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玲玲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加快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建议》(金98号)收悉。感谢对我省农机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该建议站位高、针对性强,对全省打造农机产业集群和制造高地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政策,不断加大对农机装备产业支持,同时在产业布局、资源导入、科技创新、推广应用等方面都做了部署。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等部门通力协作,推动相关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引导和促进农机产业发展。经会同省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支持农机装备产业发展有关政策
(一)《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15号 )提出完善农机装备技术创新体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农机装备科研创新平台。加强农机装备研发。瞄准一批“卡脖子”核心技术,加大技术攻关及研发投入,重点推进丘陵山区、薄弱环节、特色产业亟需的机具研发制造,将精准定位、智能控制、信息感知、物理防控等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纳入省科技重点研发专项。提升农机制造业供给能力。支持农业装备制造高新园区建设,推动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植保机械、排灌机械及其相关零配件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打造湖州、金华、台州等地的农机装备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农机装备制造向“农机强省”迈进,特色优势产品和关键零部件协同发展,质量可靠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机装备数字化转型取得重要进展,农机装备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行列。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政发〔2021〕39号)提出实施机械强农行动。建立先进适用农机具需求清单。以适应丘陵山区、设施大棚和家庭农场的微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农机装备为重点,梳理先进小型农机具清单、特色主导产业农机装备需求,编制主要环节农机具需求清单。加快补齐重点领域农机研制使用短板。加大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业机械研制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主导产业全程机械化试点,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范围和标准。调整扩大享受购机补贴政策的设施大棚宜建区域范围。将列入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首台套农机装备,优先纳入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培育壮大先进适用农机具产业集群。强化农机装备质量与标准体系化建设。加强国外先进技术引进,鼓励开展农业传感器、农业物联网设备、智能控制生产流水线、智能灌溉系统、农业机器人等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提升永康动力耕作机械和园林机械等产业集群发展水平,在联合收割机、茶叶生产加工机械等优势农机制造领域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浙江农机品牌。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先进适用农机具研制推广行动计划》(浙政办发〔2021〕70号)提出,打造先进适用农机具产业集群。发挥农机产业园区(集群)作用,挖掘龙头企业的研发潜能,研制一批适应我省地域和产业特色的高效专用农机;鼓励中小型农机生产企业研制适合丘陵山区、设施农业的专用小型农机具;引导园林机械制造企业拓展生产丘陵山区适用农机具。制定一批指标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农机装备“浙江制造”标准,推动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支持农机装备企业加大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强化品牌建设,打响农机装备“浙江制造”品牌。加快布局一批农机试验推广基地,加快编制一批创新产品试验鉴定大纲,扩大鉴定种类范围,畅通创新产品和适用机械装备的试验鉴定渠道,推动农机样机快速变成农机产品。到2025年,建成农机创新试验基地100个。
(四)《浙江省“新星”产业群培育行动计划(2021-2025 年)》(浙制高办〔2021〕9号)提出提升现代农机等高端装备。支持产业群领军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建设一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载体。以省级及以上各类产业平台为重点,谋划布局“新星”产业群发展空间,推动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科技孵化器、加速器联动发展,打造一批以产业群协作配套体系为核心的高新技术类产业平台。支持各地探索成立新型产业群发展促进机构,加快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产业链上下游紧密结合的企业共同体。
(五)《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 5 部门关于推进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农专发〔2022〕38 号)提出,支持农机制造龙头企业与县域合作,采用整县推进等形式加大投入。鼓励农业(农机、农资)企业、供销社、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等通过股权投资、业务合作等方式,参与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运营。鼓励农创客与农事服务中心合作,共建农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设施装备齐全。合理配置服务所需各类农机装备,支持购置大中型、成套农机装备,以及绿色低碳、智能化的农机装备,引进试验新研发农机装备。各类机具保有量 30 台(套)以上或农机具资产原值 150 万元以上,其中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机具保有量 60 台(套)以上或农机具资产原值 300 万元以上。
(六)《关于印发<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浙组〔201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2〕77号)对引领我省学科建设和产业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进行支持,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完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技术与技能相促进的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解决了引才与育才的实际困难。
二、我省支持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主要工作
(一)首台(套)政策助推农机装备发展。省经信厅组织开展农机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首台套装备认定推广。实施“水产养殖智能投饲系统”“撒料机器人”等12项农机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认定“农作物病虫害智慧测报系统”等7项首台(套)产品,编制《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将“XG1002轻型履带拖拉机”等16个农机装备列入目录。通过首台(套)保险补偿支持“易损果智能化无损分选装备”等7项农机装备,推广应用117台(套)、总价值5351万元。近年来,永康市“SF902履带拖拉机”、“2ZG-4QK高速插秧机”等5个产品成功获评首台(套)装备,占全省数量的1/6。
(二)多措并举促进农机科技创新。2022年,省科技厅主导实施的“尖兵”“领雁”项目中,农机装备相关领域有14个相关项目被列入“尖兵”项目、37个项目被列入“领雁”项目。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征集“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37项,永康6家企业参与申报6项产品,占总品类的近一半。我省相关企业、高校自主研发的采茶机器人、打捆机打节器、采棉头摘锭等多项成果和产品入选《挑起我们的金扁担》第五集《自主之路》在CCTV-17农业农村频道推出。
