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3年度省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共40人。按照《浙江省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和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经信消费〔2022〕12号)、《浙江省创意设计专业正高级工艺美术师和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经信消费〔2024〕57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4〕82号)规定,经审查,拟同意提交评审38人,拟不同意提交评审2人,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从8月20日至8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和受理电话:0571-87058221,0571-88228291;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0。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