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函〔2024〕1号通知要求,现将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民政厅反映公示对象在评选表彰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16日起到2024年8月22日止。
4.联系和受理方式:
联系处室:浙江省民政厅人事处、浙江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和奖励处
地址:杭州市保俶路32号、杭州市省府路8号 邮编:310007
举报电话:0571--87050258(省民政厅)、0571--87052525(省人社厅)
短信举报:18867521043、13588871008
浙江省“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15日
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情况公示
一、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序号 | 先进集体名称 | 主要事迹 |
1 | 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 | 从2003年在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的亲自关心下,西湖区建立起全省首家老年食堂,到2023年国务委员谌贻琴亲临指导我区老年助餐工作并给予“可全国推广”高度肯定。二十年来,西湖民政始终牢记嘱托,连续七年获评省市民政考核优秀,荣获全国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浙江省政府养老服务督查激励、首批老年友好城区、共同富裕最佳实践等荣誉。先后在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工作会议、全国基层治理工作会议和全国救助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三化融合”幸福救助新机制在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简报中刊登。 |
2 |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 |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宗旨,打造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品牌样板;以特色化康复为重点,打造政府供养特困人员全人保障服务新模式;以社区化建设为抓手,构建院居家深度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用大爱情怀、创新思路、专业服务,倾情守护“一老一小一残一弱”。近二十年,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突出贡献奖、浙江省文明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宁波市工人先锋号、宁波市五一劳动奖状、宁波市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2019—2023年度“宁波市模范集体”等荣誉,先后在全国儿童福利院长培训班、浙江省“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专题培训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
3 | 温州市困难群众帮扶服务中心 | 近年来,温州市困难群众帮扶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八八战略”。以落实低收入家庭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为重点,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多项社会救助创新工作获得领导、专家认可,在全国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数据交流推广会等会议上做经验交流。该中心具体负责开展的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工作,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纳入首批浙江共同富裕实践观察内容,获评2023年度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典型经验和2022年度全省十大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案例。多篇工作专报获上级领导批示肯定,其中,1篇获评民政部2021年度优秀调研报告,1篇获评2023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二等奖。 |
4 | 湖州市儿童福利院 | 浙江省湖州市儿童福利院(湖州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湖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要从事孤儿养育、收养安置、学前教育、特殊儿童教育、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心理辅导、社会工作等服务。近年来,该院着眼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立足养治教康置一体化发展,着力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精准化管理、精细化养育,积极引进社会优质服务资源全方位合作,谋划开展浙江省民政厅“添翼计划”、“明天计划”、“童心同护”等专项服务,着力开展党建“聚光成星 温暖童行”、社会工作“爱之”项目及“菰城护苗”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行动等品牌,累计服务机构孤儿和社会困境儿童1000余人次。荣获“湖州市模范集体”“湖州市文明单位”等称号。 |