(三)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省农业农村厅用足用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新增中央常规补贴产品品目 24 个、专项鉴定产品 1 个和中央农机新产品 5 个,提高粮食生产、丘陵山区适用产品补贴额测算比例至35%,全年累计使用中央补贴资金 3.08 亿元,新增各类补贴机具8.18 万台(套)。探索开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投档,全面推行重点机具“三合一”补贴办理方式,申请补贴办理时限缩短为 31.6 个工作日。积极争取中央试点资金 1.5 亿元,以丘陵山区先进适用农机具为重点,探索农机产品研发制造、试验熟化和推广应用一体化发展模式,目前已初步确定支持项目 18 个。
(四)提升鉴定服务保障能力。省农业农村厅以鉴定指定方式指定省农科院农业装备检测中心为我省第 2 家农机鉴定机构,有效提高鉴定能力,鉴定种类由原来的 21 种产品拓展到 77 种,年鉴定能力达 600 项以上, 已基本覆盖我省除拖拉机、增氧机等产品以外的本省主打农机产品,同时安排专项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农机企业提供免费鉴定服务,2022 年共完成省级鉴定任务 414 项。加强省际鉴定合作,先后与广西、山西签订鉴定合作协议,有效缓解省内鉴定能力短板问题,去年共协助 9 家企业 11 个产品赴外省鉴定。
(五)搭建平台加速农机新产品推广。深化杭州白塔浙江制造业首台(套)展示,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农机装备推介活动。在义乌国际智能装备博览会上,专设“浙江省首台(套)装备专区”及“智能农业板块”,展示“茶叶加工机械”等农机装备。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首台(套)展上,组织“双孢菇工厂化智能成套装备”等农机首台(套)装备参展。支持成立浙江省农机研制推广联盟、浙江省未来农场产业技术联盟,加快丘陵山地适用农机装备、数字信息和农业场景融通发展。支持永康举办首届中国农林装备博览会和中国丘陵山区农机产业发展大会。
(六)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2022年12月,王浩省长在《关于报送〈永康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永康市狠抓“四转四重塑”全力打造世界级现代五金产业集群〉的函》上批示“现代农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十分必要,请科技厅研究”,卢山副省长亲自赴永康调研省现代农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筹备工作,并提出建设方案修改建议。省科技厅将会同金华市政府,指导永康市政府、四方集团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共同修改完善建设方案,研究落实具体举措,进一步夯实技术创新中心筹备基础。
(七)强化农机人才支撑。组织开展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鼓励支持“土专家”开展农机具研发创新、承接农机化技术推广等项目、参与农机化发展规划计划与重大项目决策咨询、领办创办农机服务组织等,形成农机实用型人才“头雁集群”效应,示范带动农机实用型人才队伍建设。成功推荐7人入选全国第一批“农机土专家”名单。此外,为加快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选拔浙江“新农匠”,培养现代农业技能人才,每年省农业农村厅联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总工会举办浙江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重点设置了农机修理工、茶叶加工工等赛道。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围绕省委省政府农业“双强行动”,以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为契机,促进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需求机制建设。滚动梳理研发需求清单,构建研发创新一体化机制,争取列入农机具补短板、科研攻关等项目榜单,组织实施好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力争打造一批丘陵山区现代农业装备标志性成果。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等常态化听取农机企业在产品研制、企业培育、研发条件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支持企业创新条件能力建设,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做大做强。
(二)强化科技攻关。以国家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双尖”“双领”重大科技项目、省制造业首台(套)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和工程化攻关项目等为引导,大力支持农机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围绕粮油作物、水产畜牧、渔业养殖等开展全程机械化攻关,围绕丘陵山地适用小型农机装备、田间作物信息感知技术、智能机器人等开展集中攻关,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和工程化难题。
(三)支持永康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省科技厅将继续指导永康市政府和四方集团完善省现代农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筹建方案,加强对建设责任单位跟踪指导,争取今年将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与其他拟新建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方案一并报省政府审示,推动永康加快打造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机制体制灵活、运营模式顺畅的省技术创新中心。鼓励地方政府联合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在浙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或成果转化机构。
(四)强化产业集群生态建设。省经信厅将牵头制订《浙江省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在特色农林装备、设施农业装备、农机动力装备、茶叶机械、植保机械、水泵与渔业养殖机械、食用菌机械、农用关键零部件等产业领域形成一批具上规模、有影响、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培育一批有引领性的行业头部企业和有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企业。支持有条件有基础的县市区争创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省级特色产业群或新星产业群。在“新星”产业集群基础上,继续支持永康农林装备产业做大做强,营造良好产业生态。
(五)强化标准质量提升。在履带拖拉机、茶叶机械、联合收割机、设施农业装备等优势领域,鼓励企业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高行业话语权;加快特色领域技术规范和团体标准制订。加快农机检测基础能力建设。整合现有检测机构资源,实施检测能力提升计划,重点解决我省特色农机、优势产品检测机构少、检测难、检测慢的问题,推动购机补贴政策落地落实。
(六)强化人才引进培育。发挥“以企引才、以才引才”作用,鼓励企业通过“启明计划”“双龙计划”等面向全球招引一批高层次研究型人才。鼓励农机骨干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开设农机“订单班”,培育一批贴近产业、企业的研究生,为全省乃至全国输送农机人才,为企业培育一批应用复合型农机装备产业技术人才。鼓励地方政府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社会资本与高等院校合作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技师学校等,提升本土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农机装备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装备处 潘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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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