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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2082/2020-0688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公开日期: 2020-01-30

浙江省教育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30 来源: 省教育厅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年,我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公众关注热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营造教育工作良好氛围,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各项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19年,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341条,其中规范性文件9件,工作动态97条,图文报道98条,媒体关注493条,各类公文246条,重点领域信息31条,公告公示88条,其他信息279条。

及时更新发布财政预决算、工作计划总结、人事管理、工作动态、招生查询、教育经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等信息;及时完善图文报道、教育动态、媒体关注、教育时空等栏目。重点公开实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扭转青少年近视高发且逐年上升势头、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加强劳动教育、落实研学旅行、丰富实践内容、《浙江省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及《浙江省教育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暂行)》、《浙江省教育厅“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细则(试行)》、严重违法违规办学机构 “黑名单”等重点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55件,其中现场申请34件、信函申请3件、网络申请18件,主要涉及教育经费、学术政策、人事调整及中专毕业生(2000年以前)信息等方面的内容。公众的知情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逐步增强,越来越多的公众通过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获取政府信息。我厅所有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的申请37件,占67%;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12件,占21%;信息不存在的申请2件,占3.6%,补正告知书2件,占3.6%,2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不予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19年度,我厅制订发布《浙江省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发展的实施细则》、《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浙江省省级教育部门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办法》、《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若干意见》等9个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并以链接形式将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公布于官网,并及时报备至浙江省政府办公厅;

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解读政策文件、回应民众的关注,7月1日,我厅召开“浙江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监测结果”新闻通气会;9月16日,我厅召开《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颁布实施新闻通气会。此外,围绕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发展、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深化高等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等群众关切的事项,我厅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接受网络访谈、领导专访,深入宣传和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重点任务、涉及范围、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向社会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透明度。

2019年度,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1起,复议结果是浙江省政府维持我厅的答复意见;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门户网站建设。以方便群众“最多跑一次”为目的,不断强化厅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提高厅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优化厅门户网站与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融合对接后的功能建设,继续完善信息索引号、搜索等相关功能,按要求完成IPv6改造,杜绝栏目链接出现断链、错链、死链、空白页面、错误页面等情况,提供办事服务以及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努力打造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便民服务平台。

依托官网功能建设,“教育之江”微信发布教育资讯993条,目前共有83万订阅用户,每天阅读量均达到10万人次以上,最高阅读量为446350,每周均居教育部教育新媒体微信榜前列。“教育之江”微博发布1790条,目前共有5万粉丝。我厅官方微博微信联盟囊括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及我厅各直属单位的官方微博微信,开通率均为100%。

构建我厅官网与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无缝链接,按照省信访局“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的要求,切实做好该平台的来件接收、分办、督办等工作,及时公开办理过程、办理结果。今年,我厅通过该平台及时接收、受理咨询投诉举报11160件,办结11160件,无逾期未办结件,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发布《2019年浙江省教育厅政务公开要点》,明确总体思路、工作重点、工作要求。以新条例发布为契机,主动修订并发布我厅2019年度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指导全省市县(区)教育部门做好基本目录修订工作,圆满完成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全省三级教育系统基本目录发布工作。为方便人民群众获取相关信息,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更新发布我厅信息公开指南。指导全省高校继续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10月31日前,各高校按要求完成本校201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厅也通过官网予以及时、集中公开。我厅办公室研究制定《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指标体系(试行)》,推动全省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法制化。

二、主动公开统计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37

929

366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89

3434.59万元

        三、依申请公开概述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5






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7






3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2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5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100010000000000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我厅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仍需学习,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平台仍需优化完善。

2020年,我厅将从以下几方面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依据《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指标体系》(待印发),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各高等学校落实情况开展评估,推动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建设。

二是完善组织建设。完善厅机关信息公开组织建设,更新修订厅机关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完善日常培训机制。

三是继续优化官网建设。在原有基础上,根据《条例》的要求,继续优化官网布局、强化官网功能。

 

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通过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zje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571-88008848;邮箱:bgs@ zj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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