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法联办〔2021〕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度省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相关责任分解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基本情况
《通知》将省局纳入2021年度省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评价范围、且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评中列A类单位。考核评价方式包括工作考评、成员单位考评、日常考评三种,分别以80分、10分、10分计入总分。考评结果按5分制折算成省政府绩效考评依法行政指标得分,纳入省政府部门绩效考评总分。
二、考评内容
2021年度对省局考核共涉及9方面22个指标,结合省局工作实际,已细化成具体的任务清单,并明确工作进程要求和责任处室(单位)(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既是省政府部门绩效考评的组成部分,也是省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各处室(单位)应高度重视,将年度考评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的一次重要“体检”,切实负起责任,对照分解下达的任务清单内容扎实开展工作,注重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政策法规处应做好统筹协调,对照任务清单,按月跟踪督办,并适时督查,及时化解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通报晾晒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情况。
附件:2021年度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
评价工作责任分解表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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