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4-78361 | 发布机构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文 号 | 浙建人教函〔2024〕355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省选拔赛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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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新春第一会”部署,全面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三支队伍”建设,加快打造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精益求精的“浙派工匠”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建人函〔2024〕68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4〕5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及参加全国大赛选手选拔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省选拔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竞赛设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砌筑工、钢筋工、防水工、管工5个赛项,均为单人赛,面向从业职工,不设学生组。 二、组织机构 竞赛由省建设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共同主办,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承办。省建设厅为牵头主办单位,负责竞赛活动的全过程管理。竞赛设立组委会(详见附件1),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参赛选手及组队要求 参赛选手应为从事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含一线教职工),年龄满18周岁以上(非本省户籍的,须在我省工作且交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含单一险〉),无不良从业记录。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浙江省技术能手”“浙江金蓝领”称号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其中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赛项参赛选手,各地市可从省建设厅、省总工会共同举办的2024年浙江省建筑信息建模〈BIM〉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中直接选拔推荐)。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各市代表队各赛项分别选派3名选手参赛,并由1名领队带队,配备1名助理,负责组织选手按照相关要求参赛及争议申诉仲裁、后勤保障等相关事项,维护大赛纪律和秩序。浙江省建设集团可直接向竞赛组委会申请参赛,其选手不代表各市参赛。 四、比赛内容 竞赛以相关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二级(技师)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结合行业实际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比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类,技术文件另行发布。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分别实行百分制,合并计算成绩。其中,砌筑工、钢筋工、防水工、管工等4个赛项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30%,技能操作占总成绩比例为70%;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赛项,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20%,技能操作占总成绩比例为80%。 五、时间安排及名单报送 竞赛各赛项定于2024年9月26日-27日在杭州市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月15日前,各市建委(建设局)需将代表队报名表(附件2)、参赛选手推荐表(附件3)等材料电子版、纸质件一并报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工作联系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梁师俊,电话:0571-89968602、18969930651。 组委会办公室要认真做好选手信息的审核工作,对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应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六、竞赛激励 (一)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以操作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各赛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获奖总人数不超过参赛选手的50%。 2.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奖金 各赛项总成绩第一名选手奖金为5000元,第二名选手奖金为4000元,第三名选手奖金为3000元,第四至六名选手奖金为1000元。 (三)荣誉 1.各赛项一、二、三等奖、优胜奖、优秀组织奖以竞赛组委会名义(省建设厅代章)颁发获奖证书。 2.各赛项总成绩前3名的选手,结合全国赛比赛情况,按程序向省人力社保厅推荐,经核准后认定“浙江省技术能手”,若有不符合认定条件的选手,不再替补。 3.各赛项总成绩前3名的选手,经省总工会核准后授予“浙江金蓝领”(除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以外),若有不符合条件的,不再递补。对获各赛项一等奖的选手,可由选手所在地区(或企业)向省总工会按程序优先推荐为“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 4.各赛项中符合规定的获奖选手由竞赛组委会(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代章)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理论、操作成绩均合格,下同),认定为高级技师;优胜奖获得者,认定为技师,已有技师等级及以上证书的,不再重复认定。 5.根据《浙江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2〕68号)有关规定,参赛选手未达规定人数的,其选手成绩只作为参加国赛选拔依据,人社部门不给予相关竞赛奖励。 6.按各赛项选手总成绩排名高低,并不超过3名推送参加全国大赛,具体参赛名额待全国大赛组委会另行确定。 七、相关费用 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等相关人员交通费、住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单位自行承担。 八、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竞赛社会关注度,大力营造以赛促训的良好氛围。各市建委(建设局)要认真做好选手的选拔工作,确保质量。 (二)竞赛组委会将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http://jst.zj.gov.cn)上发布大赛各赛项规程、技术文件、大赛动态等。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大赛现场,确保大赛公平公正。 (三)各赛项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同时,要加强规范管理,做好裁判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各项赛事中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等可能影响竞赛成绩的职务。要科学制定竞赛期间各类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负责赛项的安全工作。 附件:1.2024年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省选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docx 2.2024年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省选拔赛代表队报名表.docx 3.2024年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省选拔赛参赛选手推荐表.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总工会 2024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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