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厅机关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涉及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我厅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大力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建设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办法》的要求,我厅进一步调整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确定保密审查、指导督查等岗位职责,设计印制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单,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2.细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方案、公开指南、工作流程,优化了公开目录,加载更新了公开信息。政务办理中,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实现“八个公开”(即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和许可决定的公开)和“五个上网”(即资质标准上网、许可申报表上网、许可示范文本上网、许可指南和相关法律法规上网、许可的受理和决定上网),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详实丰富的政务信息服务。 3.扩展公开内容。我厅制定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调整规范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全厅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重点加大重要政策、管理制度、行政许可事项、重要会议情况,以及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城乡规划阳光审批、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公积金监管等中心工作信息公开力度。 4.优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作用,借助《浙江日报》、《中国建设报》、《青年时报》、《浙江建设》、浙江在线等各类媒体、刊物,展示公开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厅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403条,其中公文类信息326条。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29件,均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行政诉讼案。全年受理网上来信、咨询、投诉22244件,均予以回复。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为民、利民原则,未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等费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重要工作内容,是我厅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厅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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