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090/2021-00215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21-03-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省科技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和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和省委“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部署要求,坚持“两手硬、两战赢”,以科技创新三大专班(科技计划实施及政策统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进口替代、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为重要抓手,以“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为主攻方向,实行超常举措,奋力夺取创新高分报表,取得了统筹疫情防控和科技创新的新成效。预计全省R&D经费支出1840亿元,同比增长10.2%,占GDP的比重达2.8%;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9960.5亿元,同比增长9.7%,增速高于规上工业4.3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7.4%,增速高于固定资产投资2个百分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44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6032家(年度目标分别为4000家、10000家)。2018年和2019年,我省均有2项科技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是全国首个连续2年获2项督查激励的省份。
(一)完善应急科研攻关机制,科技创新有力支撑疫情防控。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作为首要任务,集中资源、集中精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疫情应急科研攻关成效显著。1月21日,我厅在全国率先启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科研攻关,按照“聚焦重点、急用先行、成果导向、强化统筹”的原则,聚焦疫情预警预测、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综合救治体系、中医药防治、快速检测、有效药物、疫苗研发、医院应急管理体系构建及协同运行八大主攻方向,建立滚动淘汰“赛马”机制,先后部署实施重大应急专项9个、省基金应急项目12项,省财政科技资金补助5218万元,引导市县、企业等投入研发经费约10亿元。新的科研机制推动我省在救治、药物、疫苗、诊断试剂等方面取得一批“全省首个”“全国首次”“全球首例”的硬核成果,为我省打赢“两战”提供了强大科技支撑。省疾控中心全国省级最早分离到病毒毒株,杭州优思达和浙江东方基因分别研发的核酸检测产品获批注册,西湖大学全球首次利用冷冻电镜技术成功解析新冠病毒细胞表面受体—ACE2的全长结构。二是科技支撑复工复产有力有效。在全省率先制定科技稳企业促发展“8+18”政策举措,梳理高新技术企业等8张重点服务清单,纳入省委省政府“1+X”政策体系。推动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为2万家在孵企业减免租金2.75亿元。向科技部报送100家信贷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清单、向省发改委报送185家信贷重点支持疫情防控保障企业清单,争取国家和各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第一时间开展科技特派员“抗疫情·稳生产·保供给”专项行动,500多名农业科技人员开展电话和视频咨询4000多次,服务500多个乡镇、3100多家农业企业和种植大户,有力保障春耕生产和农业生产恢复。
(二)超常规加强基础研究,高能级基础研究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实验室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国务院同意由之江实验室建设智能计算研究院,纳入国家实验室体系;支持西湖大学积极参与生命健康领域国家实验室建设,将作为国家实验室的重要节点。创新性开展省实验室体系建设,制定《浙江省实验室体系建设方案》(含《浙江省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引》),之江、良渚、西湖、湖畔等4家省实验室正式挂牌,加快谋划新材料、再生调控与眼脑健康、现代农业、智慧海洋等领域省实验室。省政府与中科院签署合作共建之江实验室框架协议,共同打造智能计算战略科技力量。积极与科技部对接省农科院、宁波大学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召开专题协商会议。新认定省级重点实验室30家、培育5家。二是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新型研发机构的扶持力度,引进境内外一流高校和科研机构、知名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浙依法设立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新认定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6家。会同杭州海关研究北航杭州研究院、西湖大学等新型研发机构的科研仪器设备免税办理事项;积极推进浙大国际科创中心建设,支持浙江大学建设省应用数学研究中心并争取国家级;支持中科院肿瘤所、中法航空大学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三是基础研究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20年我省入围国家杰青14人(公示)、国家优青33人,入选人数再创历史新高,与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相比是五省市中唯一连续3年保持两类人才项目数逐年增长的省份。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12亿元左右,其中国家区创联合基金(浙江)超过1.6亿元,比我省出资的1.2亿元多争取4000万元,在16个省市中排名第一。2021年度拟支持的省基金项目中,40岁以下的科技人员占比为80.8%,其中探索项目支持35周岁以下未承担过省级以上项目的青年科技人员一半以上。首次支持在站博士后申请基金项目,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独立开展创新性较强的基础研究。
