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同意省建设厅所属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的批复》(浙事改〔2019〕15 号)文件精神,撤销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举办单位同意,现拟向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7月25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事业单位清算组
2024年7月24日
(联系人:朱杭杰,联系电话:0571-8505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