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154/2021-01581 | 发布机构 | 省司法厅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1- 12- 02 |
文 号 | 有 效 性 | ||
统一编号 | 解读文件 |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748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1- 12- 02 09: 52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748号提案《实现归档无纸化 律师告别“厚卷宗”》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按照提案办理程序做好答复工作
我厅作为提案办理单位,根据有关程序和要求,围绕提案列出的三方面内容,总结梳理前期工作情况,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建议,研究相关工作措施,并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单位对接,严格按程序做好答复工作。一是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工作方向。我厅及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确定律师工作处会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共同研究提案办理方案。结合全省律师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律师业高质量发展、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司法行政数字化改革等工作,对律师行业档案智能化管理进行总结和梳理,明确工作方向和措施。二是组织调研摸排,征求行业意见。我厅和省律师协会分别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使用律师管理(办公)软件等情况进行调研,广泛征求律师行业对使用管理系统、归集报送业务数据、推进律师事务所“无纸化办公”、档案数据化管理等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提案答复质量。三是对接政法部门,争取工作支持。我厅和省法院、省检察院就律师管理系统与“浙江智慧法院”“浙江检察移动检务平台”对接工作进行沟通,借助法院、检察院的信息化平台,为律师无纸化办案、数字化建档创造条件。
二、我省律师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具有重要的参考利用价值。1991年9月,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印发《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司律通字〔1991〕153号),建立了统一的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该项制度一直沿用至今。30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指导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严格落实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的制作、管理和检查、考核,同时积极探索律师业务数据、业务档案信息化管理路径,主要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一)严格落实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将律师事务所案件卷宗制作和业务档案管理纳入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项目,在《浙江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细则》中,明确将业务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律师事务所将律师制作、移交业务档案情况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2021年4月,在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律师事务所对业务档案建立和保管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了相关问题。
(二)推进律师业务信息和数据的信息化管理。2010年,我厅开发运行“浙江省律师综合管理平台”,平台设置“业务管理”系统模块,可为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业务报送、数据统计等服务功能。2017年,我厅印发《浙江省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17-2019)》,提出“建成涵盖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一站式’司法行政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形成综合集成、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格局”,并将“律师业务信息”纳入司法行政主要数据资源,纳入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项目加以实施。同时,我厅重新开发新的“浙江省律师综合管理平台”,保留“业务管理”模块并优化了相关功能,实现了律师事务所报表管理报送、业务信息保送等工作的信息化。2019年,司法部开发运行“全国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将我省列为首批律师业务数据归集试点省份,我厅组织全省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数据归集报送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省律师业务数据归集报送率在60%以上,位居全国第一。
(三)指导律师事务所加快基础管理信息化步伐。我厅在指导推动全省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中,统筹谋划律师事务所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平台,逐步实现档案“无纸化”。2016年,我厅出台《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的意见》,明确提出“以律所管理规范化为基础,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在行业内竖起提升律师事务所管理质量的旗帜。2020年,我厅组织实施全省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将“推进律师事务所信息化管理,发布律师事务所常用管理系统(软件)目录,引导中小律师事务所使用信息管理系统”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措施加以推进。经统计,目前全省已有91.21%的律师事务所使用律师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2021年,我厅在总结2020年律师行业“扬帆行动”成效基础上,制定2021年“扬帆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出“律所信息化管理比例提升,使用OA系统的律所比例达到95%以上”的目标任务,鼓励引导律师事务所以信息化推动管理规范化。
(四)与政法部门加快平台和数据对接。我厅与省法院、省检察院信息技术部门密切协作,在省律师协会组织“浙江检察移动检务平台”应用座谈会,在嘉兴等地探索“一站式”法院立案模式,推动“浙江省律师综合管理平台”与“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浙江检察移动检务平台”有关信息数据的互联和共享,探索司法文书电子传输等工作,为律师事务所、律师无纸化办案和数字化建档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创造条件。
三、律师档案无纸化的工作瓶颈和应对措施
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敏锐抓住信息化发展历史机遇,自主创新推进网络强国建设。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农业、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律师行业的信息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律师无纸化办公是未来律师执业的主要业态。从当前律师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看,纸质卷宗档案的制作和管理仍是主要模式,律师业务档案实现数字化、智能化仍需要一个过程,还存在一些瓶颈。一是制度依据不足。《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仍是律师行业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制度,上述两个办法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借调查阅、销毁、移交等规定,均是针对纸质档案。二是行业接受度较低。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业务档案的所有者、保管者,对电子化的档案管理平台、管理利用权限等有较高的要求,对第三方平台的安全性有所顾虑。三是现有系统和平台功能尚不完善。“浙江省律师综合管理平台”的主要功能是办理行政审批、律师诚信档案、数据统计等,尚不具备档案保管功能。大部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系统(软件)也不具备完善、安全的业务档案管理功能。综上,结合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三方面建议,我厅将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律师档案无纸化的工作。
(一)积极推进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建章立制工作。对全省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组织调研,及时向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报送有关情况,提出对《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的相关建议,视情做好我省有关规定的制定、修改工作,从制度上为律师业务档案无纸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支持引导律师事务所强化信息化管理。深入实施律师行业“扬帆行动”,明确律师事务所使用OA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的目标和路径,探索律师业务档案电子化的工作标准,通过行业规制和引导,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先行先试电子归档,推动律师管理系统(平台、软件)优化业务档案管理功能,方便律师事务所日常使用,降低档案管理成本。同时,做好律师管理系统与全国、省律师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确保可公开的律师档案数据信息及时归集、报送。
(三)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对接。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意见》,会同律师协会组织、引导律师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参与在线诉讼工作;支持律师通过检察机关移动检务平台和业务APP等办理诉讼业务,逐步探索推进无纸化办案模式,从源头上减少纸质档案数量,为律师业务档案全程电子化提供有益实践经验。
感谢您对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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