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154/2022-00170 | 发布机构 | 省司法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2- 11- 10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解读文件 |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杭30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2- 11- 10 14: 58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杭30号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建议》悉。该建议被确定为省政府高兴夫副省长领办、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督办的重点建议,由省司法厅办理。您立足我省法治建设实践,深入分析现状和问题,并提出了转变普法教育形式、建立科学的法治考核指标体系等建议,展现了人大代表认真履职、建言献策的硬核担当。接到主办任务后,我厅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要求,组织专题调研,认真办理落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近年来法治浙江建设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浙江建设不断纵深推进,在全国的先发优势更加明显、领跑态势逐步显现,2021年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为92.26。
一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认真落实“十一个坚持”,省委作出《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决定》,建成“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举办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系列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制定实施“一决定三规划一纲要两意见”,提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目标,推动构建法治浙江建设“四梁八柱”。
二是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效能显著增强。全国首创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公共数据条例、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医疗保障条例、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快递业促进条例、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10余部法规规章,先后组织3次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近20次专项清理。制定修订省委党内法规占现行有效的48%。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无证明城市”。形成以《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为统领,以决策、立法、文件管理、执法等10多个规章和文件为配套的“1+X”行政程序制度体系。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浙江模式在全国推广。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成效明显。
四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落地见效。率先出台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梳理形成全省监管执法事项总目录,其中检查事项5453项、行政处罚6617项、强制事项219项、其他213项;出台全省综合执法事项统一目录、乡镇(街道)执法事项目录和部门专业执法事项目录。精简各类执法队伍439支,全省85%的执法力量下沉县乡两级。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初步形成。
五是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稳步提升。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组建新型办案团队5000余个。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完善高效。高标准打造杭州互联网法院和移动微法院。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健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得到落实。高标准推进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政法队伍浙江铁军。
六是全社会的法治氛围、法治风尚更加浓厚。创新推广基层依法治理模式,率先实现全省域1364个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机构、人员、范围、机制100%覆盖。依法治网体系建设有效破题。圆满完成“七五”普法,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迭代升级,建成“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8个全国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8个,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全省万人律师比达4.78,提供法律咨询258.8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7万件,调解案件274万件。
法治浙江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制度层面供给相对不足、实施层面存有堵点难点、监督层面体系不够严密、保障层面缺乏相应力度等。尤其是您指出的法治浙江建设理论层面和操作层面存在差距,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仍较为淡薄,法治信仰尚未形成,一些群众“信访不信法”,逢事托人情找关系,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尚未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相应,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的反映仍然较多,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工作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二、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您在《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建议》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们研究完善《2022年法治浙江建设重点工作》,并统筹各级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普法力度欠缺”“要转变普法教育形式,将法律知识教育和法制精神教育相结合”的建议。
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制定部署《浙江省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国企、进社会治理中心、进法律服务机构、进部队、进企事业单位和村社活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开展“你颂我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原文诵读接力”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2000余场,覆盖人群3000余万人次,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
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顶层设计,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省委省政府转发全省“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省普法办编制印发《浙江省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度省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以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开展全省第三批“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引导和激励各类社会群体组织参与普法实践。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开展各行业各领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推动普法宣传融入法治实践。
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省普法办聚力“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涉共富普法宣传活动6826场,惠及近400万群众;开展“法治村里话共富”网络直播、民法典微视频征集展播等线上普法活动,受众1700余万人,惠及企业90.3万余家;组织举办“宪法宣传教育成果展”等宣传活动,建成宪法主题宣传公园(场馆)300家,培育“中国红船法治文化园”“五四宪法”馆、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等8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传统文化、民俗文化等融合发展。
四是持续提升普法精准性、实效性。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建设“浙里普法”应用和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矩阵。深入实施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每年组织省管干部、公务员通过网络平台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严格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法治辩论赛、法治课堂、模拟法庭等青少年学法活动。推动特定群体的差异化普法,如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置“普法角”,省民宗委连续多年举办“和谐宗教·法在心中”宗教法治论坛,省信访局开展“依法分类处理·规范信访秩序”主题信访宣传月活动,省监狱管理局开展“监狱开放日”活动等。
