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及时发现化妆品潜在风险隐患,持续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拱墅区局坚持“监检服”结合推进化妆品抽检工作,目前已完成年度省市级抽检任务,共抽样71批,其中儿童化妆品17批。
结合日常监管确定抽检对象和品种。根据辖区实际和历年监管情况,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以风险问题为导向开展抽样。在生产环节的注册人(备案人)抽样32批次,经营使用环节的商场、超市、化妆品店、美容美发店抽样39批次;抽样品种涵盖了香水类、淋洗类、彩妆类、护肤类、面膜类、祛痘类、卸妆水、使用新原料的普通化妆品,以及牙膏类产品。
结合助企服务开展现场培训指导。在抽样的同时,加强对经营主体化妆品进货渠道和产品合法性查验、标签标识和广告宣传合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合理配置等方面培训,指导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从留样、委托生产、标签等方面管理,以及落实化妆品安全评估等方面,对注册人、备案人进行合规宣贯,就注册、备案、委托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困惑进行沟通交流。
结合放心消费推进美妆品质商圈创建。在经营环节抽样时,将拟创建浙江美妆品质商圈内化妆品经营单位纳入被抽样对象,对消费量大的品种进行抽样,为商圈化妆品质量安全提供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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