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政务公开 |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 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监督 |
索引号: | 002482090/2020-15438 | 发布机构: | 省科技厅 |
发文日期: | 2018-06-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省科技厅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持续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和“两个高水平”建设。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深化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制定出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创新载体评审(论证)工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规范“五公开”行政程序,把“五公开”作为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内容,落实到办文、办会、办事过程中。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建议,随文一并报批。制定规范性文件时,除依法应当保密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情况外,应当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在提交党组会议、厅务会议研究时,要将政策的起草说明、解读材料、征求意见情况及采纳情况一并提交审议。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规范性文件由文件起草处室负责同步考虑和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解读要结合文字、图形、表格多种形式展示,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全方位、多角度、形象化、通俗化地解读相关政策。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做好网站对应链接,方便公众查找。
二、主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富民强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建设等重大部署,不断提高科技贡献率,强化科技新政的解读工作,积极宣传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由我厅主办的社会关注高、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公开答复全文。不断细化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并公开厅机关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及时公开检查执法信息,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深入推进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基本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和群众到政府办事“零上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大力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按照“八统一”要求,全面梳理公布全省科技系统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清单、指南,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按照“表格内容最简、必填内容最简、一次提交成功率最高”要求,深入推进新版OA系统和钉钉应用,努力实现“网上最多办一次”,加快建设“数字科技”。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是否及时更新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遵循公正公平、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的通知》(浙科办发〔2017〕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合法合规做好答复工作,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时效性,并告知当时人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根据国务院即将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研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厅门户网站的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及有关部署,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利用政策解读、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民意征集等互动形式,不断提升公众参与意识、拓展参与渠道。积极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到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并动态更新,不断提高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将厅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便民服务平台。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心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二是用好“两微”平台。积极发挥“创新浙江”微信公众号、微博灵活便捷的优势,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日常维护和改革创新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有效性,加强对新媒体传播规律、传播特点的研究,建好用好“两微”平台。
六、指导厅属单位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落实上级关于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指导厅直属有关单位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11月底前制定出台厅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事项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内容。厅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指导,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厅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积极推动厅属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