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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A

发布日期:2023-06-28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项海标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94号提案《关于重视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关心支持,您提出民营企业参与共同富裕中的不足和问题,并给出了全面具体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总工会、省工商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民营企业参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情况

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大资源,是浙江的一张“金名片”。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期间亲自擘画民营经济发展蓝图以来,我省民营经济持续稳健较快发展。2022年,全省民营经济贡献了67%的生产总值、71.7%的税收、82.6%的出口、87.5%的就业和92.5%的企业数量。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竞争中性原则,坚持法治护企、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聚企,全力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民营企业成为共同富裕“做大蛋糕”的主力军,“分好蛋糕”的生力军,“守牢蛋糕”的护卫军。

(一)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自身创富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不断健全基础性法规制度。2020年,我省在全国省域层面率先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配套制定40余项政策,着力破解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要素使用、融资、监管、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不平等问题;2023年1月,修订出台《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推进助小扶微培优育强,全力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22年,省委、省政府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先后出台《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实施“减负强企45条”“减负纾困27条”,全年为企业减负4302亿元。2023年,继续优化“惠企政策直达”“一指减负”等数字化应用,推动政策直达快享,今年以来已兑现惠企政策奖补资金118.75亿元,力争全年为企业减负2500亿元。常态化推进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化解,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处置投诉线索41条,完成清偿或已达成还款协议2365万元。三是不断深化优质企业培育。深入实施“雏鹰行动”“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创新性开展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加快构建以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单项冠军企业为主体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截至2022年底,规上工业企业突破5万家,中国民营企业500强107家、单项冠军189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1067家,均居全国第一。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263家,省级隐形冠军企业342家,创新型中小企业14387家。2023年,又组织推荐1391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创建国家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四是不断完善企业服务体系。着眼解决小微企业发展缺空间缺配套缺服务等问题,大力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全省累计认定小微企业园1354个,创建评定四、五星级小微企业园103个、数字化示范小微企业园144个。开发建设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形成1+10+N的企业服务基本架构,贯通了54个涉企部门的业务和数据,建设了覆盖全部市县的地方专区115个,集成特色服务企业应用1390个,推动企业服务质效不断提升。2023年一季度,依托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共办结企业诉求7110件。五是不断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健全完善“三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组织“万名干部助万企”活动,2022年以来共选派3.2万名助企服务员,网格化联系走访服务企业5.4万家次。2023年,又组织开展“小微你好”专项服务活动,目前全省已组织各类服务活动3737场次,服务企业15.8万家次。常态化开展“十链百场万企”活动,2022年累计举办对接活动136场,参与企业超1.7万家,对接订单861.8亿元、融资2137.6亿元。2023年,省级重点围绕“415”产业集群组织15场专场活动,累计对接订单额度近660亿元、对接融资额度约940亿元、工业项目149个。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印发浙江省经信系统公职人员政商交往“十不准”清单,建立健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制度,促进政企沟通协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六是不断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持续加强金融服务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支持。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助力民营企业信贷支持,截至今年4月末,我省民营经济贷款余额达9万亿元,同比增长17.8%。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升级版,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上市,截至今年4月末,我省共有境内民营企业上市公司541家。织密织牢金融风险监测“天罗地网”,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等机制,有力防控企业金融风险。截至今年4月末,我省不良贷款率为0.64%,为全国不良贷款率最低省市之一。

(二)推动民营企业扛起初次分配责任,在带动致富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引导企业建立体现技能价值的激励机制。出台《浙江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企业突出对技能要素和技能人才创新性劳动的认可,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在薪酬结构设计上,建立既符合薪酬分配理论又体现技能人才劳动特点的工资单元,包括基础工资单元、岗位工资单元、绩效工资单元、能力工资单元、专项津贴单元等,形成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的激励导向,助力壮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同时,将企业共同富裕实践观察点,选取若干开展技术工人股权激励的企业开展观察分析,探索通过股权激励促进企业和员工携手共进、共同成长的有效路径。二是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出台《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 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900个职业116个专项,按产业分为3大类36个系列开展培训,建成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技能人才全链条培育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就业群体、重点地区和新业态新职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2年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24.8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99.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1.2万人。开展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工作,2022年遴选产生“浙江杰出工匠”60名、“浙江工匠”600名、“浙江青年工匠”1997名。三是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印发《关于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意见》,遴选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高水平专业群,“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拟投入2.98亿元,地方拟投入配套建设资金173亿元。截至2022年底,全省技工院校达到108所,在校生数达到19.8万人。四是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的意见》和5个配套管理办法,改革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出台《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吉利控股集团等15家企业开展“新八级”试点工作,认定产生首批3名首席技师和26名特级技师。

