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省政府部门重点工作绩效目标全年工作举措

发布日期:2020-12-22 10:31 信息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重点工作

绩效目标

目标类别

上半年工作举措

下半年工作举措

一、制定实施一批新的降本减负措施,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全年为企业减负2700亿元

关键量化指标

开展政策调研;起草政策文件;开展政策宣传。

1.进一步抓好企业减负降本政策的宣传落实;

2.进一步加快有分歧欠款清偿进度。

二、研究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

制订《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定性绩效目标

一季度印发文件

全面完成

三、全力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2020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力争增长15%

关键量化指标

1.制定并组织实施2020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

2.制定《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

1.召开省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2020年第1次全体会出台《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若干意见》,并抓好组织实施

2.继续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

四、推进《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地方立法

制定出台《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定性绩效目标

1.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

2.做好省人大的立法调研和数字经济发展督查工作。

加强省内外立法调研,继续推进《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调研修改工作,完成《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立法评估报告。

五、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

打造10标志性产业链实施60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

关键量化指标

制订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

 

1.进一步完善《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行动方案》、《浙江省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产品进口替代行动计划》,10大标志性产业链提升发展方案及 8项工作办法,报省政府常务会和省委常委会审议。

2.加快推进2020年63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实施,督促地方落实扶持政策。

3.启动2021年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和急用先行项目的遴选工作。

新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3家,全省累计建设18家

关键量化指标

1.制订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开展调研,初选培育名单

组织开展2020年创新中心的创建申报及评审认定工作;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质量建设。


构筑100个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

关键量化指标

制订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

 

启动申报组织工作,争取9月底,完成第一批60家左右企业共同体的创建任务,年底前确保完成100家的创建任务。

六、培育发展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创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

力争1-2家产业集群进入国家重点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名单

一般量化指标

1.印发实施《浙江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行动计划》,推动各地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2.组织各地重点产业集群积极参加工信部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

1.推动各地加快落实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计划,大力培育新型集群发展促进机构,制定出台产业集群培育实施方案。

2.加强与工信部工作对接,指导杭州数字安防产业集群,继续完善项目建设内容,做好中央补助资金申请有关工作,推动3家以上产业集群进入国家培育名单。

3.做好21家国家基地2019年度发展质量评价工作。

创建一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

一般量化目标

谋划制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评价办法;

组织开展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评价,创建一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

1.提交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创建实施方案》。

2.组织开展第一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园区)创建培育工作。

3.指导各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

4.配合推动各地加快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积极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

七、新增一批小微企业园

新增小微企业园200个

关键量化指标

1.开展小微园复工复产情况监测。

2.印发《2020年小微企业园工作要点》,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3.推进数字化小微园建设。

1.召开2020年全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工作现场推进会(具体时间待省政府确定)。

2.出台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3.制定第三批财政专项激励重点县(市、区)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开展第一批财政专项激励重点县(市、区)考核评价,督促第二批重点县(市、区)加快完成目标任务。

4.审核认定已建成小微企业园,完成全年新增小微企业园200个以上目标任务。

八、谋划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行动

在役工业机器人累计突破10万台

关键量化指标

1.分解下达新增工业机器人目标任务。

2.做好新增工业机器人进度统计。

1.大力推进推进重点行业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工业机器人应用。

2.做好新增应用工业机器人进度统计。

重点传统制造业规上劳动生产率提高7%

一般量化指标

1.提请召开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20 年工作要点等工作;

2.印发《2020年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要点》《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行动计2020年度关键性量化指标》,分解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3.以绍兴市综合试点和48个分行业省级试点为重点,分行业创建一批示范标杆,创建一批先行区、示范区。

1.制定出台《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实施方案》。

2.筹备召开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试点工作推进会。

3.加强与国家工信部工作对接,积极争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4.组织开展2019年度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综合评估工作。

5.分行业遴选打造一批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标杆县市区。

九、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加快“低散乱”块状行业整治提升

淘汰1000家企业的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

关键量化指标

1.印发《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工;

2.印发《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全省工作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3.组织召开年度淘汰落后和“低散乱”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议。

1.指导督促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认真落实《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点》及重点目标任务;

2.组织开展年度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低散乱”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督导检查,并配合国家督导检查组做好对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督导检查;

3.组织督促各地开展年度目标任务“三级验收”“一企一档”,完成淘汰1000家企业的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

整治1万家“低散乱”企业(作坊)

关键量化指标

1.印发《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工;

2.印发《202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全省工作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3.组织召开年度淘汰落后和“低散乱”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议。

1.组织开展年度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低散乱”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督导检查,并配合国家督导检查组做好对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督导检查;

2.组织督促各地开展年度目标任务“三级验收”“一企一档”,完成整治提升1万家“低散乱”企业(作坊)。

十、强化新产品和首台套推广应用,充分体现鼓励企业创新导向

新认定200项省级首台套产品(含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

关键量化指标

在智能装备等重点产业链排摸一批卡脖子装备支持一批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认真做好国家首台(套)产品保险补偿项目组织;做好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工作。

1.完成首台套装备产品认定工作。

2.形成标准制认定关键技术指标清单,探索首台套“清单引导、标准认定”方式。

3.根据已发布的《2020年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指导目录》,跟进首版次软件的政策支持工作,继续鼓励产品的应用推广。

4.完成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项目工作。

新增一批浙江制造精品,研究出台新产品和制造精品推广计划

定性绩效目标

1.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工作的通知;

2.研究制定《新产品和制造精品推广计划》

1.印发《浙江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计划》,针对核心领域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清单、浙江制造精品等,省市县联动组织推广应用活动;

2.开展2020年度浙江制造精品申报评定工作。

十一、推动市场主体升级,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和雏鹰行动

 