(三)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科技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明显提升。一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进口替代专班,制定《关键核心技术与进口替代应急攻关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绘制数字安防等10条产业创新链“五色图”,广泛征集并凝练形成233项省内攻关、93项提请国家层面攻关、31项国际合作攻关的关键核心技术清单,建立省级应急攻关项目池,已形成73项自主可控进口替代成果,80多个项目纳入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案。二是全面完成科技企业“双倍增”任务。研究起草新一轮《浙江省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5年)》。紧盯科技型企业认定年度目标不放松,分解细化各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目标,按月抓科技企业“双倍增”任务。截至目前,拟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446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000家的161%;拟认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6032家,完成年度目标10000家的160%。三是完善技术创新中心体系。研究起草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完善由国家及省技术创新中心、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等共同组成的特色优势明显的省技术创新中心体系。今年新建省级企业研究院302家、省高企研发中心721家。四是加快高新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召开城西科创大走廊联席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完善联席会议及办公室组建方案,起草支持大走廊发展的政策举措和调研报告。谋划建立G60科创走廊(浙江段)联动机制,宁波温州自创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发布《环大罗山科创走廊建设规划》,指导编制甬江科创大走廊规划。建立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月监测、季分析、年评价”机制,推进高新区整合提升、要素聚集、机构精简、职能优化,6个城市、5个园区成功进入科技部“百城百园”行列。印发《浙江省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建立KPI指标体系,强化考核评价激励。今年认定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40家、累计达138家,基本实现传统块状经济和现代产业集群“两个全覆盖”。五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指标排名、季度通报”制度,建立研发投入与科技资源配置相挂钩的机制,加大倒逼与激励力度。推广应用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系统功能,加大培训力度,将系统使用作为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推进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全覆盖。目前系统上线企业己达4.8万多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1250亿元、引导企业研发投入1833亿元。
(四)大力加强科技惠民,科技支撑民生改善逐步显现。一是加快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建设。印发并推动落实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建设重点任务和年度工作清单。前瞻布局生物安全高等级实验室,先行启动建设1家满足大动物实验需求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推动生物技术安全发展,起草行动计划并梳理关键技术等清单。规范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开展自查抽查和管理平台建设。二是强化农业现代化科技支撑。认真贯彻农业科技创新专题座谈会精神,研究起草《关于高水平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农业新品种选育重大专项成效显著,育成并通过国家、省审(认)定、登记新品种59个,获新品种权保护13个;育成的优质高产高效广适性水稻新品种‘华浙优261’获第三届中国•黑龙江国际大米节金奖,‘中组143’‘华浙优71’‘中浙优H7’等3个水稻品种被认定为农业农村部超级稻品种;获科技奖9项。制定实施农业新品种选育“百品万亩”工程,开展良种良法展示和示范推广。推进科技进乡村,起草《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展信息化平台建设,启动工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新增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14家、农业科技园10家、星创天地36家。指导支持安吉等地创建省级农高区协助浙江、衢州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三是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湖州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新建第三批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3家、培育2家。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垃圾分类、公共安全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大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力度。
(五)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集聚国内外科技资源的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加强国内外科技精准合作。在全国率先启动全球科技精准合作“云对接”系列活动,已举办日本、新加坡、芬兰、澳大利亚、奥地利等专场。共同举办“2020年吉林省 浙江省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大会”,与青海科技厅对接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二是积极推进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全程参与科技部牵头的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编制,起草我省行动方案。参与推动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筹建。成功举办2020长三角一体化(网上)创新成果展系列活动,共展出一市三省最新科技成果585项,首次联合发布《2020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指数》,首次组织长三角科技成果联合竞价(拍卖)活动。三是抢抓机遇引育创新人才。聚力打造全球人才“蓄水池”,起草《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和外国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入选国家建议名单的外国专家人选达46名,连续七年保持全国第一;新引进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35个、海外工程师217名;入选科技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33名、全国第1。积极探索“云签约”引才新模式,帮助195 家企事业单位引进234 名外国专家。创建全国首个“国际人力资源产业园”,推进“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规范化发展。在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疫情期间在全国率先实施高端外国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全流程“零跑”不见面审批,探索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一窗办理”。四是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省政府与上海交大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余杭区与上海交大签约共建“浙江上海交大海洋应用技术研究院”备忘录。复旦大学义乌研究院揭牌入驻,并与复旦达成建立省校合作共识。推进与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新一轮合作协议签署。