5 | 义乌市民政局 | 义乌市民政局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方位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其中社会组织工作在总书记调研义乌时,得到充分肯定,并被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批示;养老服务工作获国务委员、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谌贻琴肯定;社区工作者队伍综合培训和多维考核运作体系工作,获时任副省长王文序批示。社会救助工作入选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并在民政部试点工作培训班上作交流发言;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案例在全国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书面交流,浙政钉“现场办”应用在会上展出;殡葬服务工作在全国率先完成“身后一件事”数字化集成改革,多次被央媒报道;近5年均被省民政厅评为先进单位;连续9年被评全省水库移民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
6 | 衢州市救助管理站 | 近年来,衢州市救助管理站以“民生使者,陌路有爱”党建品牌为引领,立足衢州四省边际、交通枢纽的区位特点,建设四级救助网络,实行网格化管理,拓宽遇困群众发现途径,缩短发现时间,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完善常态化“线上+线下”多方联动机制,创新建立救助站、火车站、铁路公安、定点医院“四方”协作火车站片区“4+x”联动机制,形成“前哨预警—主动发现—分类联动—科学处置—情况反馈”的全过程服务链条,入选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 |
7 | 绍兴市儿童福利院 | 绍兴市儿童福利院在全省率先推动市域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发展,高质量提升特殊儿童保障水平,积极建设“社会融建”实践新基地,努力开创“大儿童福利”新局面。承接省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转型和智慧管理(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全省率先试点建设“智慧儿福院”,为推进全省乃至全国儿童福利机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改革先行探路;智慧院区建设在“全国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培训班”作经验交流;《绍兴市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作为典型经验介绍被《中国民政》发表;获评“浙江省市级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被推选为省儿童福利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被省厅推荐申报首批全国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实践基地建设试点。 |
8 | 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 | 近年来,普陀区民政局曾多次在浙江省民政系统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县(区)民政局,被浙江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为改革创新先进集体。创新推出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呼叫转移”新模式,在全国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书面交流,被《中国社会报》等媒体报道,获王文序副省长点名表扬。率先实施特困人员县域集中供养,将我区在各海岛乡镇养老机构的特困人员全部安置到本岛养老机构集中供养,提升特困人员的居住环境和护理水平。2023年承办全国婚俗改革现场会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推进会,获得国家民政部致信表扬。推进“社会组织服务一件事”数字化改革,形成多方协同新模式,入选全省“一地创新、全省推广”“一本账S0”,获王文序副省长、省民政厅沈铭权厅长批示,“数字赋能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获评全省改革突破提名奖。 |
9 | 丽水市民政局 | 丽水市民政局立足资源禀赋不足、工作基础薄弱的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奋起直追,多项工作实现突破,实现了“从2021年全省考核最后一名到2023年考核优秀等次”的跨越式进步。针对工作“碎片化”问题,制定“六个一”抓手强化工作谋划和落实效能;针对山区老人分布散、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创新打造“流动十助”服务体系破解山区老人吃饭、看病、代购代办等难题;针对儿童福利院亟待转型的问题,实施“三牌齐创”打造“没有围墙的儿童福利院”;针对救助管理单兵作战、合力不足的问题,构建“区域一体化”救助服务新模式,打造了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络和一批基层服务阵地,成功入选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 |
二、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拟表彰对象情况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学历 学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主要经历 | 主要事迹 | |
1 | 王建富 | 男 | 汉族 | 中共党员 | 大学学士 | 舟山市民政局地名服务中心主任 | 1989.09--2014.01 舟山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助理编辑、编辑、副主任、主任; 2014.01--2015.03 舟山市区划地名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5.03--2019.04 舟山市区划地名管理办公室编审; 2019.04-- 任舟山市地名服务中心编审。 |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严于律己,连续30多年扎根海岛地名事业。他参加了国家海洋“908”重大项目子项目《中国海岛志》的编纂工作,长期参与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地名法规修订和地名管理政策制定,全程担任央视大型文化类节目《中国地名大会》专家组首席专家,为全国地名管理规范化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10多年来,他编纂各类地名工具书10余部,完成地名文化课题10余个,因实绩突出被评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10周年先进个人”。 |
