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 2017- 03- 23 08: 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及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省司法厅工作实际,编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情况概述、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网络平台建设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与重要政策解读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浙江省司法厅门户网站(http://www.zjsft.gov.cn)下载。
一、情况概述
我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精神,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主动、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借助新媒体丰富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顺利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2016年我厅在统一管理平台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8条,其中法规文件类14条、规划计划类2条、统计信息类5条、财政信息类2条、工作动态类1683条、公告公示类5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切实依据《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涉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及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依托,着力推进“五公开”,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收集、整理、审核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158项,与省编办协调对接后全部网上公布。梳理和规范厅机关51项公共服务事项,并由省编办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对本年度制定的16件规范性文件,在省法制办统一核定编号并正式印发后,及时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发布。依法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处罚决定,2016年,本机关共公开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是根据省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要求,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应用省政府统建平台完成各项行政审批职能,加快审批事项集中进驻、服务事项集中提供、政务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确保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的事项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集中办理。目前,我厅行政审批事项均实现了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是按照省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公开我厅2015年部门决算和2016年部门预算。具体公开了2015年我厅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以及2016年我厅财政拨款预算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网络平台建设情况
为贯彻落实《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我厅成立了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编制《浙江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十三五”时期规划纲要》,持续建设浙江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司法行政各部门内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开发运行司法行政业务信息管理平台(试用版),实现各业务线信息实时查询,报表图形展示;与省民政厅建立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开放全省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查询接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确定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业务系统开发移动手机平台接入浙江公共法律服务网手机端,统一对外提供司法行政的移动APP,目前,已完成省级公共法律服务APP建设工作。
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与重要政策解读的情况
2016年,我厅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社会焦点和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最新法律法规、法治动态、法律知识、典型案例等信息发布,突出权威性、专业性、及时性、服务性。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网站、手机报等新媒体的作用,完善“浙江普法”政务微博、微信平台。 2016年,浙江普法微博(新浪和腾讯)共有粉丝48.5万人,全年推送信息1500余条,浙江普法微信公众号共有用户4.5万人,全年推送信息410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社会公众关注事件38件次。通过信函、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受理咨询、投诉301件,均及时予以答复。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厅共收到公民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电子邮件申请3件,网上申请3件,信函申请7件。依照法规,严格遵循受理、办理和答复相关流程与规定,全部申请均按时办结。办结的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3件,“同意公开”1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不同意公开”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6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6件。
2016年我厅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6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工作需要改进。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整合力量,分工负责,理顺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积极弥补政策解读的短板,切实全面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答疑解惑,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手段进行宣传解读工作。二是研究出台《浙江省智慧司法总体建设方案(2017-2019)》,继续扎实推进我省司法行政大数据发展建设,以省电子政务云、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和视联网为依托,促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向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创新型转型。加快各业务平台移动端应用改造,争取在2017年完成与省政务服务移动端统一用户管理和数据共享对接。三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与实施细则,着手梳理主动公开目录,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统称“五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继续推进我厅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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