五是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省普法办编制发布《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工作指引》《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问答手册》,发布首批“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制定印发《浙江省“学法守法示范户”“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农家院”“农村法治文化阵地”指导标准》,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近10万名。实施全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此基础上助力培育1万个“三治融合”建设示范点。
(二)关于“一些部门执法意识薄弱,这使得大众对于守法执法抱有功利主义态度”的问题。
一是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全面梳理省市县乡四级执法事项,形成执法监管总目录+综合执法清单+专业执法清单+乡镇执法清单,深入分析近三年未发生办案量的处罚事项,着力推动解决法律法规滞后、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全省精简执法队伍439支,形成市县“1+8”执法队伍结构(沿海地区保留海洋渔业执法队伍除外),全面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解决“九龙治水”“看得见管不着”等问题。
二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高频事项裁量基准细化率达到100%,打造“教科书式”行政执法品牌,推动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重点领域“严格管”,持续加大危化品、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领域监管执法力度。推进跨部门“协同管”,形成校外培训、渣土运输、餐饮油烟、犬类管理等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61件,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创新非现场“智慧管”,打造“天巡地查”“环保e企管”“数智卫监”等应用场景,提升执法监管智慧化水平。深化“信用管”,构建行业信用监管模型,综合运用评价结果,开展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探索“柔性管”,在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18个领域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打造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执法品牌。
三是全面建设数字法治系统。迭代数字法治整体架构,推动权力运行全程留痕、数智赋能,努力使决策更科学、治理更精准、服务更高效。推进执法工作数字化改革,建设“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开发重大行政决策数字化运行管理、涉公合同精密智控、乡镇合法性审查、行政争议全流程闭环治理等一批多跨应用场景。推进司法权运行数字化改革,完善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建设浙里法律服务等应用;迭代升级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应用,推广“浙江解纷码”等多跨应用场景,以数字化改革推动执法更规范、司法更公正、治理更高效。
(三)关于“建立科学的法治指标体系考核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明确政府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主体责任”等建议。
一是完善法治浙江(法治政府)考核评价体系。机构改革后,统筹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载体,每年印发考核评价细则,年底开展不见面、无台账考核,对省级部门及11个设区市、90个县(市、区)进行排名,对11个设区市“一对一”反馈考评结果,评选省级部门和市县年度工作先进单位,考评得分按权重纳入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和省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层层传达压力。今年年初,我们在完成2021年考评的同时,继续完善考评工作体系,《2022年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学习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网络普法依法治理”等普法宣传内容纳入考评要求,占比为10%。
二是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述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省组织开展第一责任人述职述法试点。市县积极创新述职述法形式,如以清单方式明确第一责任人履职内容,将述职述法范围扩大到乡镇(街道)、国企、高校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创新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或者专题述法大会等会议上进行专题述职述法,述法后开展履职情况测评评议等,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四)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的建议。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是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的重要方式。目前,全省建成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场所近2000个,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400多个,努力打造我省青少年学法用法“最生动课堂”。以杭州市为例,依托“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青少年主题展馆、上城区钱塘青少年法治实践体验中心、人民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西湖区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余杭区塔山普法公园、“烟之非福”法治基地、龚自珍纪念馆等法治宣传教育示范阵地,开展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学法活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整合、提升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在全省设立百个青少年法治素养观测点,在建设国家宪法宣传教育馆中统筹考虑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功能,并进一步发挥省普法办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三、关于下一步法治浙江建设的工作思路
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将法治浙江建设摆到了全省大局的突出位置,将“牢牢把握让法治这一手真正硬起来的要求”作为11方面重要遵循之一,将“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作为要着力打造“8个高地”之一,将“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作为“10个着力”之一,擘画了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浙江建设的宏伟蓝图。
(一)主要目标——打造法治浙江升级版,在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上迈出关键一大步。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浙江全面落实落地,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共同富裕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并不断完善,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更加健全,明德守法的社会风尚率先形成,法治关键指标实现全国领跑,让法治这一手真正硬起来,努力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省域实践范例、良法善治的示范标杆。
(二)总体思路——具体概括为:围绕一个目标(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激发两大动力(数字化改革、法治化改革),突出四方面重点(党的领导、权力运行、营商环境、社会治理法治化),争当八个方面示范(1.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争当示范;2.在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上争当示范;3.在依法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争当示范;4.在加快建成法治政府上争当示范;5.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争当示范;6.在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上争当示范;7.在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能力上争当示范;8.在数字化改革引领法治建设上争当示范),努力建设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法治浙江。
(三)重大举措——总的就是“1+8”:“一个引领”即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八大抓手”即持续迭代升级法治浙江建设八大抓手,具体有法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构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制度体系、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加快建设依法治网体系、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以数字化改革引领法治建设等,推动形成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法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也期望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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