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厅重点工作半年度完成情况

发布日期:2021-12-29 17:37 信息来源:省经信厅(省中小企业局) 浏览次数:

序号

重点工作

半年度完成情况

1

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印发全省推进数字经济发展2021年工作要点,落实124项重点任务并逐一分解目标。强化工作协同部署,清单化推进81项重点任务。

2.抓好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统筹推进,下达批复18个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

3.编制《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6月16日已由省政府办公厅予以印发实施。完成浙江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光电子产业等“十四五”发展规划送审稿,待厅党组会审议。

4.制定《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印发实施省级部门任务分工方案,分赴11个设区市开展大宣讲,全省共有3000余人次参加宣讲培训,实现11个设区市全覆盖,全省有14.3万人参加公务员云讲堂开展在线直播授课。5.1-5月规上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同比增长30.5%。

2

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实施“5G+工业互联网”工程,形成量大面广的新技术融合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

1.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有关文件。

2.4月22日,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3.编制完成第三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并报送省政府。省政府发函,邀请工信部共同主办第三届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

4.组织开展第四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浙江分赛。

3

大力实施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推动标志性产业链做长做宽、做优做强提升龙头企业引领力,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60个以上,构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50家以上,加快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制定印发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2021年工作要点,组织召开“链长制”工作例会,组织产业链专家服务团活动,明确年度活动计划,持续开展风险排摸。

2.印发2021年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急用先行项目77项,已下达5.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各市县。

3.制订印发“十百千”项目计划,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预计上半年完成投资超500亿元。

4.制定印发千亿技改项目计划,建立项目库实施在线监测,预计上半年完成投资超800亿元。

5.按照数字化改革要求,完善产业链数据中心建设方案,构建产业链风险监测、运行分析、供应链备份对接的综合平台。

6.实施“一局长一项目”行动,上半年全省招引精准合作亿元以上项目262项,投资总额2581.4亿元

4

推进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应用,新推广应用首台(套)产品200项以上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浙江银保监局

1.组织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发布会,分管副省长出席并讲话。

2.组织制造业首台(套)展,展示54项首台(套)产品,袁家军书记、郑栅洁省长等省领导参观制造业首台(套)展。

3.组织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及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指标清单征集工作,共征集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项目申报165项,关键技术指标清单178项。

4.起草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细则初稿。

5.完成2020年省新材料保险后补助项目信息核对,拨付保费补贴资金2499.4万元;审核转报2020年国家新材料首批次保险项目后补助信息核对材料。组织2021年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目录申报。

5

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推广应用新智造模式,建设一批“未来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加快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1.深入推进产业集群新智造试点和“未来工厂”建设试点,确定36家产业集群新智造试点,33家未来工厂”建设试点,重点探索以技术、装备、产线标准化为核心的分行业改造路径。

2。制定完成《“未来工厂”建设导则》

6

建立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库并实施定期发布机制,新增单项冠军企业2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100家、“隐形冠军”50家。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1.建立单项冠军培育库,遴选了260家培育企业入库,组织推荐了48家企业(产品)申报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

2.制订并分解下达全省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目标任务。组织申报国家重点“小巨人”,并编制上报我省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我省共84家企业入选,居全国第2;组织企业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推荐200家企业上报工信部。

7

新增小微企业园200个。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1.印发《2021年度小微企业园工作要点》。

2.启用省小微企业园数字化管理平台2.0版。

3.完成首批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财政专项激励重点县(市、区)综合考评。

4.完成今年第一批117个小微企业园审核认定工作。

5.完成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专家评审推荐工作。

6.下发《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和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力做好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7.修订《浙江省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试行办法》,形成征求意见稿。

8.起草小微企业园建设导则框架初稿。

9.起草全国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交流会初步方案。

10.推进“一键找园”场景应用开发,目前已上线1466个各类园区,其中209个园区已认证。

8

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惠企政策,深入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力争全年为企业减负25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宁波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宁波证监局、省电力公司

1.省减负办多次召开会议,组织省级有关单位推动新一批减负降本政策文件起草,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流程和要求(研究讨论、意见征求、修改完善、合法性审查、省政府常务会审议等多个阶段)推动新一批减负降本政策出台。

2.积极开展减负降本数字化改革,会同省税务局等16个牵头部门及省电力公司13个配合部门、杭州市西湖区、湖州市分批次推动省级减负降本试点政策、市县减负降本试点政策上线试运行。

9

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数字乡村”,让城市和乡村更“聪明”。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局

持续发展壮大浙江省城市大脑产业联盟,上半年新增成员单位26家;组织城市大脑产业合作对接活动2次。

10

深化“企业码”应用,提升涉企服务精准化水平。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省企业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1.开展企业码核心业务梳理,梳理6项二级任务和22项三级任务,建立4个体系。

2.印发企业码年度工作要点,在绍兴市、湖州市召开全省企业码现场推广培训会议。

3.完成企业码首页2.0改版、政策兑付系统2.0版、小微园专区、五常街道专区等功能建设,开展绍兴市、南湖区、西湖区企业码创新应用试点。

4.与数字经济产业大脑深度融合,在企业侧开发上线企业码企业画像、惠企政策、减负降本等应用。

5.在数字政府侧上线企业码活跃度任务运维监控页面,并拆解指标任务下发地市。

6.推进数字政府企业减负降本,在企业码开发上线企业减负降本专区,已实现两批次15条减负政策上线。

7.开展企业码常态化运营,按照“周月通报、季度分析、年度考核要求,开展晾晒通报。

11

充分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在高质量发展中的牵引性作用,深入开展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加强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加大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力度,实现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均增长6%,分别达到144万元、29万元。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印发《2021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做好工作部署。

2.优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联合省委人才办、省统计局研究确定人才密度、创新强度指标计算口径,推动数据归集。

3.大力推进低效企业改造提升,截至上半年,全省共改造提升低效企业2603家,完成率52%。

4.印发《2021年浙江省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工作方案》;经遴选推荐,宁波市海曙区等5个县(市、区)获省政府“亩均论英雄”改革督查激励。

5.制定《“亩均论英雄3.0”多跨应用场景建设方案》,协同推进数字政府“亩均论英雄”子任务建设。

6.1-5月,全省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63.2万元/亩,规上工业亩均税收16.1万元/亩,分别同比增长30.0%、45.4%。

12

落实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支持民营经济进入电力、油气等领域,深化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省电力公司,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温州市人民政府

1.6月2日,卢山副省长专题听取我省中小企业工作情况和领导小组会议筹备情况汇报。6月16日,受陈金彪常务副省长委托,卢山副省长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研究部署今年重点工作。

2.印发《2021年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工作要点》和《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省级部门2021年重点任务》。

3.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出台实施《条例》配套性政策,《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贷款“两个一致”实施意见(试行)》已出台实施,《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保证担保的实施意见》已在走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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