(六)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生态系统不断完善。一是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建立省市县三级统筹协调机制,将全省科技系统270个办事事项整合调整为58个办事事项,上线“创新券申领”智能秒办事项,印发市县科技项目申报“一张表”,全面完成政务服务2.0事项拆解、收件配置、上线运行等工作。推行厅机关对外40个办事事项“零次跑”,实现疫情期间科技服务“一次不跑、事事办好”。二是加强顶层谋划。组织起草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中长期规划,迭代形成“十四五”规划框架思路,谋划提出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四张清单。研究制订《10大新课题和10张高分报表落实方案》,梳理提出十项特色工作载体。每季度组织召开全省科技创新形势分析会,及时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问题、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三是主动推进部门会商、厅市会商。开展与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的部门会商工作,印发《关于推进全省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省属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五年内省级交通系统科技创新投入倍增目标。与金华市开展工作会商,扎实推进与舟山等地市会商工作。四是加强和改进对市县的考核指导。省科技领导小组印发《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和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更加聚焦研发投入等核心指标,评价指标总数由48个减少到10个,建立健全科技统计快报制度,编制省市县三级科技创新指数,更好地发挥考核评价导向作用。印发《关于学习推广新昌县全面创新改革经验的通知》,营造鼓励改革、激励创新的浓厚氛围,引导各市县加快创新发展。五是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弘扬科学家精神实施意见,制定科研诚信信息管理办法,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推进科研诚信和科技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积极筹建科研诚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科研诚信的结果应用。六是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积极发挥省创新引领基金引导作用,推进三批子基金的评审、投决等工作,加快基金项目库建设。
(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科技厅系统政治生态更加清朗。一是及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第一时间推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的落地落实,牢牢把握科技工作正确方向。建立双月交流研讨机制,已召开党组会33次(其中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21次)。二是高质量推进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针对巡视反馈的6方面21个问题,确定了73项整改举措,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查,对照整改清单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有力解决了多个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巡视反馈6方面2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厅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进一步增强。三是深化“三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厅“三服务”活动已办理完成事项1849个,办结率98.81%,其中厅本级“双百”专项行动已解决综合体和企业问题需求329个,厅机关5支党员服务先锋队精准服务疫情应急攻关项目组解决难题117个,录用上报典型案例23篇,《省科技厅深入开展“三服务”精准助力科技企业融资纾困》被省委“三服务”办录用刊发。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厅党组制定《2020年省科技厅党建工作要点》《2020年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厅党组书记与厅班子成员、分管厅领导与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厅党组召开厅系统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履责情况报告会,压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反腐倡廉无盲区”专项行动,制定内部审计和监督制度,完善“智慧监督”系统,开展违规占用办公用房自查自纠、省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监督等,厅系统政治生态更加清朗。
二、2021年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部署要求,坚持“四个面向”,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以超常举措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推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努力为“重要窗口”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提供强力科技支撑。力争全省研发经费增长13%以上,占GDP比重达2.9%。重点实施好八大工程:
