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242/2024-78310 | 发布机构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文 号 | 公告〔2024〕14号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发布《浙江省旅游居住建筑“平急两用”技术导则(试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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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全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对浙江省旅游居住建筑“平急两用”的技术指导,省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旅游居住建筑“平急两用”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浙江省旅游居住建筑“平急两用”技术导则(试行).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024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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