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2082/2024-00117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生成日期: 2024-05-06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2023年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 ||||
|
||||
2023年,全省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全省大力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教育独特作用,努力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教育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义务教育 全省义务教育中小学4938所,较上年减少48所。校舍总面积8846.33万平方米,增长6.5%;仪器设备值270.44亿元,增长5.7%;图书2.47亿册,增长4.7%。专任教师37.66万人,增长2.1%。义务教育入学率为99.99%,巩固率为100%。 ——小学。校数3144所,比上年减少60所;招生78.38万人,比上年增加12.21万人,增加18.5%;在校生411.37万人,比上年增加18.24万人,增长4.6%。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99.99%、100%。校舍总面积4542.34万平方米,增长7.1%;仪器设备值156.4亿元,增长6.6%;图书14305.05万册,增长5.1%。专任教师23.84万人,比上年增加0.62万人,小学生师比为17.3:1。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99%,小学高学历(专科及以上)教师比例达到99.99%,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 ——初中。校数1794所,比上年增加12所;招生60.13万人,比上年增加2.56万人,增长1.6%;在校生173.47万人,比上年增加4.18万人,增长2.5%。初中入学率为99.99%,巩固率为100%。校舍总面积4303.99万平方米,增长5.8%;仪器设备值114.04亿元,增长4.4%;图书10368.24万册,增长3.5%。初中专任教师13.81万人,比上年增加0.14万人,生师比12.6:1。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99%,初中高学历(本科及以上)教师比例达到98.64%,比上年提高0.48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中小学随迁子女在校生165.24万人,减少0.19%,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人数为148.58万人,占89.9%。在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120.62万人,比上年减少1.2万人,减少1%;在初中就读的随迁子女44.62万人,比上年增加0.89万人,增长2%。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均办学规模,小学由上年的1227人提高到1308人,初中由950人提高到967人。全省小学6个班以下小规模学校(教学点)131所;初级中学6个班以下学校44所。小学班均规模由上年的39.1人上升到39.7人,初中班均规模由上年的41.7人上升到42.3人。 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11.0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24平方米; 生均图书为34.8册,比上年增加0.2册;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99.7%,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比例、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校数比例均为99.8%。有校医院(卫生室)校数3138所,占全省小学学校数的比例为99.8%,有学校首席信息官校数2942所,占全省小学学校数的比例为93.6%。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为24.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8平方米;生均图书为59.8册,比上年增加0.6册 ;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99.7%,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为99.8%,理科实验仪器达标校数比例为99.6%,有校医院(卫生室)校数1787所,占全省初中学校数的比例为99. 9%,有学校首席信息官校数1702所,占全省初中学校数的比例为94.9%。 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 全省幼儿园7067所。在园幼儿177.6万人(含托班),在园人数比上年减少19.65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超过100%。全省幼儿园专任教师14.69万人,比上年减少0.87万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 2023年全省特殊教育学校87所,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5332人,比上年增加806人。特殊教育在校生27069人,比上年增加2201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13400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附设特教班和中小学送教上门)残疾儿童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为2642人、13669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和在校生总数的49.5%、50.5%。特殊教育小学阶段在校生16069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总数的59.4%;初中阶段在校生7822人,占28.9%;高中阶段1114人,占4.1%;中等职业教育阶段1803,占6.7%;学前教育阶段在校生261人,占0.9%。 高中段教育 全省高中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共有学校1007所,招生54.15万人,在校生为159.43万人。全省学前三年到高中段的15年教育普及率超过99%。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为99.58%,比上年提高0.09个百分点,升入普高和中职的普职比为56.9:43.1,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9%。 普通高中。学校650所,比上年增加9所;招生30.79万人,比上年增加0.79万人,增长2.6%;在校生88.76万人,比上年增加2.32万人,增长2.7%;毕业生27.79万人,比上年增加0.87万人,增长3.2%。