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综合开发:2024年度宁波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4-06-26 11:44:26

信息来源:中国农业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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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土壤普查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2024年度土壤普查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4〕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总体部署和我市土壤三普工作安排,202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面铺开期3841个点位的调查采样、制样和检测任务。严格落实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流转与检测各环节全程质量控制要求,加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分阶段审核与验收。完成土壤生物、土特产品区、盐碱地土壤等专题调查,规范开展土壤样品库、剖面展示馆和数据库建设,推进土壤样本入库和土壤普查数据汇交汇总。2024年12月底基本完成市、县两级成果编制和汇交。

二、主要任务

(一)锚定年度目标,全力推进采样、制备和检测。加快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进度,4月底前完成表层样质量复核和整改,5月15日前完成剖面样的市级质控审核和问题样点整改,5月底前基本完成所有表层点位和剖面点位的调查采样数据县级自验。制样机构要落实周末和节假日接样值班人员,按照接样到制备流转不超过30天的时限要求,及时处理样品,规范磨样制样,质控实验室及时做好质控转码,加快样品流转。检测机构在保障质量的基础上,持续提升检测速度,确保在5月10日前完成所有表层土样的检测,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所有样品的检测。

(二)紧盯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全程质控措施。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要求,做好全流程质量控制,实施分阶段验收,对发现的关键问题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杜绝把基础数据问题带到成果编制阶段。一是强化外业质量控制。组织开展表层样点外业调查质量复核,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剖面调查要实现线上质控100%,市级剖面质控专家要会同县级质控人员做好剖面调查数据审核,指导问题样点整改,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二是强化内业日常监督和检查。持续开展内业技术培训,组织专家开展全程跟踪技术指导,下沉一线,查找并指导相关问题整改,确保承接任务主体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重点核查要2023年外部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异常值处理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新发现的问题,督促按要求完成整改。市、县两级土壤普查办要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监督,及时跟踪中标样品制备和检测机构的工作进度和质量,督促第三方配齐配足所需技术力量和专业装备,规范执行各项工作流程、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对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机构采取有效的措施,严格落实合同履行责任,杜绝违规上岗、数据造假等问题。三是强化检测数据审核。以市县集中联合会审的方式,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数据审核,力争在5月底前完成表层检测数据的联合会审。各地要保障数据审核所需的经费,切实配齐配强技术力量,提前搜集好历史数据和相关成果数据,保障土壤普查效率和质量,确保土壤普查数据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三)立足高质高效,精心组织普查成果编制。及时组织专家研究市县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清单,合理测算经费标准,严格筛选成果编制单位,规范有序开展市县成果编制工作。一是收集现有成果资料。对照成果形成清单要求,做好国土三调、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土壤二普、农业统计、土地质量地质调查等现有成果和历史资料的收集,为规范开展县域土壤类型制图、属性制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和耕地质量等级专项评价等成果汇总工作提供翔实的基础资料支撑。同时要加强涉密数据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确保数据使用安全。二是严格筛选成果编制单位。根据省土壤普查办《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与汇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筛选承担单位资质能力,确保有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所需的资质条件和技术水平、人员力量等,避免低价中标。4月底前县级基本完成普查成果汇总承担单位确定,尽快启动二普土壤图校核工作,分批次、分层级完成土壤类型图编制的基础工作,为属性制图、适宜性评价、耕地质量评价及各类文字成果编制留出空间,有效衔接成果汇交汇总等工作。三是组织修订市级土壤分类系统。组织鉴定剖面土壤类型(土壤发生分类鉴定至土种,土壤系统分类鉴定至土族), 避免同土异名、同名异土问题,有效支撑国家和浙江省土壤三普暂行土壤分类系统修订。  

(四)坚持长远谋划,规范组织一库一馆建设。开展市级土壤样品库和土壤剖面标本馆建设,规范并加快土壤样本市级入库,汇交土壤样本至国家级、省级土壤资源库。各级土壤普查办要做好国家、省、市级样品库样品的留存、转运、入库等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采样队、制样流转中心和样品库的有效衔接。根据数据库及成果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引,规范建设市级土壤三普数据库,落实安全可靠的网络和数据存储环境,打通与国家、省级数据库的数据传输通道,获取土壤三普数据资源。同步开发数字土壤应用场景,充分展示我市土壤普查成果,发挥土壤普查数据科教科普等作用。

(五)注重特色创新,科学开展专题调查。一是做好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市级选择2-3类大品类产品做调查评价;县级要立足本地土特产品生态优势,确定本级开展专题调查的土特产品类,充分吸收当地已有的土特产品研究数据和成果,科学开展土特产品区土壤适宜性评价,促进土特产品发展提档升级。二是做好盐碱地专题调查。慈溪市涉及盐碱地样点22个,6月底前全面完成盐碱地样点的采样、制样和检测任务,优先安排盐碱地数据审核分析,8月底前完成盐碱地调查专题报告编制。三是做好市级土壤生物调查。各地要积极配合市级生物调查工作,做好采样对接、向导服务,数据统一融入生物调查数据平台,为健康土壤生物学性状评价和培肥改良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形成具有宁波辨识度的土壤生物调查专题报告。

(六)聚焦主责主业,系统谋划成果应用。围绕解决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领域的难点问题和发展需要,前瞻性谋划、针对性挖掘土壤普查数据资源,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将普查成果转化应用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完善配套政策,统筹推动普查成果落地生根、早见成效、持续生效,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农业产业生产布局、夯实“大国粮仓”根基提供土壤基础,让普查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提高普查成果的生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国情国力调查,是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当前土壤三普工作进入攻坚期,各级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土壤三普组织体系,压实工作责任。技术力量不足的地区要多方协调筹措,统筹协调科研、教学及技术推广等单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配足配强体系队伍,强化土壤三普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和指导。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土壤普查办负责土壤三普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调度指导,统筹协调市土壤普查办信息化工作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组、质量控制工作组、数据处理与成果汇总工作组等各专业工作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本区域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全程质量控制、相关专题调查、数据汇交汇总、成果编制与应用等工作。各县级土壤普查办牵头做好本区域的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三)加大培训指导。加强分级分类培训,严格按照土壤三普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加大质量控制、数据汇交、成果编制等技术培训力度,落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家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机制,实施现场和线上技术指导,确保普查质量。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地土壤普查办要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预算,保障土壤普查各环节经费足额及时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严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第三方技术服务队伍管理,实行负面清单、退出机制。对承接业务挂靠、转包,工作责任心缺失、质量低下等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普查数据保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普查结果。

(六)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制作土壤三普宣传标语、新闻报道、科普宣传片、公益短视频等素材,全方位宣传土壤三普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曝光反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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