(一)实施创新平台提能造峰工程,全力打造创新策源优势。加快建设布局一批基础性、前瞻性、引领性重大创新平台,不断积蓄创新策源动能。一是全力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围绕“面向世界、引领未来、服务全国、带动全省的创新策源地”目标,推进组建工作专班,协同编制大走廊“十四五”规划,制订创新策源地评价体系,出台支持大走廊创新策源地建设的专项政策,促进各类创新资源汇聚叠加,催生一批领跑国际的硬核成果。二是加快实验室体系建设。履行之江实验室理事会秘书处职责,协助落实省政府与中科院合作共建之江实验室框架协议,积极导入中科院创新资源和人才团队,推动双方在合作机制、人才交流、项目共担等方面深度合作,加快形成一批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成果。加快推进省实验室发展,出台《浙江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支持已挂牌省实验室加快国际一流人才引进和研发项目攻关,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力争早出标志性成果;推进甬江、瓯江省实验室建设,积极谋划农业、海洋领域的省实验室,全年新建省实验室2-3家。指导支持浙江工业大学、中电海康、西湖大学、浙江大学、阿里巴巴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创建。优化调整省级重点实验室,修订《浙江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2021年新建20家省重点实验室。探索组建联合实验室和实验室联盟,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三是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通过引进共建一批、优化提升一批、整合组建一批,新增30家左右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发挥浙江大学、西湖大学引领带动作用,支持中科院肿瘤所、北航杭州研究院、中法航空大学、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浙大杭州国际科创中心等发展,出台引进大院名校共建高端创新载体绩效管理办法,力争与1-2所“双一流”高校签署合作协议。
(二)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工程,强力支撑新发展格局构建。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保障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支撑新发展格局构建和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实施“双尖双领”科研攻关计划。聚焦量子信息、智能计算基础理论和算法、新一代通信与网络安全、面向后摩尔时代芯片、先进制造、精准医疗、新药、医用新材料和新型器械创制、前沿新材料、绿色工业化学与生态环境、精准农业、数理等重大科学问题,通过联合基金等方式不断完善多元化基础研究投入机制,组织实施基础研究“尖峰”计划100项以上,争取国家基金经费10亿元以上,力争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按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进口替代要求,紧扣十大标志性产业链和“415”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技术需求,深化产业创新链“五色图”绘制,迭代梳理需国家层面攻关、国际合作攻关和省内攻关“三张清单”,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芯片、生物与医药健康、新材料、先进制造和装备、现代能源、现代农业、资源环境与公共安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重大技术方向,实施300项以上“尖兵、领雁、领航”重大攻关项目,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自主可控水平。二是推进高新产业重大平台建设。推进宁波甬江、G60、温州环大罗山、浙中等科创大走廊、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打造辐射全省的创新增长极。健全高新区“月监测、季分析、年评价”和“通报表扬、末位约谈、退出摘牌”等制度,推动整合提升、争先进位。争取国务院批复台州、舟山国家高新区,力争科技部对金华升级国家高新区开展实地调研。推进杭州、德清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宁波争创试验区。加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绩效评价考核,实行优胜劣汰、动态调整,打造一批标杆型综合体。在新材料、纺织服装、汽车零部件、木业等4个产业,试点打造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综合体联盟。组建综合体专家服务组,定期组织专家帮助解决创新发展难题。三是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定实施中国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网上技术市场3.0版、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方案,做实网上技术市场平台功能,常态化开展“浙江拍”,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改革试点,支持浙工大、杭电、省农科院等试点单位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制度、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落实共建钱塘科技创新中心框架协议,完善支持中心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军转民”“民参军”“军民共用”科技项目的研发与转化。
(三)实施创新主体倍增提质工程,大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坚持拉高标杆、量质并举,加快打造一批领军型企业、高成长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一是实施新一轮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以更高标准、更快速度、更大力度实施新一轮“双倍增”计划,引导各地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再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2021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10家。二是推进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支持阿里巴巴争创数据智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启动建设5家左右省技术创新中心。完善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新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30家、企业研究院200家、高企研发中心400家。三是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挥企业研发投入主力军作用,大力推广应用企业研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培训指导,推进有研发活动企业全覆盖。推动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健全研发投入“季分析通报、年督查激励”制度,引导企业、高校院所等加大研发投入,形成全社会“重创新重投入”的工作格局。
