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评选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卫办国际函〔2023〕354号),经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通过,现将我省推荐对象第19批援中非中国医疗队、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二级调研员余仁桥、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副主任中医师房连强等进行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健康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2023年11月3日起至11月9日止。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方式 联系处室: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87709285 驻委纪检监察组87078465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16号 邮编310006
浙江省“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