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十四五”浙江省中药材标准和中药炮制规范制修订建议的函
浙药监办发函〔2021〕19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中药材标准和中药炮制规范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浙江省药品安全“十四五”规划》《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现向你单位征集“十四五”浙江省中药材标准和中药炮制规范制修订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议范围
(一)制订我省临床急需、具有长期临床使用历史(我省历史文献有记载)的中草药的中药材质量标准及炮制规范;
(二)根据现行版《中国药典》修订的中药材标准、中药炮制规范;
(三)修订、勘误《浙江省中药材标准(第一册)》《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收载的标准;
(四)为满足中药饮片工业化、智能化炮制加工需要修订的炮制规范;
(五)制修订炮制通则;
(六)制修订炮制用辅料的质量标准。
二、建议提交程序
(一)各有关单位可通过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提交“十四五”浙江省中药材标准和中药炮制规范制修订建议,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具体提交方式:登录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网站服务页面(http://service.zjyj.org.cn/s/Np8Gju5c),填写联系人姓名、手机、电子邮件,上传建议表(详见附件),完成提交。网上操作程序如有疑问,可咨询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张文婷,咨询电话:0571-87180337。
联系人:省局药品注册与监测评估处金樟照,联系电话:0571-88903338。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十四五”浙江省中药材标准和中药炮制规范制修订建议的函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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