(四)实施创新人才集聚裂变工程,着力打造全球人才蓄水池。抓住全球人才流动新机遇,依托重大科创平台、重点高校院所和领军型企业,聚天下英才共建浙江、发展浙江。一是大力集聚顶尖人才团队。启动实施“三大人才高峰支持行动” “六大科技人才引培行动”(基础科学研究人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产业技术研发人才、科技创业人才、乡村振兴科技人才、青年科学家),深入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国家和省级、海外工程师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2021年新增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0个、海外工程师150名。推进“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外国专家工作站等建设,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云签约”等招才引智活动。二是大力培育青年科学家。对40岁以下申请国家杰青、国家优青基金项目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青年科技人才,择优直接给予省杰青或省基金重点项目支持。省杰青项目数从75项增加到100项,加大对在站博士后的支持力度,探索支持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报省基金项目。支持高校院所设立开放基金,加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青年人才支持力度,探索设立青年科技创新奖。三是大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探索建立“白名单”制度,对列入的高端人才,在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基金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和科技人才项目中给予持续支持。健全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坚决破除“四唯”倾向,坚持谁用人谁评价,突出标志性成果、实际贡献和科学价值评价,探索引入国际同行评价。深化自然科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强化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在行业龙头企业探索开展职称自主评聘工作。探索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类居留签证纳入“一件事办理”,最大限度地畅通外国高端人才来浙创新创业“绿色通道”。
(五)实施科技合作开放协同工程,加速嵌入全球创新网络。坚持开放不止步,抢抓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战略机遇,更加主动、更为精准、更高质量推进科技开放合作,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一是推进国际科技精准合作。继续组织全球科技精准合作“云对接”系列活动,适时重启中国(浙江)全球科技精准合作大会等品牌活动。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载体提升发展行动计划,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国际创新人才密集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创建合作基地、孵化中心和实验室等50家,推进现有载体绩效考核全覆盖。二是加快建设长三角科创共同体。落实好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和我省专项行动方案,深化长三角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积极筹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联合打造长三角生命健康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和全球创新科技成果集散中心,大力支持嘉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设立长三角科技发展基金,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攻关。共同举办长三角创新成果展、浦江论坛、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等活动。建立健全长三角地区科技资源和专家库共享、“创新券”通用通兑、科技伦理协作、科研诚信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海外创新飞地共建共享等合作机制。三是积极促进全省域协同创新。加强与科技部沟通汇报,指导和支持杭州等6市和新昌等5县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市县,积极争创新一批国家创新型市县。按照《浙江省创新型城市(县)建设工作方案》,开展省创新型城市(县)建设评估和新一轮创建。深化“两市两县两区”全创改革,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推广一批改革成果。按时发布省市县三级科技创新指数,认真做好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对连续获得考核优秀的市县授予“科技创新鼎”称号,对推进科技进步工作不力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实施科技惠民工程,不断提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科技惠民、改善民生作为科技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在农业农村、人口健康、资源环境等领域的支撑作用。一是强化科技支撑乡村振兴。认真筹备召开第五次全省农业科技大会。围绕现代农业生物技术、智慧高效农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大主攻方向,组织实施100项以上省级重大科技项目, 加快形成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推进实施“十四五”育种专项,深化“百品万亩”工程,育成推广农业新品种100个以上,推广面积100万亩以上。积极推进高能级农业创新载体建设,修订完善创建管理办法,新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0家、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6家、“星创天地”20家,指导推荐安吉等创建国家级农高园区。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构建“专家库”和“需求库”,省市县派遣科技特派员1万人以上。二是推进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建设。围绕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以及创新药物与高端医疗器械、生命健康大数据、智能海洋感知与装备、垃圾分类处置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取得一批硬核成果。推动3个国家级临床研究中心建设成为集医、教、研、产于一体的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基地,支持浙大二院争创急危重症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建10家左右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实现重点疾病领域全覆盖。加快建设1个满足大动物实验需求的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印发实施《浙江省生物技术发展行动计划》,推动生物技术创新、安全发展。制定《浙江省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实施细则》,加快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我省人类遗传资源专业人才队伍的科学管理水平。三是提升科技支撑可持续发展能力。围绕率先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发展体系,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推进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错位发展,积极争取湖州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加速治水治气治土治废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强力支撑“五水共治”、垃圾分类、公共安全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