新培育雄鹰企业30家

关键量化指标

1.制定“雄鹰行动”年度工作要点。

2.启动第二批“雄鹰行动”培育企业申报工作

3.遴选公布第二批雄鹰培育企业名单。

4.制订雄鹰企业培育计划书,实施“一企一策”培育方案。

1.做好申报企业材料审核、征求省级部门意见、专家评审、部门联审等工作,公布第二批雄鹰培育企业名单。

2.制订雄鹰企业培育计划书。

新增“隐形冠军”企业50家以上

关键量化目标

1.制定下达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目标;

2.建立完善“雏鹰行动”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库。对各市入库完成情况和数据报送情况适时通报;

3.开展“雏鹰行动”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训班;

4.开展2019年度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工作。

1.开展2020年“隐形冠军”及入库培育企业申报、评选工作。

2.完善“隐形冠军”培育库功能,并开展动态监测分析。

3.开展2017年“隐形冠军”复审工作。

4.视疫情情况,开展“雏鹰行动”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训。

5.开展“2019年度中小微企业培育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活动,研究确定表扬单位和个人并发文通报。

新增“小升规”企业2500家

一般量化指标

1.分解下达各市目标任务;

2.确定小升规培育企业名单。

3.完善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平台。

1.继续落实好《“小升规”培育企业监测报表制度》,做好动态报送数据和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2.加强对重点培育企业精准帮扶,会同市县定期联系走访“小升规”培育企业,帮助解决发展困难。

十二、加快推进“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

开发集成3万款工业APP

一般量化目标

分解落实工业APP培育目标,指导各地开展工业APP培训会,推进一批工业技术软件化项目。

继续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行动,组织工业互联网行业平台服务商与工业APP开发企业对接,打造一批试点项目和应用案例。

连接5000万台工业设备

关键量化目标

完善工业互联网小镇生态,加快引进工业互联网服务商,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工业互联网相关专项。

1.继续分行业组织召开工业互联网现场会。

2.组织创建一批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遴选一批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

3.余杭工业互联网小镇累计引进100家工业互联网服务商。

4.根据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管理要求,组织做好“supET工业互联网平台试验测试环境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服务10万家以上工业企业

关键量化目标

1.继续分行业组织召开工业互联网现场会。

2.组织创建一批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遴选一批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

3.余杭工业互联网小镇累计引进100家工业互联网服务商。

4.根据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管理要求,组织做好“supET工业互联网平台试验测试环境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十三、推进云上浙江,加强5G网络建设

全省累计上云企业达到40万家

关键量化指标

1.明确企业上云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分解各市目标任务;

2.推动企业深度上云,培育上云标杆企业,推广典型应用范例;

3.加强上云监测与分析及时指导各地开展企业上云工作;

4.推广云应用、云平台、云解决方案,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加速发展云办公、云生产。

1.组织遴选第四批省级行业云应用示范平台和上云标杆企业

2.做好与有关云服务商的数据共享,加强企业上云监测分析

3.推动各类企业上云用云,打好三年行动计划收官战,确保到年底全省累计上云企业达到40万家。

建成5G基站5万个,实现县城以上全覆盖

关键量化指标

1.指导各地做好5G基站站址规划;协调解决基站建设中存在的困难。

2.推动5G网络建设、产业发展与示范应用协同发展

1.抓紧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程序,尽快出台《浙江省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牵头抓好组织实施。 

2.尽快发布《浙江省加快5G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

3.统筹协调各运营商加快5G网络建设与应用,力争到年底建成5G基站6万个。

 

十四、完善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制定关于建立企业服务平台长效机制若干意见

建设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2.0版

定性绩效目标

1.依托企服平台做好防疫和复工的服务支撑。

2.印发《2020年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要点》。

3.开发建设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2.0版。

4.推广运用企业服务码。

5.研究出台关于建立企业服务平台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1.完善政策兑现功能,建好全省惠企政策直兑系统,完善全省统一入口的惠企政策兑现系统。

2.完善企业诉求协同解决机制,健全诉求快速受理、交互流转、答复办理、满意度评价的全闭环工作体系。

3.完善企业码功能,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建设企业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 打造企业服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创新企业码在政企互动、银企互动、企业间互动、消费者和企业互动等领域的亮码扫码应用场景。

4.健全企业码和平台社会服务功能,实施涉企服务平台畅链计划。

十五、突出抓好制造业投资,做好推进“三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千亿数字经济工程、千亿高端装备工程、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项目计划

定性绩效目标

1. 制订2020年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项目计划。

2. 制订2020年“百项万亿”项目计划。

1.抓好制造业重点项目的跟踪监测和走访服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促进项目早建设、早投产达产。

2.继续做好重点产业链项目土地、能耗、资金等资源要素需求问题的处置。

十六、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完善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全省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和亩均增加值增长7%

关键量化指标

1.召开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全年工作要点;

2.全面开展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高新区、开发区、 小微企业园和特色小镇的亩均效益评价工作;

3.推动落实《关于分类帮扶制 造业领域低效企业改造 提 升 行 动 方 案(2019-2020 年)》

1.以低于全省目标的设区市为主,加快提升亩均税收和亩均增加值。

2.指导推动各地分类分业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力争9月底前完成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以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小微园区、特色小镇亩均效益评价。

3.推动落实《若干意见》,规范政策执行标准,持续开展基于场景模式的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多业务协同应用,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和优质企业集聚。

4.深入实施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遴选分领域分行业亩均效益领跑者

全面改造提升亩均税收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

定性绩效目标

加大亩均税收低于1万元的低效企业倒逼出清力度,力争全省完成5000家低效企业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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