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庆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的第238号提案《关于完善以创新为导向的“亩均论英雄”评价机制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完善以创新为导向的‘亩均论英雄’评价机制,将研发投入作为工业土地挂牌出让的必要条件,对‘亩产效益’高的规上工业企业在创新要素分配方面给予倾斜”等建议,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等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情况
(一)坚持创新导向完善亩均效益评价机制。一是企业综合评价方面。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将“R&D经费支出占比”这一科技创新指标作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亩均办出台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创新强度指标权重占比达到10%以上;支持以县(市、区)为主体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时,在科技创新等方面设置加分、提档、过渡期等细化规则,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不列入D类;目前,已有25%以上评价功能区将创新强度相关指标权重提高至10%以上,杭州市滨江区等提高至20%;95%以上的评价功能区通过细化评价规则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加大支持力度。2022年,在湖州市、乐清市等地开展人才密度指标试点工作,将人才层次、人才数量等因素纳入综合评价体系,2023年进一步全省推广,引导企业注重人才引育、创新发展。2022年,全省有研发费用的企业4.2万家,占规上工业企业的比重为76.6%,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二是区域综合评价方面。省亩均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将创新强度指标作为评价市县、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发展主平台的重要指标;实施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在制造业、服务业、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等领域遴选一批领跑者,宣传推广领跑者创新案例,在各领域全面牢固树立创新发展导向,助力我省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省份。三是强化结果应用方面。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各地按照“利用效率高,要素供给多”的原则,实施一系列用地、用能、排污、创新、金融、财政等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2022年,全省针对亩均效益A、B类企业,加大正向激励力度,优先支持财政奖补资金289.5亿元,优先支持用地7.5万亩,扶持、服务优质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
(二)坚持创新引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一是聚焦新增项目,全面深化“标准地”改革。除负面清单外,新增工业用地100%按“标准地”出让,即国有建设用地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容积率、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等6个基本指标出让;其中,研发投入指标已列为我省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的必要条件。进一步完善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建立健全标准化操作流程和配套制度,“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指标指导性标准由工业行业32个大类细分至170个行业中类,为新增项目准入提供精准指导,切实推动土地等资源要素流向优质企业、优质项目。二是聚焦优势产业,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省政府印发《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结合我省实际,聚焦4个世界级先进产业群、15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和一批高成长性“新星”产业群,系统推进空间腾换、招大做强、企业优强、品质提升、数字赋能、创新强工六大行动,统筹集成各类制造业财政支持政策,集中财力支持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优质企业竞争力提升、集群服务体系构建及人才引育、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加快构建以“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为主体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截至目前已在全省布局88个核心区、协同区。三是聚焦传统产业,加快促进转型升级发展。在全国率先启动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聚焦纺织、金属制品、服装、化工、橡胶塑料、汽车零部件、低压电器、泵阀轴承等17个行业,分行业制订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和要素保障,加快推动传统行业数字化、服务化、集群化、品质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发展,成功创建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积极推广绍兴市印染化工企业跨域集聚提升等典型经验,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集聚入园、工业上楼等方式,推动优势主导产业集聚提升,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三)坚持创新驱动加大企业创新支持力度。一是加大科技企业培育力度。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支持企业参与基础研究平台建设,建设技术创新平台、产业创新平台等。2022年,省科技厅印发《浙江省科技领军企业管理办法》,优化科技领军企业认定标准,加快培育打造一批具有高水平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充分发挥其在创新条件、研发水平、行业引领等方面的突出优势,为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截至2022年,我省累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9.8万家、高新技术企业3.57万家、科技领军企业74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跃居全国第三。二是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创新支持、知识产权保护、人才支持、质量品牌建设、市场拓展、数字化赋能、融资支持、要素保障、精准服务力度,健全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引导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截至2022年,我省共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67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189家,总量均居全国第一。三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坚持“企业、项目、平台”联动配置,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增强企业创新制胜硬核能力。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浙江路径”,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新型攻关模式,2022年立项的“尖兵”“领雁”重大攻关项目中,由企业牵头或参与的超过8成。不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2022年新增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12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6家,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20家,石墨烯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取得零的突破。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关于“升级‘亩均论英雄’”有关要求,结合您的建议意见,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大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力度,助力我省“两个先行”建设。
(一)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持续优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指标体系突出以质量效益、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人才支撑为引领。鼓励各地根据产业实际组织开展分类评价,制定评价细则,提升综合评价精准性,着力构建让有创新力竞争力好企业脱颖而出的良好生态。加强企业分类引导,强化创新、用地、用能、排污、金融、财政等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政策,加大优质企业支持力度,着力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二)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推广“标准地”制度,除负面清单外,新出让工业用地100%采用“标准地”供地,在土地出让招拍挂条件中落实创新强度等指标。加快推动“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引导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加强政策集成,着力在优质企业培育、重大项目建设、科技项目攻关、人才团队引育、科创平台构建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未来网络、元宇宙、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提升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企业创新支持力度。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构建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的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引导中小微企业专注细分领域,聚焦主业、苦练内功、强化创新,发展壮大专精特新企业群体,承办好2023年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加快构建制造业创新体系,打造高能级产业创新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新增培育一批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以一流的创新生态支撑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产业转型升级处 刘静茹
电 话:0571-87056792,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