专任教师7.99万人,比上年增加0.16万人,生师比11: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88%,比上年增长0.03个百分点。生均校舍建筑面积34.9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9181.15元;生均图书64.3册。普通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比例为99.5%,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比例、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比例、理科实验仪器达标校数比例均为99.7%。有校医院(卫生室)校数648所,占全省高中学校数的比例为99.7%,有学校首席信息官校数616所,占全省高中学校数的比例为94.8% 。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校357所,招生23.36万人,在校生70.67万人,毕业生22.3万人。中职(以下中职相关数据不含技工学校)毕业生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为16.77万人。专任教师3.91万人,生师比12.9: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8.6%,比上年提高0.2%。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分别为45.9%、89.7%。生均校舍建筑面积29.7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平方米;生均图书48.8册,比上年增加5.5册;生均仪器设备值16571.49元,比上年增加2688.04元。 普通高等教育 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109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58所(含独立学院15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2所,专科层次职业学校49所,其中高等专科学校1所。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比例为1:3.9:3.6。 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招生54279人,其中:博士生6343人,硕士生47936人,招生总数比上年增加2802人,增长5.4%;在学研究生(含非全日制)164293人,其中:博士、硕士在校生分别为24714人、139579人,在学总数比上年增加13086人,增长8.7%;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毕业生38334人,其中: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为3185人、35149人,毕业生总数较上年增加10864人,增长39.5%。地方属普通高校招收研究生(含非全日制)40763人,其中:博士生1945人,硕士生38818人,招生总数比上年增加2233人,增长5.8%;在学研究生(含非全日制)117555人,其中:博士、硕士在校生分别为6253人、111302人,在学总数比上年增加10457人,增长9.8%;研究生(含非全日制)毕业生29338人,其中:博士、硕士毕业生分别为760人、28578人,毕业生总数较上年增加9635人,增长48.9%。 全省普通本专科招生40.97万人,比上年增长1.8%,其中部属院校招生0.64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地方属高校招生40.34万人,比上年增长1.8%。本科(含职业本科)招生21.38万人,增长2.6%,高职(高专)招生19.6万人,增长1%;在校生数129.15万人,增长3%,其中本科(含职业本科)在校生74.77万人,增长4.6%,高职(高专)在校生54.37万人,增长1%;毕业生35.9万人,增长3.7%。全省普通本、专科招生比达52.2:47.8,其中地方属高校本、专科招生比51.4:48.6。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11.86万人,比上年增加0.4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8.25万人,增加0.41万人。专任教师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所占比例达到42.4%,与上年基本持平;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比例90.1%,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普通高校校舍建筑总面积5086.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64.56万平方米,增长3.3%;图书13901.91万册,比上年增加378.9万册,增长2.8%;仪器设备值415.67亿元,比上年增加36.07亿元,增长9.5%。 成人教育与职业培训 全省独立设置成人高校8所,另有84所普通高校举办成人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专科招生19.52万人,比上年减少1.36万人,减少6.5%;在校生41.17万人,比上年增加0.91万人,增长2.3%;毕业生17.77万人,比上年增加1.63万人,增长10.1%。成人学历教育以函授和业余为主,函授和业余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97.7%。 民办教育与中外合作办学 2023年,全省共有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16所,独立学院15所,中外合作办学2所。民办(含中外合作办学)普通本专科招生为11.03万人,较上年增加0.35万人,增长3.3%;在校生为33.96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增长3.2%,招生、在校生各占全省普通本专科招生、在校生总规模的26.9%、26.3%。其中独立学院共招生3.73万人,比上年增加0.06万人;在校生12.57万人,比上年减少0.08万人;独立学院招生数、在校生数分别占全省普通本科招生数和在校生数的18.1%、17.2%。 全省有民办普通高中252所,在校生22.69万人,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5.6%;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47所,在校生8.2万人,占中等职业教育(不含技工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6.3%。民办普通初中187所,在校生16.81万人,占普通初中在校生总数的9.7%。民办普通小学90所,在校生24.82万人,占普通小学在校生总数的6%。民办幼儿园3568所,在园学生52.37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29.5%。 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专任教师总数11.57万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6%,其中:民办幼儿园4.32万人;民办中小学5.1万人;民办中职学校(不含技工学校)0.51万人;民办普通高校(含中外合作办学)1.65万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