(三)推动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解囊帮富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强化教育引导。组建新时代浙江省民营企业家宣讲团,围绕共同富裕等主题,开展宣讲1000余场。持续开展“讲述浙商好故事、宣传浙商好典型、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活动,近5年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平台刊登重点报道上千篇。定期发布助力共同富裕“民企样本”,年度发布浙江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优秀案例汇编和浙江民企社会责任领先企业100强榜单,推动民营企业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和水平。二是完善民营企业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印发《关于发挥慈善作用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的若干意见》,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后优惠等政策。把慈善信托改革列入省委省政府推进共同富裕重大改革事项,在杭州开展试点,全国首张有政策文件支持的、慈善信托执行人直接向委托人开具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在杭州率先落地。三是推进共富工坊建设。探索建立企业助力解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的共富工坊模式,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拓宽百姓就业致富新路子,打造强村富民新场景。共富工坊作为典型经验获全国推广;传化集团村企共建促进共同富裕相关做法获共同富裕全国现场会推介。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为引领,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建议,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加大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完善企业服务体系,推动我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一)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法治护企。加强《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宣贯实施,配合人大开展两部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出台配套政策,构建完善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法规政策体系。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价工作,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持续抓好企业精准服务。贯彻省委“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部署,深入开展“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扎扎实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难题。推进全省“十链百场万企”系列活动,搭建产业链对接平台,推动产销对接、产融对接、产才对接、项目合作。举办2023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等系列活动,凝聚全省力量共促企业发展。三是持续推进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制定出台《浙江省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实施方案》,加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推进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建设,引导中小微企业专注细分市场细分行业细分领域,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围绕增强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关键环节配套能力,积极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四是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启动实施小微企业园升级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总结推广社区化管理服务模式,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成长的烦恼。探索“园区+服务团队+共性普惠服务+个性精准服务”的服务新模式,打造一批小微企业园公共服务平台。五是优化民营企业发展金融支持。用足用好国家金融政策工具,保障金融供给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将资金投向民营经济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和发债融资,满足民营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有效支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二)助力民营企业带领员工促共富。一是打开员工收入上升通道。在全省范围内深化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在民营企业中积极推行能级工资等专项工资集体协商,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共决和正常增长机制。二是畅通员工技能提升通道。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行动计划,开展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引导培训资源向重点领域倾斜。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重点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有序推进10所一流技师学院和69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建设“企业码”直播间和产业人才在线培训基地,大力开展直播培训等活动。三是保障员工福利便利通道。引导企业加强职工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提升职工幸福感。创建工会服务工作平台,吸引社会各类资源成为工会公益伙伴,形成一批试点单位。今年计划组织7.5万名以技术工人为主体的一线职工参加疗休养,力争突破8.5万名,力争带动全年参与普惠性疗休养活动职工人数超140万名。

(三)拓宽民营企业参与慈善的渠道。一是加大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宣传引导力度。持续做好助力共同富裕“民企样本”、浙江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优秀案例汇编和浙江民企社会责任领先企业100强榜单等评选和发布工作。定期开展“浙江慈善奖”评选,召开浙江慈善大会,对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个人、企业和项目予以表彰。结合“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慈善事迹。二是大力发展企业基金会。鼓励引导有意愿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积极参与设立慈善基金会,实施专业化、社会化慈善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依托慈善组织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冠名项目等。三是加快发展慈善信托。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慈善组织设立慈善信托专户,推动慈善信托改革扩面深化,加大慈善信托宣传推广力度。四是实施“共富同行”计划。进一步畅通慈善资源配置的对接通道,引导慈善资源大力支持山区26县的慈善项目。精准对接山区26县慈善需求和“老少残困”等特殊群体,主动向民营企业做好推荐工作,促进民营企业与慈善组织深入合作,有效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

(四)创新村企结对帮扶新渠道。继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综合运用产业帮扶、就业帮扶、人才帮扶、消费帮扶和公益帮扶等多种方式帮助结对村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继续开展“天下浙商家乡行”活动,发挥在外浙江商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组织在外浙商回家乡考察乡村振兴。引导浙商开展定向招工式“共富工坊”建设行动。

再次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政策法规处 戴君敏

电  话:0571-87058107,传  真:0571-87058111

邮  编:31000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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