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省经信厅通过门户网站就《关于支持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截止期为2024年6月12日。截止6月13日,共收到反馈意见7条,不予采纳2条。
一是6月3日,有公众通过邮件反馈“明确‘将卓越工程师纳入地方高层次人才目录’的对应规则,领军级、栋梁级、菁英级三个等级对应地方ABCDE类人才等”理由:经前期与部分地市沟通,各地区高层次人才层级评定具有差异性,无法统一规定,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卓越工程师纳入对应高层次人才目录。
二是6月5日,有公司通过邮件反馈“一、贯通人才评价体系(三)推进卓越工程师评价与职称评审接轨中,建议将政策条款改为‘将卓越工程师评价与我省工信领域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接轨,对于入选工信领域或省级卓越工程师(不分卓越工程师级别),在人才原有职称等级上,可直接提升一档,最高可提升至正高级。’”理由:经与省人力社保厅沟通,获评工信领域卓越工程师或省级卓越工程师在认定我省工信领域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时均需按程序参加评审,无法直接认定或直接提升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