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154/2024-00093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司法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4- 08- 19 |
浙江省司法厅立法后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 08- 19 14: 36
为及时了解规章实施情况,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根据《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规则》(浙政办发〔2016〕136号)有关规定,省司法厅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评估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对指定立法项目进行立法后评估。
一、采购内容
《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等159件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项目。
二、评估要求和成果要求
受委托方应当对照法律、法规,结合相关政策措施,立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立法后评估工作有关规定,通过实地考察、专题研究、文献检索、专家论证等方式,深入了解159件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的实施情况,重点对规章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进行全面审查评估。
受委托方应在2024年10月30日前向省司法厅提交立法后评估报告。立法后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工作基本情况、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和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省司法厅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评估费用。
三、预算金额
9.8万元(大写:玖万捌仟元)。
四、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五、报名要求
具备立法项目后评估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均可报名。同等条件下,从事过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报名时应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评估方案(评估方案主要包括评估目的、内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经费预算、组织保障和质量要求等)及报价单。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
联系人:石丹,联系电话:81050395。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10号楼705办公室。
浙江省司法厅立法一处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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