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省科技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聚焦“一强三高新十联动”科技新政实施,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总体情况
今年,我厅在省政府统一管理平台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8条,包括法规文件类52条、规划计划类65条、统计信息类7条、财政信息类16条、人事信息类5条、工作动态类1990条、公告公示类117条等。截至2019年底,“创新浙江”微信公众号约有用户4.6万人,全年推送信息1020条。创新浙江微博(新浪和腾讯)共有粉丝8万人,全年推送信息1000余条。承办省“两会”建议提案153件,其中主办45件(人大建议21件,政协提案24件),会办108件(人大建议49,政协提案59件),代表委员对我厅办理满意率100%。
(一)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依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工作和议事规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落实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任务,将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决策、政务公开、普法等内容作为重要内容,明确相关重点工作的责任处室和任务目标。全面将“五公开”纳入公文、会议、业务办理等程序,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落实上级关于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积极指导厅属单位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2.不断规范科技项目公开内容。通过进一步增加对立项信息公开,实现了管理制度、征集指南建议、申报指南、申报项目、立项信息、验收情况的全流程信息公开。围绕网络信息、高端设备与工艺、高性能材料、关键零部件、生物医药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371项,省内外共计406名专家参与项目评审。12月份,通过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将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向社会公布。
3.规范发布年度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按照统一部署,按时公开我厅2018年部门决算和2019年部门预算。具体公开了2018年我厅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以及2019年我厅财政拨款预算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时发布我厅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和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厅共收到公民、法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均是网上申请,所涉内容分别为:要求公开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关情况、我省各市研发创新相关数据、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信息等。依照法规,我厅严格遵循受理、办理和答复相关流程与规定,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的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3件,“同意公开”5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4件。
(三)网络平台建设情况
我厅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府网站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切实加强网络平台建设。一是完成了厅门户网站的集约化工作,采用全密态移动目标防御理念的应用安全防护平台对重点网站进行防护,进一步提高了网站安全防控能力;完成专网的整合工作,“科技大脑”等应用系统正在逐步迁云。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统一规范网站功能和栏目设置。通过优化栏目页面设置、检索功能、下载功能等,确保按图索骥能顺利找到目录信息,真正实现政务公开事项落地见效。三是加强业务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构建“政策法规、办事大厅、决策支撑、科技监管”四大模块的“科技大脑”,实现全部科技业务事项“一网打尽”。目前厅本级56个办事事项网办率100%、掌办率98%、零跑率98%、承诺办理时限压缩率63%、材料电子化率100%,申报材料减少38%,填报内容减少35%,领跑全国。
(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与重要政策解读的情况
2019年,我厅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焦点和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一是拓展政策解读渠道。我厅在《科技日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发布等主流媒体,进行《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全面修订、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等重点工作的政策解读和宣传,组织召开《浙江省科技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媒体吹风会。在“创新浙江”官微官博及时推送科技创新方面的最新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在厅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对每一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扎实开展“科技新政”宣讲。制定《2019年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巡讲培训方案》,重点围绕“科技新政”50条、推广应用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系统、创新券申领和使用等惠企科技政策,分别在杭州、舟山、绍兴、金华、衢州等10地市举办巡讲21场次,培训企业相关工作负责人和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6000多人次,培训人数同比增长25%。
2019年我厅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3 | 3354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7 | 11 | 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7 | -8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940 | 32606594.0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1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1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1 | 1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1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9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在标准化规范化和广度深度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政策解读效率不高、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和不足。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厅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厅机关、厅属各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建设。进一步整合栏目、完善功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覆盖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申报指南、申报通知、公告公示、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努力打造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
(三)组织政务公开培训。加强信息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全省科技系统的政务公开、信息报送、信息安全等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全省科技系统信息公开的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