.6万元,2017 年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年中原在水资源费安排的项目支出转入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686.02万元,2017 年决算为172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正常增减变动、职级调整、工资调整等。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09.39万元,2017 年决算为80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正常增减变动、职级调整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水利厅(汇总)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496.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369.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126.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579.32万元,2017年决算为34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我厅政府性基金都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年中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1579.32万元财政予以收回,只有部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8.72万元,支出决算为544.63万元,完成预算的94.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79.53万元,完成预算的97.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5.35万元,完成预算的90.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75万元,完成预算的94.1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厅严格按预算控制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10.70万元,增长25.5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279.5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9.08%。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进行国际及台湾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水利技术培训、技术考察、技术引进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部分出国计划因防汛防台等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执行,本年度按规定安排实施出国计划任务。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8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6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9.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82%。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厅继续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合理、必须、节约”原则,严控费用,规范管理。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34批次,累计1,90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45.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7.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5.35万元,主要用于全省防汛防旱组织、协调、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8辆。增加的主要原因:自2017年起水资源费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范畴。因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1.23万元中包含原由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01万元。日常使用规范,厉行节约。
(九) 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浙江省水利厅共146个项目均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并开展绩效自评,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43943万元,实际支出40409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绩效自评为“较好”以上的有141项,占比96.6%,无绩效结论为“差”的项目,绩效成效明显。
2017年浙江省水利厅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全省河湖库塘清淤工作监督指导1和钱塘江嘉兴段省管海塘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具体如下:
1.全省河湖库塘清淤工作监督指导1。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7年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1万元,执行数为626.9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7.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全省河湖库塘淤积分布图、年度全省河湖库塘清淤工作计划报告、年度计划清淤专题图,建立全省河湖库塘清淤数据管理平台,至2017年底累计完成清淤量1.8亿方,河湖库塘调蓄能力提升,水环境得到改善。二是完成全省河湖库塘淤积分析报告、全省十三五河湖库塘清淤实施方案报告、典型河湖库塘清淤项目效果评估报告编制。三是完成科学清淤技术指南、清淤及淤泥处置资源化利用技术汇编,开展河湖库塘清淤第三方抽查,提高清淤科学化管理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清淤技术指南、淤泥处置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汇编的推广应用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清淤项目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主要原因是清淤项目点多面广,实施主体参差不齐等。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增加淤泥处置资源化利用补助比例;二是建议引入第三方管理机制,加强过程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项目类别 | 一级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功能科目 | 项目属性 | 项目口径 | 重要程度 | 预算金额 | 项目财政资金执行进度 | 实际得分 | 自评结论 | 评价补充信息 |
317007 | 省河道管理总站 | 其他专项公用(一般) | 河道治理与管理 | 全省河湖库塘清淤工作监督指导1 | 2130331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 | 新增 | 经常性 | 重要工作 | 641.00 | 97.80 | 100.00 | 好 |
2.钱塘江嘉兴段省管海塘维护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结论为“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2.31万元(评审后),执行数为1055.87万元,完成预算的95.7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钱塘江嘉兴段57.6公里省管一线海塘及41.9公里非临江省管海塘日常维修养护工作,为海塘安全运行提供了保证,并保证了海塘整体面貌环境的整洁;二是海塘观测,完成省管一线海塘变形观测、近岸滩地观测和海宁段丁坝刷深观测,通过定期观测,及时、全面掌握海塘运行情况,为海塘安全运行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三是完成海塘安全设施日常维护,确保海塘公共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完成防汛物资更新和监控球机的更新,为防汛安全和监控正常运行提供了有效保障。发现的问题和原因:一是海塘维护属于经常性项目,年初就要开展,全年实施,现在是每年要采购一次,年底要验收,实施时间比较紧张;二是海塘维护内容小而多,人工成本高,每年的维护经费较为紧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2~3年进行一次采购,2~3年进行一次决算审计和验收。二是建议尽快完成维修养护定额修订工作,尽早发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项目类别 | 一级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功能科目 | 项目属性 | 项目口径 | 重要程度 | 预算金额 | 项目财政资金执行进度 | 实际得分 | 自评结论 | 评价补充信息 |
317032 | 省钱管局嘉兴管理处 | 其他专项公用(一般) |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 钱塘江嘉兴段省管海塘维护 | 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延续 | 经常性 | 重要工作 | 1,102.31 | 95.79 | 100.00 | 好 |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水利厅本级、厅属浙江省围垦局、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3家行政单位以及厅属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浙江省河道管理总站、浙江省农村水利局、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等4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5.9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58.95万元,增长86.62%,主要原因:2017年按财政预算编制改革要求,分类厘清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开支范围边界,原项目中的机关运行经费现大部分在基本支出中列支以及水利相关工作任务增加等因素增加了行政运行成本。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水利厅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1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0.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477.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489.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22.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26.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浙江省水利厅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4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其他用车2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1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 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察、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事业运行等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对外贸易管理、国际经济合作、外资管理、国内贸易管理、招商引资、事业运行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研究生)的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各类高等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反映各级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基金支出。
20.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反映国家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中介等全方位服务和支持,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支出。
2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2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图书馆、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艺术表演场所、艺术表演团体、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文化交流与合作、文化创作与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反映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运行、农垦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防灾救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公益事业、综合财力补助、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村道路建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3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4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4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等。
4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支出。
4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水资源费收入安排的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长江黄河等流域管理、水利前期工作、水利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水质监测、水文测报、防汛、抗旱、农田水利、水利技术推广、国际河流治理与管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水利安全监督、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砂石资源费支出、信息管理、水利建设移民支出、农村人畜饮水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4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