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2892774-9/2023-0001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公开日期: 2023-01-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地方金融领域重点工作,不断推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高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地方金融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条。一是深化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在修订公开《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严格履行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制定公布《浙江省地方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试行)》。二是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局领导2次出席我省统一组织的新闻发布会。公开主办建议提案15件,公开率为88%,满意率为100%。全年共收到政务咨询投诉740件,均及时回复、办理、转办,咨询件均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金融政策助企纾困、共同富裕政策及数字人民币试点等信息,及时转载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两会、党的二十大等信息,支持举办第四届(2022)钱塘江论坛,开展全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与浙江日报联合开展打造钱塘江金融港湾“升级版”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流程、采用会商机制,多处室协同联动、多级审核,扎实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9件,结转2021年1件,总计40件,全部按规定程序办结。全年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梳理更新《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加强涉密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所有信息内容发布严格遵循“先审后发、编审分离,重点稿件反复核校”机制,发布信息前进行二次审核,确保公开内容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开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浙里数字人民币、共同富裕等专题栏目,订阅省政府和国务院要闻,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建设网站移动版,配置局门户网站无障碍工具条,为老年人、严重视力障碍、盲人等人群提供良好的政务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制定局2022年政府网站工作要点,结合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处室和时限要求。对照政务五公开及咨询投诉考核要求,开展绩效考核评价自查工作。开展全省金融办系统干部新能力提升计划培训,积极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0

0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0

0

0

0

0

0

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着力从制度建设、公开力度、平台建设等有待于加强的方面发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公开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公开流程,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重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保每一条信息都能真实、准确、及时发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步骤,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逐项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在安全保密的基础上,全面及时公布我局工作的各项信息,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全省地方金融工作情况。

(三)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优化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开展门户网站移动端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工作,方便老年人、残障人士获取信息,助力特殊用户群体跨越“数字鸿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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