2 | 何水英 | 女 | 汉族 | 中共党员 | 大学 | 余姚市殡仪馆馆长 | 1992.08--1996.10 余姚市水泥厂职工;1996.10--2012.03 余姚市殡仪馆干部;2012.03--2014.07余姚市殡仪馆副主任; 2014.07-- 余姚市殡仪馆主任 | 该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心系群众,恪尽职守,始终秉着“丧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28年如一日,坚守在殡葬服务事业的第一线,努力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始终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克服殡仪馆工作没有节假日、经常性加班加点、社会认同度低等困难,尽心履职。在汛涝台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以身作则,冲在一线,付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艰辛,确保全市年死亡人员遗体的正常接运和火化,确保单位安全运行。在2023年年初殡仪服务工作量剧增的情况下,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
3 | 钦华兵 | 男 | 汉族 | 中共党员 | 在职大学 | 湖州市 安吉县 殡仪馆 职工 | 1995.12--2008.04 部队服役; 2008.09-- 安吉县殡仪馆职工。 | 该同志始终坚守一线,全心投入殡葬服务,真心实意做好殡葬服务工作,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近年来,群众满意度达100%。他始终勇敢当先,做到“任”在担当。面对突发性事件,他积极应对挑战,科学安排,统筹谋划,带领全员坚守岗位,保障群众需求,获得群众认可。他始终奋发有为,坚持“为”在敢创。他推动绿色殡葬改革,建设“逝者身后一件事”服务体系,开展省级试点工作,提升惠民殡葬政策,推进移风易俗文明治丧,为安吉殡葬服务注入新活力。 |
4 | 傅海虹 | 女 | 汉族 | 中共党员 | 大学本科 | 浙江康复医院护士长 | 2000.08--2017.07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医院从事护理工作; 2017.07-- 浙江康复医院从事护理工作 | 该同志从事康复护理工作二十余年,守护生命、维系健康,用心用情、无私奉献。2017年到浙江康复医院重症监护康复室工作,视老人为亲人,以优秀的护理技能和亲和的服务,被患者家属评价为最负责、最细心、最忙碌的“三最护士长”。抗疫特殊时期,她作为康养中心负责人前后经历9次封院,累计天数达180天以上,她毅然选择“舍小家为大家”,带领护理团队顶住压力,带病守护老人生命安全。多年来,她帮助无数高龄老人提升康复能力,改善生活质量,让他们在人生后段也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爱。 |
三、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学历 学位 | 工作 单位及职务 | 主要经历 | 主要事迹 |
1 | 周桂林 | 男 | 汉族 | 中共党员 | 大学 |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移民服务中心主任 | 1999.09--2000.05 瓯海区南白象职业学校任教 2000.05--2005.10 瓯海区民政局办事员 2005.10--2009.02 瓯海区社会救助中心副主任、主任 2009.02--2013.10 瓯海区社会救助中心主任、社救福利科科长 2013.10--2014.01 瓯海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兼社救福利科科长 2014.01--2014.11 瓯海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2014.11--2015.04 瓯海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2015.04--2017.07 瓯海区民政局党组成员、社救福利科科长 2017.07--2019.04 瓯海区民政局党组成员、瓯海区社会福利企业办公室主任 2019.04-- 瓯海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移民服务中心主任 | 该同志是民政系统公认的“老黄牛”“孺子牛”,被人称为温州养老工作的“哼哈二将”、瓯海养老工作的“活字典”,先后被评为全国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浙江省“最美民政人”,浙江省养老服务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市民政工作先进个人,从2006年以来连续17年获年度考核优秀。他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几十年如一日扑在民政工作上,熟悉业务,了解民情,善于创新和谋划。他从事的养老工作,先后获评全国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区、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单位、省政府督查激励,相关做法获国家发改委专刊、浙里改等刊发推广,入选全省共富最佳实践案例,并在全省共富研讨会上作典型发言。 |
2 | 朱培刚 | 男 | 汉族 | 中共党员 | 大学 | 嘉兴市社会福利院院长 | 1992.08--1996.08 市计算机应用研究所工程部经理; 1996.08--2003.03 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技术主管、副主任; 2003.03--2010.04 市慈善总会副秘书长(副科); 2010.04--2011.05 市军供站(市国防训练中心)副站长(副主任); 2011.05--2012.03 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副处长(挂职); 2012.03--2012.08 市委组织部公选办(挂职); 2012.08--2015.01 市军供站(市国防训练中心)书记、站长(主任); 2015.01-- 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市光荣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我是院长,更是福利院大家庭的家长,一老一小所有事都是我的分内事”既是承诺,也是责任。在福利院工作期间,致力于创建“厚德自强、团结包容、守正创新、平安清廉”的幸福之家、和谐之院。个人先后获得浙江省最美民政人,嘉兴慈善奖、嘉兴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在他的带领下,单位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职工职业道德标兵单位、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 |