(七)实施创新生态争创一流工程,充分激发创新活力。牢固树立“不改革没出路”理念,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引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充分激发创新活力、释放创新动能。一是高质量编制实施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按照中央最新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最新要求,聚焦“四个面向”,主动对标先进省市和发达国家,加强与科技部和省发展改革委等的对接,进一步明确我省“十四五”时期的科技工作目标定位,谋划实施一批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政策,高水平编制好全面落实中央要求、体现时代特征、切合浙江实际、回应人民期盼的“2+9+8”科技创新规划。二是强化科技工作组织保障。抓紧研究提出将省科技领导小组升格为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并实体化运作的方案,早日成立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坚持“全球视野、需求导向、服务决策”的原则,从国内知名院士、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科学家、企业专家中择优遴选专家,加快组建省科技咨询委员会,为我省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出谋划策。三是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按照“整体智治、协同高效”的理念方法,制订实施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提升计划,以“科技大脑”为主平台,聚焦多业务协同、多场景应用、省市县联动,争取在事项总数、承诺时限压缩比、跑零次、材料电子化率等方面继续领跑全国,为科学决策、精准服务提供支撑。四是完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按照“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高效配置”要求,探索依托省级以上科技创新载体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机制,建立健全跟着平台载体走、向顶尖人才集聚、与研发投入紧密挂钩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设立省科技创新基金,探索“企业资金先投、产业基金领投、财政资金联投、社会资本跟投”模式,推进省创新引领基金的投资跟进和省产业基金(技术类)的项目遴选,完善基金项目库。五是优化科研攻关组织管理。强化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优化指南编制、专家遴选、项目评审、立项实施、项目验收等制度规定,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成果提供更好环境。完善“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解题”机制,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首席专家负责制、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里程碑”管理制等科研攻关模式,形成“谁能干就让谁干、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主动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对接,稳步推进科研项目审计、监督、检查结果互认和一个项目周期“最多查一次”。六是浓厚创新创业氛围。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园”全链条创新体系,办好创新创业大赛等品牌活动,2021年新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0家、众创空间50家。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加快物联网设备的安装进程,促进全省符合要求的大仪设备应享尽享;推进全省高校、院所自建的大型科研仪器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打通大仪设备开放共享系统与创新券管理系统,切实提高使用率。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快筹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科研诚信和科技监督信息平台功能,建立科技监督联络员制度。
(八)实施党建引领工程,着力建设科技铁军。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纵深,为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作为党组学习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认真组织学习,并作为“第一标准”对标对表,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科技系统及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着力建设“忠诚担当务实清廉”的科技铁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科技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召开全省科技系统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振奋精神,攻坚克难。擦亮科技“双建”品牌,强化载体设计,完善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努力形成更多科技党建经验。落实“一切工作到支部”要求,组织厅系统支部(党组织)擂台赛等,开展“优秀支部工作法”创建活动,打造“一支部一品牌”。三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深化“三服务”活动,聚焦科技企业、科研项目、创新平台载体、科技人才等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精准服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帮助科技企业、院所、人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加强“清廉科技”建设。推进厅系统内部巡察,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四责协同”。保持监督执纪高压态势,强化警示教育、明察暗访、咬耳扯袖,引导党员干部规范从政、廉洁自律。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完善“智慧监督”系统,扩大范围、提高风险预警能力,进一步减少项目评审、经费管理、科技评奖等重点领域的自由裁量权。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