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146/2024-0058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单位 | 省民政厅 | 成文日期 | 2024-04-29 |
文 号 | 主题词 |
按照《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3年厅福彩公益金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全省性社会组织公益项目
(一)项目内容
支持全省性社会组织在省内及省外开展扶老助残、儿童关爱、救孤济困等社会公益项目。
(二)项目周期
一年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830万元,其中300万元用于我省对口支援的中西部贫困地区,500万元用于浙江省内地区。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张 加,0571-87050215
(五)绩效目标
总体受益人/(户)不少于1000人/(户),项目数量不少于15个。
(六)项目执行情况
根据年度目标完成项目评审,确认18家立项单位并进行了项目公示,项目实施前组织集中培训,2023年12月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了中期绩效评估,目前项目周期过半。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总体受益人数1.68万余名,资助项目数量18个。
二、牵手计划
(一)项目内容
援派5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将对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一对一牵手帮扶,帮助当地完善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搭建社会工作服务东西协作、城乡融合平台。
(二)项目周期
一年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70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梁 萍,0571-87053105
(五)绩效目标
援派社工人数不少于10人,援派天数不少于200个工作日,受援社工人数不少于15人,受援天数不少于600个工作日。
(六)项目执行情况
赴青海实地调研了解受援方社会工作基础和帮扶需求,制定了针对性帮扶计划,开展了社工理论知识专题培训、社会工作项目与服务的集体督导和个体督导,对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给予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各机构开展了线上线下培训督导,内容包括社工站建设、社会工作伦理和工作方法、社会组织培育、志愿者管理、项目策划管理等。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援派社工人数24人,援派天数275个工作日,受援社工人数33人,受援天数1179个工作日。
三、福彩助我行
(一)项目内容
为设区市的基层老年社会福利机构配置示范性成套康复辅具,为城乡特困、低保和低保边缘户、“三老”人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和老共产党员)等民政保障对象中的残疾人,失能和半失能等病残人员配置假肢、矫形器及康复、维修服务。为省内户籍7-18周岁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低边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量身定制脊柱侧弯矫形器。
(二)项目周期
一年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360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余华光,0571-87053109
(五)绩效目标
为全省城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三老”人员等民政保障对象中的残疾人和失能、半失能病残人员制作假肢、矫形器不少于170具;为浙江省内7-18周岁(含年满18周岁仍就读全日制院校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儿童等量身定制脊柱侧弯矫形器不少于50具。
(六)项目执行情况
本年度执行内容包括假肢、矫形器配置及相关康复训练,量身定制脊柱侧弯矫形器,个性化矫正康复两块内容。经地方申报患者名单,统计审核困难群体残疾人,集中当地需定制辅具的患者,安排技术人员分两次上门取型适配并安装完成假肢;通过上报脊柱侧弯矫形器受助名单,逐个进行电话联系,提供个性化服务,包括上门测量、取型、制作、装配、调试等工作。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假肢、矫形器配置及相关康复训练为全省“城乡特困、低保和低保边缘户、‘三老'人员”等民政保障对象中的残疾人配置假肢、矫形器179具,极大的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为省内户籍7-18周岁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低边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量身定制脊柱侧弯矫形器50具。
四、牵手同行计划
(一)项目内容
选派省内12家优秀社工服务机构结对帮扶省内12家后发展地区社工服务机构,帮助受援机构完善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指导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依托项目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升社工机构服务水平。
(二)项目周期
一年
(三)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梁萍,0571-87053105
(四)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60万元。
(五)绩效目标
每家机构援派社工人数不少于3人,援派天数不少于40天。
(六)项目执行情况
12家援派机构为受援机构提供了机构制度建设、项目管理、人才培养及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等多方面给予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援派社工人数62人,援派天数460个工作日。
五、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
(一)项目内容
为本省户籍0—18周岁孤儿和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资助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即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剩余部分。
(二)项目周期
一年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500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余华光,0571-87053109
(五)绩效目标
完成手术矫治3例以上,手术治愈率≥90%,康复训练130例以上,体检50人以上,儿童福利机构满意度 ≥90%。
(六)项目执行情况
年初了解各地在孤儿诊疗、康复、特殊药品、康复辅助器具、体检、住院服务方面的初步需求,科学编制“明天计划”项目资金计划。各地民政部门根据孤儿实际需求,在“明天计划”定点机构开展救治工作。在5月、8月、11月各进行一次经费结算,分类建立电子和纸质台账。通过实施该项目,使我省病残孤儿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增强他们生活自理和自立能力,进而帮助他们实现回归家庭、走向社会的愿望。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全省共完成救治259例,其中手术矫治4例,手术治愈率100%,康复161例,体检24例,配置康复辅具70例,儿童福利机构满意度100%。儿童福利机构由于出现感染呼吸道传染病等原因,不宜组织机构孤儿和散居孤儿赴医院体检。
六、省级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一)项目内容
支持20名省级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成立工作室,依托社会工作室开展专业项目,发挥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项目周期
一年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200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梁 萍,0571-87053105
(五)绩效目标
成立20家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工作室,开展20个专业社会工作项目。
(六)项目执行情况
20家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工作室均已成立,每个领军人才依托工作室开展一个具有示范引领性的社会工作项目。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已成立20家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工作室,开展了20个专业社会工作项目。
七、社会工作援藏援疆项目
(一)项目内容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援藏援疆工作中加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通知》和浙江省委、省政府对口支援工作部署,有效提升新疆西藏对口支援地区的社会工作水平,委托2家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针对西藏那曲、青海海西州、新疆阿克苏、新疆阿拉尔地区等进行结对帮扶,邀请对方工作人员来浙参加专题研修班。
(二)项目周期
10天
(三)资金额度
2023年度预算金额40万元。
(四)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梁 萍,0571-87053105
(五)绩效目标
新疆研修班项目开展不少于7天,参训人数不少于20人。西藏研修班项目开展不少于7天,参训人数不少于35人。
(六)项目执行情况
新疆、西藏研修班于年内在浙成功举办,教学内容包含理论学习、案例研讨、专题督导、实地参访等。
(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新疆研修班项目实际培训9天,参训人数20人。西藏研修班项目实际培训10天,参训人数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