3 | 陈 珺 | 女 | 汉族 | 中共党员 | 大学 | 杭州市民政局 一级调研员 | 1983.11--1986.11 上海警备区通信站三中队军械员兼文书; 1986.11-- 先后任杭州市民政局办公室打字员、办公室科员、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优抚处副主任科员 、优抚处主任科员、社会事务处副处长、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兼杭州市救助管理站党支部副书记、副站长、社会事务处处长、社会事务处一级调研员 | 该同志工作业绩突出,多项做法实现“全国首创”“全省领先”,多个成效得到民政部、省民政厅肯定和好评。2010年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首先推出惠民殡葬政策;2018年率先在全国发布殡仪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和公墓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明确规范殡葬行业服务收费行为;创新推出“预约祭扫”平台,向全国复制推广;2019年率先在全省实现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2020年、2023年分别实现“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积极探索“一心多卫”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模式,推动市域救助管理服务协同集约发展,被《中国民政》杂志刊发报道。 |
4 | 缪世钿 | 男 | 汉族 | 中共党员 | 研究生 | 台州市三门县民政局三级调研员、三门县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 | 1984.09--1988.01 浙江省三门县桥头中学教师; 1988.01--1990.12 浙江省三门县农经委工作; 1990.12--1993.03 浙江省三门县健跳镇工办主任、镇长助理 1993.03--2001.12 浙江省三门县沙柳镇农办副主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书记; 2003.04--2006.08 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2006.08--2007.03 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党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工委主任; 2007.03--2012.03 浙江省三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工委主任; 2012.03--2012.04 浙江省三门县委办副主任; 2012.04--2013.11 浙江省三门县高枧乡党委书记; 2013.11--2015.08 浙江省三门县林业特产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08--2023.12 浙江省三门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3.12-- 浙江省三门县民政局三级调研员,三门县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 | 该同志自2015年8月担任三门县民政局局长以来,三门民政婚俗改革、城乡社区治理等近10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单位连续6年获评浙江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相关工作在省级以上会议作典型交流22次,获省级以上表彰等65次。全省首创“助共体”模式,近5万人次困难、贫困边缘群众获得帮扶,得到省委书记肯定。率先探索虚拟养老院建设运营模式,成立全省首个益童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扶苗”做法获省委书记批示肯定。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全县离婚率持续4年下降,入选浙江省唯一一个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近年共争取省市专项资金6000多万元、专项债3亿元,让更多人能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
5 | 曹盛昌 | 男 | 汉族 | 中共党员 | 大学 |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 1992.12--1995.08 武警绍兴市支队任战士、班长; 1995.08--1997.07 武警杭州指挥学校学习; 1997.07--2006.09 武警绍兴市支队,先后任排长、副队长、参谋、中队长、副营参谋等职; 2006.10-- 转业至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工作,先后任区婚姻登记处主任、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社会保障科科长、社会救助科科长等职。 | 该同志2006年从部队转业到民政部门,先后在社会事务、婚姻登记、优抚、救助等岗位任职,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向上,立足本职担当尽责。2012年、2019年先后2次被省民政厅省人社厅评为全省民政先进个人,2021年记三等功一次。他干一行爱一行,思想上始终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守初心、担使命,让民政工作体现温度。工作上围绕“精准救助”,建立准入、退出、监管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完整的闭环管理链条。在长期实践中,他结识了很多特殊的困难群众朋友,能认真听取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疾苦,做他们的知心朋友。多年来,他努力把周而复始、平凡、琐碎、常态的工作做到极致,用行动践行民政人的初心和使命,诠释了一名民政干部的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