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须知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省机关事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052155,传真号码:0571-87052008,通信地址:杭州市保俶路81号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25。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的,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点当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0571-87052155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省机关事务局提出申请,同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省机关事务局地址:杭州市保俶路81号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052155
传真号码:0571-87052008
邮编:310025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puser.zjzwfw.gov.cn/sso/newusp.do?action=ssoLogin&servicecode=zjsjysqgk&goto=&redirectUrl=),直接在网上提出申请。
联系电话:0571-87052155
(三)受理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网站上下载。提出申请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的,必须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申请人提交网上申请时需通过网站的实名身份验证。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凭借系统反馈的编号和密码在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办理情况。
申请人在填写书面《申请表》或网上电子《申请表》时,应按规定认真、如实填写。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2)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回复形式;
(4)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及书面答复: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3.申请的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办理,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具体收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执收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